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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3日讯(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胡慧旻)父母健在,且能被找到,未成年人能被他人收养吗?民法典给出明确答案: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王某、周某夫妻育有一子,现年15周岁。夫妻双方随着年纪增长,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现在已无任何劳动能力,确实无力继续抚养儿子。在这种情况下,15岁的儿子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能否被他人收养?
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1094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娴表示,民法典删除了原来收养法中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的限定,扩大了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只要满足民法典中被收养条件的未成年人,即使父母健在,也可以被收养。
根据民法典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可以被收养的,本案中王某、周某显然符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故如果王某和周某同意送养,并收养双方当事人签订收养协议后,其15岁的儿子即使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被他人收养的。
涂娴提醒,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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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放宽了收养人条件
要求提高收养质量
民法典将收养法纳入到婚姻家庭编中,不仅明确了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也对收养的具体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有利于收养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收养的质量,切实保障了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收养制度的一个巨大进步,其主要变化体现在:
第一,放宽收养人条件和被收养人人数。以前法律规定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民法典与时俱进地放宽收养人的条件,即一名子女的家庭也可收养。
第二,扩大了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范围。民法典删除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规定,让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第三,对收养人增加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条件。
【编辑:贺方程】
作者:石头大侠
【作者简介】石津安,笔名,石头大侠。1959年出生,1976年下乡,1978年入伍,2001年自主择业。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军旅长篇纪实作品“兵营往事”系列第一部《兵营兵事》(40万字)“兵说”“战旗红”刊发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第二部《兵营情事》继续在“战旗红”连载,敬请读者关注。
指导员李国民十分矛盾,小芳是抱养的妹妹,按照父母的愿望,登记做了夫妻,心理上却难以接受。
父亲临终时,他们亲口答应是要做真正的夫妻的。母亲的年龄一天比一天大,身体又是一天比一天差,他要在母亲有生之年完成跟小芳的婚姻大事,让母亲安度晚年。
李国民到了部队,很少回家。他知道回家一次,母亲就会催他十次,让他跟小芳完婚。
小芳到了李家后,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真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在家父母照顾,外出李国民保护,她感到自己掉进了蜜罐里。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也在考虑着自己的未来,她从内心喜欢李国民,把他视为自己的亲哥哥。她想要是有个李国民哥哥,再找个像李国民哥哥的对象托付终生,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但是,什么美好的事情都不会十全十美的。
李国民到部队后,他们的往来信息都是靠书信沟通。小芳告诉李国民,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差,而且天天在念叨他们的婚事,让小芳叫李国民回来,抓紧时间完成婚姻大事。
李国民是全村出了名的大孝子,答应父亲的事情,他不会违约的。但是不违约那就要违心。小芳后来想了个可行的办法,那就是领了结婚证,不办婚礼,真戏假演。
李国民为了完成父母心愿,也只能这样做了。他利用出差的机会,请了一周的假,回家同小芳领了结婚证。他母亲看见结婚证,高兴得一夜未合眼,说他父亲在那边也会祝福他们。
李国民和小芳领了结婚证,母亲高兴得抿不上嘴。她跟小芳说,啥时举行婚礼,由国民来定。他现在是部队的人了,当妈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完成她和老头子的心愿,啥都知足了。
小芳心里也比较激动。可她心里总是有个心结,李国民是哥哥。李国民跟小芳领证的第一个夜晚,他俩是在一起过夜的。李国民真想日子将错就错地过下去,而且小芳也是个很懂事的姑娘。可是,小芳很爱李国民,她越是爱着他,越是觉得李国民就是自己的亲哥哥,她越不过这个坎,还是要恢复原来的兄妹关系。李国民不同意,他要对小芳负责一辈子。但小芳只待时机成熟,就跟李国民再办离婚。
李国民感到晴天霹雳,他的妹妹比他还要刚烈。
李国民的婚姻就是这样,完成了父母的心愿,他在痛苦中煎熬着。
李国民的母亲看到儿子与小芳已经完婚,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在另一个世界的老头子。更令她高兴的是,李国民同小芳圆了房。
李国民带着深深的愧疚,新婚第四天他就返回了部队。同小芳圆房后,他们俩虽然还在一个房间睡觉,但那纯粹是为了讨得母亲的欢喜。小芳睡在炕上,李国民睡在地上,就跟当年地下组织假扮夫妻一样,完成了他们婚姻的使命。
李国民回到部队,一年多没有回过家,总是借口部队训练任务忙,而推迟回去。他母亲几次让小芳写信催他回来,都被小芳打了埋伏。小芳也想念李国民,他们虽然是兄妹,但没有血缘关系。小芳也知道这个道理,但她的心目中,李国民跟她的血缘关系,就是比亲生兄妹还要亲。如今要做夫妻,她很难迈过这道坎。
他们完婚后的日子,小芳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李国民的母亲,母女俩比亲生的还要亲。李国民母亲总是催问小芳,儿子啥时回家探亲?心里是想尽快地抱上孙子。
李国民的母亲每天都是在幸福中度过的,可她的身体却一天天不行了。她总是对小芳说,国民的爸爸在那边招呼她过去了。她有时还对小芳说,让国民抓紧时间回来。她要是过去见到国民父亲,问她孙子的事,她没有办法跟老头子交代。小芳每当听到李国民母亲唠叨这些事情时,总是微微一笑,说他们训练忙,国民有时间一定会回来的。
赵连长回家十来天后回到了连队,他把每年一个月的探亲假,改成三次回家,每次十天左右,主要是因为老婆生了怪病。
就这样,老婆一年还要来队探亲五六次,基本也不上班了。赵连长四处打听给他老婆治疗方案,但效果都不明显。
李国民母亲住院时,他收到小芳的来信,因为连队在外驻训,没有机会回去探望病重的母亲。驻训任务结束回到兵营,李国民想趁连队休整期间,回家几天探望母亲和小芳,可又碰上连长要休假,一切都要给他开绿灯。
连长老婆曾经跟通信员讲过,她让连长回家,连长必须回家,不然她就要来连队,她就是离不开连长。李国民把苦楚埋在心里。小芳和他完婚,是为了在母亲面前蒙混过关,但她要做李国民的妻子是很困难的事情。
李国民也深爱着小芳,由于历史的原因,她已经是妹妹,而且要比亲生的妹妹还亲。所以让小芳改变自己现实的身份,也是难上加难。可是,她心甘情愿地同李国民领取了结婚证,全是为了李国民的一颗孝子之心。
连长回来后,李国民还是想抓紧时间,回去探望身体不好的母亲,他总是有着一种预感,母亲的日子不会太长了。李国民正要请假回去,连队又接到命令,火速赶到内蒙执行任务。
李国民和赵卫国带领连队,迅速奔赴执行任务的驻地,又开始了新的任务。连队在驻地刚刚安营扎寨,通信员把从兵营转过来的信件送给李国民。他打开小芳邮来的信件,一种不祥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母亲又犯病住进了医院。
李国民把信件揣进裤兜,他没有跟任何人,谈起母亲病重住院的事情。刘营长还问过他,有没有需要回去处理的事情?他都笑着说,没有什么。
晚上时,李国民给小芳写了一封长信,从内心深处感谢妹妹对母亲的精心护理。李国民面对现实,称呼小芳由妻子又改过来称呼妹妹。而且他把对母亲的后事,以及处理家里一切事情的权力,都托付给了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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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1日讯 (记者 曾诗阳)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审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收养工作作出了新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利。
此前的二审稿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有的部门、专家学者提出,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将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明确规定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在三审稿中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草案还规定,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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