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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丧假 婚假规定(劳动法对婚丧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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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2 19: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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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宝鸡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8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婚假、丧假有几天呢,怎么发放工资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暂行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 子女 配偶)死亡,可以给予3天内的丧假。

假期的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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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哪些假可以请?

哪些假不能请?

事假、婚假、年假、探亲假

到底该怎么请?

这时便需要

法律知识来抚平这些“请假风波”了

......

事假申请被拒、事假期间扣除工资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小赵在A公司担任会计,因结婚向公司请了3天事假和10天婚假,A公司考虑到结婚需要花时间,批准了小赵3天事假和10天婚假,但依据小赵知晓的公司规章制度扣除了小赵3天事假的工资。后续小赵以在国外结婚未及时买到回程机票为由向公司继续请假2天,A公司认为小赵结婚休假13天已够,未批准其后续2天请假。小赵认为其休事假是经过A公司批准的,A公司扣除其事假期间工资的行为违法,其后续2天事假是不得已才请的,公司应该准许。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可以对事假申请不予批准,且根据小赵知晓的公司规章制度扣除小赵事假工资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法官解析

事假通常指员工因私事或其他个人需要请的假,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对“事假”没有明确规定。区别于其他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事假批准的决定权在单位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其中第四款之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即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可见,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员工请事假的天数扣除工资的

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合法吗?

小李在B公司工作,担任程序设计师一职,因其需要到外地办理户口迁移,于是向公司请事假3天。B公司认为小李作为公司正在赶工项目的最主要程序设计师,休假将会影响工作进度,未批准小李的事假申请。小李情急之下未到公司上班。3天后,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旷工3日以上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解除了和小李的劳动关系。为此小李诉至法院,认为自己事出有因不是故意不上班,而且已经向单位说明了情况,公司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未到公司上班的行为构成旷工,而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旷工3日以上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而B公司的解除行为并未违法。

法官解析

事假的批准与否是用人单位的权利,故未得到用人单位批准而径自不提供劳动的行为应算作旷工。而该旷工是否构成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理由,需要考察是否有解除依据以及解除程序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二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可见,若员工的旷工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双方对旷工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有其他约定的,依照双方约定按照程序处理即为合法行为。

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违规请假

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小陈在C公司担任人事经理,其在哺乳期内身体不适,向单位请假3天,想在家休息,并向单位提交了病假证明。后经单位向医院核实,该病假证明并非该医院出具,该医院也并未对小陈进行过诊断。于是C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认为小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小陈认为其为“三期”女职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提交的病假证明并非真实,C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小陈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法官解析

“三期”女职工指的是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法律法规对于“三期”女职工权益做出了特殊保护,但是对相关规定应当正确全面理解。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三期”女职工就进了“保险箱”。《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职工,包括“三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亦有类似规定,对于“三期”女职工同样适用。

劳动者,包括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如果违反规章制度,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合法的。当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规章制度,必须事先向员工告知或培训。

另外,关于假期的法律知识,你还应当知道这些......

1、哪些假是“合法”的?

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病假、探亲假、婚假和奖励婚假、丧假、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等假期。以上这些假期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符合休假条件,可以进行休假或者向单位申请休假,都是“有法可依”的。

2、请假扣除双倍工资合法吗?

员工休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注意: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对于其他休假(例如事假),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员工请事假的天数扣除工资,但不得扣除双倍或多倍工资。

3、若有急事请假单位不批怎么办?

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互相体谅,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员工的休假权利,员工也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在规定之外也应当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合情的管理;员工应当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负责,在履行完整的请假手续后进行休假,若有急事,可考虑和单位进行协商,优先休法律法规规定假期,次之考虑请事假。

(配图来自网络)

供稿:朝阳法院 孙霜悦

编辑:徐鹏俐 程颖

人大代表建议调整丧假范围、延长丧假时间,人社部:正研究相关意见,将对婚丧假天数统一调整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22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涵盖所有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相关规定并适当调整丧假范围、延长丧假时间的建议”,人社部表示,该建议有利于缓解处理亲属丧事的压力,对于尊重传统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具有现实意义。目前,正在研究婚假和丧事假制度调整意见。

人大代表建议调整丧假范围、延长丧假时间,人社部:正研究相关意见,将对婚丧假天数统一调整

人社部表示,我国婚丧假规定最早见于1959年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人大代表建议调整丧假范围、延长丧假时间,人社部:正研究相关意见,将对婚丧假天数统一调整

目前,我国劳动者除每年享有115天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外,还可以享受5—15天的带薪年休假。实践中,不少职工结合现行休息日、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筹办婚事、照顾关怀亲属。

人社部表示,但正如该代表所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在丧假和路程假的贯彻落实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职工特别是岳父母或公婆治丧带来了一定的实际困难。其提出的出台涵盖所有企业职工的婚丧假法律规定、增加丧假天数等建议,有利于缓解处理亲属丧事的压力,对于尊重传统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具有现实意义。

人大代表建议调整丧假范围、延长丧假时间,人社部:正研究相关意见,将对婚丧假天数统一调整

目前,人社部正在研究婚假和丧事假制度调整意见,主要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婚丧假适用主体范围。按照公平的法律原则,明确各类企业主体都应平等履行相应义务。

二是明确婚丧假天数标准。对婚假和丧假的天数统一予以调整,并统筹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三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对未依法落实规定的企业,明确法律责任。

四是明确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覆盖范围。

下一步,人社部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继续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意见。

■来源/人社部网站

■编辑/寇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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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2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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