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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有结婚证(台湾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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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3 0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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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湛江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8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注意婚姻登记有新变化啦

婚姻登记最新调整!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2、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江苏省内的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补领、补办婚姻证件,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婚姻证件丢了怎么办?

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查询档案(档案已移交到档案馆的请到档案馆查询档案),双方带查档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本人到场即可)。

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协商一致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走司法程序。

能开具未登记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吗?怎么办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区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方便百姓办事,婚姻登记部门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以单位公函形式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信息。

南京市的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从2019年2月20日开始,原江苏省涉外婚姻登记中心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近就便到南京市有登记权限(玄武区和建邺区)的两个婚姻登记处之一办理。

婚姻登记在哪里可以预约?

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南京市婚姻公共服务平台、“我的南京”手机APP等预约申请。

南京周末、节假日能够办理婚姻登记吗?

周六及重大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十一、除夕)首日上午半天正常办理。

注意!婚姻登记有新变化啦!

转自:南京民政

来源: 南京广播电视台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 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

2.香港居民提交: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大S是否涉嫌重婚罪,汪小菲应如何运用法律?我们来一看

大S与汪小菲的“互撕”大战已经进行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那么其中有一个问题,也是很多网友们想了解的,那就是:大S是否涉嫌重婚罪,汪小菲又如何运用法律?

大S是否涉嫌重婚罪,汪小菲应如何运用法律?我们来一看

大S是否涉嫌重婚罪,汪小菲应如何运用法律?我们来一看

“大S与汪小菲的离婚程序还没有走完的情况下,就急忙嫁给具俊晔”,她的这个行为是否涉嫌重婚罪呢?

这里面其实涉及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大家都知道“法律是有国籍和地域的”,台湾是祖国领土的一部分。

但是,大S与汪小菲的婚姻问题存在着不同法律的问题,即民事和经济活动要按照双方司法的协定“来承认”和“去执行”的。

这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民事行为与经济活动都能得到两案法律的承认,这就使大S与汪小菲的婚姻问题不能在法律效力上实施同步。

在大S与汪小菲的离婚问题上,大S与汪小菲是在台湾离的婚,在2021年的11月22日双方在台湾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大S可以在台湾与其他人另行缔结婚姻关系。但是此时婚姻关系的解除,在大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大S是否涉嫌重婚罪,汪小菲应如何运用法律?我们来一看

所以,大S此时不能跟大陆的其他人再婚,只等到汪小菲在中院的程序走完和裁定之后。

但是,大S是与韩国的具俊晔,在韩国登记结的婚,婚姻关系与大陆无关,不能在大陆进行司法评价,在台湾也不属于重婚。

对于汪小菲来说,在2021年11月22日以后,即与大S离婚之后,能不能在台湾找另一个台湾人结婚呢?这在程序上做不到的,因为大陆居民和台湾居民结婚,这就需要在大陆先领取结婚证,而后再在台湾领证。

而离婚的程序在大陆还没有走完,汪小菲在大陆还是已婚身份,所以没法在大陆取得结婚证,就没法在台湾拿到结婚证。

但庆幸的是,大陆法院只承认台湾离婚的身份关系,但不承认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的问题。

所以汪小菲在台湾签的那个协议也只是以他在台湾的财产为限,执行不到大陆来。

大S在台湾的诉告,对汪小菲而言,更多的是心理震慑。这也是由于两岸的司法没有“亲密的关系”,隔着一条海峡,司法强制并没有那么强只要汪小菲在台湾没有进行经济活动,影响是不大的。

再说一下抚养权的问题:

大陆的共同抚养,主要指的是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的,若是一方非要给,也没人会干涉。

若是汪小菲想拿起法律武器乘胜追击,可以在北京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只要大S知道汪小菲在北京起诉了她,汪小菲就赢回了一局。

但,汪小菲不可能会诉讼,在他心里还是爱着大S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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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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