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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近日,某一线男明星被恋爱长达九年的女友爆光是渣男,女友查看其手机才发现原来该男明星有一部手机是专门用于“撩妹”的,女友不在的每一天,男明星都会把不同的女生约到家里来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去到每一个城市,都有能约到酒店的女生,还和很多旗下的女艺人包括化妆师都发生过性关系。甚至,还经常举行“多人运动”。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因为这种婚前出轨行为导致了九年的恋爱关系结束,出轨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在法律中,恋爱关系与婚姻关系最大的区别是:恋爱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通过婚姻登记确立的婚姻关系。在以前,结婚前双方同居的在法律上还会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现在虽然不再强调“非法”这个字眼了,但是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具有很大区别的。
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在婚姻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有一方在婚姻期间有严重的出轨行为,存在被认定为过错方的可能,过错方需要向无过错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应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多分。
但是,如果双方仅为恋爱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双方负有忠实义务,此时的“情侣忠实义务”主要源于道德上的责任感,也来源于社会的普世价值观,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都痛恨脚踏两只船或者多只船的人,这样的人无论男女都会被评价为“渣男”或“渣女”。然而,道德上的评价很低并不意味必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分手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哪怕是出轨,过错方通常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甘于自认倒霉,尤其对于女生而言,例如本事件中的男明星的女友,九年时间的爱情长跑,到头来一无所获,想得开的人会觉得自己收获的是一份成长和成熟,想不开的人觉得自己白白损失了宝贵的青春!
那么,无过错方是否可以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向过错方主张“青春损失费”?
其实,我国的法律中并不存在所谓的“青春损失费”的说法,该说法是正宗的民间术语,并非法律术语。所以,分手时如果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另一方同意支付,民法本着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并不干预“青春损失费”的给付。
但是,如果另一方在不同意的情况下,一方不得强行索要。如果因此而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青春损失费”诉讼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情侣在登记结婚前,就已经同居了,同居时也会出现财产混同的问题,在分手时可以主张对混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分割原则与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完全不一样的。
总体的处理原则是按照“物归其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情侣分手的财产分割主要是一种析产纠纷,不动产或者特殊动产(车辆)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份额,双方需要就自己的出资进行举证。
其他的财产如果有争议的,双方也负有责任举证系自己出资购买。无法举证的则按照共同共有原则进行处理(即平分)。
婚前同居需谨慎,由于婚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律师建议双方应尽可能的缩短同居的时间,对于女孩子而言,如果还没有考虑好和对方结婚,对待同居还是尽量保持谨慎的态度,以免分手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男方:××,男,身份证号码:×××,现住×××。
女方:××,女,身份证号码:×××,现住×××。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男方/女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男方/女方的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型号轿车______部车号___________,为男方/女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男方/女方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男方/女方的_________银行存款______元为男方/女方婚前所有,归男方/女方所有。
4.股权/股票:男方/女方在________企业登记的30%的股权份额及其股东权利、收益权利归男方/女方。
5.男方/女方持有的 公司的有价证券及其收益权全部归男方/女方所有。
6.其他财产约定:
第二条 共同财产
1.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为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2.银行存款:户名为_______方的____________银行存款____________万为男女双方婚后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共有。
3.其他共同财产:为共同建立家庭,男女双方共出资购买了________________,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
4.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男女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6.其他财产约定:
第三条 债权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2.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3.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借贷产生债权,需征得乙方同意,未经同意对外借贷,负债方无力偿还的,并致乙方损失的,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甲方应予赔偿。
5.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四条 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凭支出凭证,各自承担一半。
第五条 离婚条款
经过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果男/女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男/女方应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婚外情的;
2.对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一方或所生子女的;
3.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4.经常夜不归宿,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5.其他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损害赔偿责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因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列情况发生,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赔偿金,赔偿金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签署,无正文)
男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以上协议模板仅基于一般情况拟定,具体适用时请务必审慎斟酌。
2021-12-11 07:15 明珠号 人民资讯
都市快报讯 婚礼前一天,她背着丈夫与第三者约会,并在宾馆被丈夫逮个正着。衢州女子罗霞(化名)与丈夫丰强(化名)的离婚案,成了柯城法院适用《民法典》离婚损害赔偿的首案。
2021年3月,罗霞经人介绍与丰强相识,并在未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依旧俗完成定亲仪式,且在当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举办酒席的前一天,罗霞被丈夫发现出轨。当日,罗霞、丰强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并约定,因罗霞出轨,离婚后,罗霞支付丰强补偿款10万元。但罗霞并未履行此协议,离婚陷入僵持,故诉至柯城法院。
《法制博览》杂志-征稿
罗霞称,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格脾气不合,不适合一起生活,便谈论离婚事宜,至今未同居生活。但双方就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起诉离婚。
丰强称,双方不是因为性格不合离婚,而是因为罗霞婚内出轨。他同意离婚,但要求罗霞婚内出轨赔偿丰强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丰强在诉讼中明确要求罗霞支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因罗霞自认婚内出轨,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过错,丰强的主张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如下:1、准予双方离婚;2、罗霞赔偿丰强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扩大了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范围。该兜底条款的灵活性、抽象性和外延的不确定性在最大范围和程度上将一切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行为,都纳入到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并得到法院支持的范围中来,也为法院在审理重婚、家庭暴力等四种情形之外的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官可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根据相关事实决定适用。
本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害赔偿可以说是同宗同源,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不同之处在于离婚损害赔偿只是损害赔偿这一大概念的一小部分,不仅制度功能、基础等存在差别,还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
1、主体上,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夫妻双方,并且要求其中主张的一方不存在过错。
2、条件上,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必须有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程情形而导致离婚的前提条件,虽存在过错,但过错不属于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没有导致离婚这一结果的,也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除此之外,还必须满足:
1、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
2、过错方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离婚损害赔偿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但法官可以根据已查明的情况结合常情常理常识,依法确定过错方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对赔偿数额进行自由裁量。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郭婧
来源:杭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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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五十条(婚姻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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