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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废标(一家废标了,另外两家怎样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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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3 0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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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新乡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3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仅一家投标近35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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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一家投标!近3.5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据悉,该项目预算近5亿,因开标当天仅有一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失败。详情如下: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3289

二、项目编号:441901-2021-03289

三、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开标当天仅有一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按以上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1-2021-03289)公开招标失败。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0万元。收取对象:无。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141号

联系方式:0769-2201327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联系方式:0769-2698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769-26989928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3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环保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废标不可怕,怕的是废标的奇葩理由总有一种颠覆你的三观

废标不可怕,怕的是废标的奇葩理由!总有一种颠覆你的三观...

以下这些奇葩废标理由,老扎心了!

  •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彩页,年底的时候厂家彩页用完,用黑白打印并加盖公章,专家认为不是彩页,废!
  • 刻盘,用小盘刻的,没任何问题。开标以后拆开评委看了,盘跟别人不一样,废!
  • 听别人说的:一家公司标书质量不好,专家翻着翻着。破了……,直接给扔地上了……,废!
  • 投一个标,找了两家一起合作,去到现场。专家看了看我们,说你们可以回去了,你们保证金没交!商务妹子忘了交自家的保证金,废!
  • 标书字体,为什么是楷体,别人都是宋体,废!
  • 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图片位置放反了废!
  • 标书应答其中一个条款,完全满足写成了完全满意废!
  • 两家单位标书里,有一段文字一模一样,A单位章盖到B单位标书上,废!
  • 主标购买标书留下的信息。跟副标(陪标)授权代表同一个人,现场出去串台词。马上办理离职证明到副标公司入职,购买新社保!废!
  • 投标没带标书废!
  • 刚跳槽,进门直接拿出了上一家公司的工牌,直接怀疑串标!废!
  • 忘记放投标一览表了,唱价直接懵逼!废!
  • 本来有一项是要法人代表签字的,结果我签了,废!
  • 投标分项报价表,表格里删除了多余的行废!
  • 标书里有不明毛发废!
  • 逐页签字,只签了姓,没有签全名,废!
  • 骑缝章拼上不完整,废!
  • 一次投标:技术分第一、价格分第二、综合排名第一。有个专家把我们的投标文件从头至尾看了三个小时,终于在我们授权书上指出了废标理由:有效期120天,你们的时间超了。废!
  • 骑缝章!!最下面的边角要翻过来盖章签字,废!
  • 友商标书封皮没有投标人身份证号,废!
  • 标书要求放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里放的身份证扫描件,废!
  • 你家标书的某页油墨点与另外一家一样,废!
  • 投标开始了,专家就开始挑毛病:诸如页码字体怎么不符合美观要求?为何不是双面打印响应政府节能绿色环保意识?等等,废!
  • 法人签字和授权人签字笔法相似,废!
  • 怎么又是你?废!
  • 21家投标,专家拿出一把秤,把各家正本称一下,12家直接被废,理由:标书这么轻,技术含量肯定不高 ,废!
  • 多年前,三家投标,一家的销售忘记把商务标档案袋拿出来堆在桌子上,只拿出来技术标书。废!
  • 10家公司去投标,第一天没抽到足够的专家开标,第二天专家评审半天说对招标文件理解存在巨大歧义,评标无法继续。废!
  • 介绍一种让对手废标的套路行为:找一家围标公司,参照以前友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模拟串标效果,把友商废了,就是刻意制造前友商的串标效果,导致友商和围标公司因串标嫌疑而废标。废!
  • 去投标,下飞机就被友商带小黑屋去了,我能去哪里说理?!废!
  • 因为把“系统”写成了“平台”,废!
  • 昨天身份证刚好过期了,今天去投标。废!
  • 前两天刚被废了一个标,标书封面有个“签字盖章”,但由于标书制作失误打成了“签字盖章”(但我们确实也签字并盖章了)。废!
  • 反正我是第一次遇到招标文件没要求产品需要授权,然后自己公司生产的产品自己投标,还要自己授权给自己的?废!
  • 一次在青海投标,要求提供电子版。我们的法人授权书上盖的是法人签字章。一个专家偏要说下划线在签字章的上面。授权书的真实性不能确认……废!
  • 我们公司有个标,原厂提供免费售后电话,对手写了个手机号码,废对方的标。废!
  • 原厂型号是字母大写,投标时写成了小写废!
  • 要求样机到现场,给快递小哥500让他请假一天,结果对手没收到样机,没样机,废!
  • 公司缴纳的社保,是由代理机构来统一处理的,虽提供了公司公章证明文件,但仍没法证明是投标人公司正式员工。废!
  • 一个反贪污贿赂声明函的版本不是当前最新版本,而最新版本格式刚刚采用一周,且用的版本也是这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版本,就是不行,还有一次是企业诚信经营声明函也是这种情况。废!
  • 长的太漂亮,专家们怕被误会有一腿,废!(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 之前一个标,系统报名项目经理与投标到场项目经理不符,废!
  • 那是12还是13年,评标现场,因为竞争对手的开标一览表放在正本外面了,我带头提出质疑,招标公司安抚无效,进入评标环节,砖家把他废了,评标过程中人家要干我.......被我叫城管朋友干回去了。废!
  • 三家同一个地方一个报价错误,太明显了。废!
  • 千位分隔符放错地方,算吗?100,000.00写成10,0000.00,废!
  • 我被废的一次标你们可能不能想象:开完标,有个公司在地上捡了一张纸,把标书给我废了。就是标书封套上的项目名称写错了,关键是标都开了,价格报完了,然后都准备走,有家公司在地上看到我们的封套纸了,拿起来现场质疑,结果给废了。废!
  • 法人签名处,盖法人签字章,被废标,专家说必须是亲笔签字,不能用签字章。废!
  • 废标?有个外省项目十拿九稳的,里面有个条款写着项目组成员都要身份证原件,公司用了十几个项目组成员,领导理所当然认为不可能全部都要身份证原件呗。废!
  • 还有个项目,页眉页脚的,前后都没错,就中间几页是别的项目名称。废!
  • 我还遇到过叫标用温州话的,一个东北的哥们妥妥悲剧了。废!
  • 标书要求服务器电源500W,投标时偏离表写电源300W,正偏离。结果专家说,我要买2.0T汽车,你非得投一个1.5T的,废!
  • 一次我去投标,B公司跟甲方谈好了。我们算是去抢标。开标后B公司发现原本找的2家围标的结果来了五六家。估计是一番商讨后,甲方开标讲话说:你们的公司三证都带齐全了吗?没带的可以走了。。。紧接着,你们的业绩合同原件都带了吗?没带的可以走了……最后还剩下B公司和两家围标的还有我。我以为要开始唱标,结果甲方来了一句“公司的公章和合同章没带的可以走了”。我默默的收拾好材料撤了。。废!
  • 我投过一个标,说我开标一览表密封不合格。问怎么不合格?回答文件袋除了封口要密封,剩下的三面也要贴密封条!第一次遇见牛皮纸的文件袋四个边都要封的!废!
  • 投标保证金交早了。废!
  • 同事带着标书做地铁,落在地铁里了……废!
  • 到场人数不足12个人。废!
  • 集成商用子公司交的投标保证金,用母公司的资质和公章去投的。废!
  • 某局招标,我司未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位专家举手表决,2:3,我司为第二中标人,理由为:公司综合实力低。废!
  • 保证金没从基本账户打出。废!
  • 政府采购公司注册,公司名称最后多了一个空格,和付款信息不能匹配,废!
  • 我们有一个前同事,客户账户和招标单位账户没分清,把保证金打错账户,废!我也是服气。
  • 遇到现场开标其他价格都对,总金额少了个0,问这总金额做不做?废!
  • 今天上午刚开了奇葩,身份证原件没带,用驾驶证替代,哇塞,这也可以?现在评委在电子评标,我该怎么质疑?
  • 用户招标32台设备,同事没有看清投了30台,用户说不合要求,同事站起来大声说那两台免费送,立刻写下承诺函,留下竞争对手和评委一脸懵逼互看!
  • 亲身经历,围标,通宵做标书,投标一览表,签字,盖章,开标,TMD,投标一览表价格没写!!!大小写都没写!!!本来是我们中的,结果,我被废标了。从此在公司一炮而红,现在那张纸被我装裱起来,放家里书桌上!
  • 我找了一家一起围标,结果那家迟到,我等那家,结果也他妈的迟到了。评委给拿进去了,因为晚了两三分钟然后让一起投标的公司签字,看能不能同意我这参加,因为有一家不同意,所以不行,把我给废了。所有的评委都认识的,然后就给那家打最低分,问最苛刻的问题……
  • 一个同行投电子标,开标说授权委托书盖章与网络电子章不一样废标了,他一脸懵逼,说公司刻了30几个章他们也不知道那个是的!
  • 有一次评委把投标方和甲方都diss了,招标文件要设备资料盖厂家章,然后几个投标人都用的戴尔,甲方也要这个服务器和以前用的一样。最后开标时候有一个评委宁死不屈,要把几家全废了,说章不是美国公司的章。
  • 福建电子标,招标公司说要商务跟技术分开传,结果我们信了。分开传之后开标当天评委说我们没上传技术文件。废!
  • 我遇到的最奇葩的情况,就是有家单位标书做的贼厚,半个人那么高,用买菜的小推车推上来的,然后有个小楼梯,没拉好,标书掉地上,包封摔碎了。。。招标代理公司因为没有密封,拒收了

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因此:

1、“废标”一词系指整个招标活动作废,须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2、“无效投标”系指某一份特定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所拒绝,失去了继续参与评审或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废标”的权利在于采购单位及政府监督单位,“无效投标”的权利在于评标委员会。

我们常讲的“被废掉了”,包括本文里讲的大多数“废标”情形,应当属于无效投标,并不是真正的废标!

除了以上这些奇葩的“废标”理由,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常见“套路”不可不防!

废标不可怕,怕的是废标的奇葩理由!总有一种颠覆你的三观...

以下行为违规违法(莫效仿)

一、招标人的套路

废标不可怕,怕的是废标的奇葩理由!总有一种颠覆你的三观...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1、泄密法

  •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2、特殊定制法

  • 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3、做局法

  • 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 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4、指使、暗示法

  • 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 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5、价格法

  • 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6、装傻法

  • 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 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 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 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7、无所顾忌法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的套路

废标不可怕,怕的是废标的奇葩理由!总有一种颠覆你的三观...

1、兄弟相约

  •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
  •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 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 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

2、陪标特征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

3、“愚蠢”暴露法

  • 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 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
  •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三、评审专家的套路

废标不可怕,怕的是废标的奇葩理由!总有一种颠覆你的三观...

1、无为法

  •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
  •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
  • 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

2、特殊对待法

  • 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
  • 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
  • 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最终

废标不可怕,怕的是废标的奇葩理由!总有一种颠覆你的三观...

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有的人明知故犯,有的人违规了却浑然不知。

要想把你废,咋做都不对

希望招投标的市场上,

套路少一些,真诚多一些!

来源: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PS:纯属娱乐,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开心就好!)

「同一管控」关于不同公司投同一个标废标判定的一切

投标的时候,经常会碰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2个公司法人是另一家股东等,来投同一个标的情况,那到底什么情况应该废标,什么情况可以来投同一个呢?

用一个模型『同一管控』来缕清这个问题。

在这之前,先把分公司给撇出来单独说下,其他情况,母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不同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单位,也就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所以可以看成都是单独的个体

子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算是未成年的孩子,也就涉及到资质类的,它是没有资格单独取得资质的。所以对于需要资质的投标项目,一般不允许分公司投标,普通项目,可以允许分公司投标。

当然这点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本文重点讲下,单独个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废标行为

什么是同一管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对应3个条件。

①同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②管: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控: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同一管控」关于不同公司投同一个标废标判定的一切

同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企业法人是企业在法律定义上的负责人,一般不做扩大化解释,所以这一条,可以直接理解为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这种情况,是不能2家公司,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实际上,我们也很少碰到同一法人的不同公司投同一个标,但是碰到过,2个不同公司的法人,关系非常密切,例如夫妻关系。这种情况怎么认定?

意见1:应该认定投标无效

案例:《招标采购常见问题汇编》——60题: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夫妻关系,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能否定位串标?

答案:这种情况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公平竞争的原则。虽然不属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但法律不可能穷尽各种情形。这样2家公司同时参加投标必然会影响招标投标的公平性,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因此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串标,而应认定投标无效。

「同一管控」关于不同公司投同一个标废标判定的一切

意见2:不应该认定串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条例释义解释称,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而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这里引用的是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不同法对于同一事项,有了不同认定,也就看项目性质吧,这里认定的是,仅限直接关系,不包括间接关系

碰到这类棘手的问题,可以参考下面的,特殊案例的处理方案。


管: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什么叫管理关系?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解释管理关系,指的是没有控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也很难被认定。

这种举例的话就是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或者两个企业之间虽然没有 出资持股关系,但是其中一个企业因其股东决定由另一企业代管,这些情况都属于具有 “管理关系”。

像我之前待过的一个集团公司,虽然不同公司名义上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实是一个老板,我们公司就是属于集团公司管理,这种情况就是另一企业代管。但外人是不知道的。


控: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这个情况就比较常见了,多数为2种情况。 母子关系。 兄弟关系。

母子关系:总公司和,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兄弟公司:同一个总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

这里,打虎可以亲兄弟,上阵不能母子兵。

也就是说,兄弟公司之间不存在控股关系,可以去投同一个项目

母子之间是存在控股关系,不能投同一个项目

「同一管控」关于不同公司投同一个标废标判定的一切


特殊案例:两个投标企业的股东互为法定代表人,可以参加同一项目吗?

我们用上面的模型,同一管控。

条件1:不属于同一法人。

条件2:不属于管理关系。

条件3:不属于管控关系。

那怎么办?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参加同一项目的。

但是,因为这层关系的存在,评委评审时,应对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给予重点关注,看有没有存在异常一致、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混装等情形。

「同一管控」关于不同公司投同一个标废标判定的一切

总结:

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投标的情况。

同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

管: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控: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我是老鬼,拒绝模糊,一次一个模型,带你搞清招标投标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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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2年12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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