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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这两年真的是
心力交瘁了
每每想到这个事
有时候晚上睡不着觉
反正就是很焦虑那种
”
借名购房埋隐患
余刚(化名)是湖南长沙的一名出租车司机,2013年,他瞒着妻子,借堂妹余丽(化名)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
之所以瞒着妻子借名购房,余刚解释,这是因为自己前些年和妻子关系紧张,经常吵架,一度闹到要离婚的地步。由于当时夫妻俩居住的房子是妻子的婚前财产,余刚担心自己离婚之后没有地方住。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也为了买来的房子在离婚时不被以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余刚这才借名购房。
房子顺利买到,落在堂妹名下。为了不让妻子发现,余刚特意借用了堂妹的一张银行卡用于支付首付款和后续的贷款。这之后,余刚每天加倍努力挣钱,偿还为凑首付而向堂弟借的4万元钱、向堂妹借的5万元钱,以及银行贷款。
一晃七年过去,余刚和妻子不但没有离婚,关系反而缓和了。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堂妹余丽和老公打起了离婚官司。余刚买在堂妹名下的那套房,很可能会被法院以堂妹和堂妹夫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为了要回房子,余刚思量再三,将堂妹和堂妹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借名购房的事实,并诉求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补签合同引争议
起初,余刚与余丽商定借名买房时,只是在口头上达成一致,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后来为了规避风险,二人又补签了一份借名购房合同。
但余丽丈夫的代理律师提出这份合同不能算数,理由是该合同签订时余丽和丈夫已产生矛盾,不排除这份合同是余丽串通其堂哥余刚,为转移婚内财产所签订。
对余丽丈夫一方的说法,余刚感到很愤怒。他表示,余丽丈夫不仅知道借名购房的事,当初还帮忙咨询了律师。
余丽也表示,丈夫一直是知情的,之所以突然不认可,是因为二人现在闹离婚。对于丈夫的代理律师提出的“串通堂哥转移婚内财产”的疑问,余丽予以否认。
记者尝试联系余丽的丈夫进行求证,但其拒绝接受采访。
银行流水现真相
法院审理后,首先认为余刚借名购房的行为不可取,随后查明涉案房屋的位置、交易时间以及所属区域的限购政策,确认了余刚不存在主观上违反限购政策的行为。
由于原告、被告三人对补签的借名购房合同存在争议,确定谁是涉案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成为查清本案的关键。
余丽丈夫的代理律师提出,涉案房屋的首付款及后续房贷都是通过余丽名下的银行卡转账支付的,因此余丽才是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
而根据原告余刚的说法,他为了不被妻子发现,借用了余丽的银行卡支付房屋首付款和贷款,但打进账户里的钱都是自己的。
原告余刚称,自己每个月往银行卡里打钱还贷的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通常是在半夜11:00多到凌晨的一两点钟之间,通过家附近的一台银行ATM机存现。对此,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实际情况与余刚的陈述高度一致。
此外,法官又调查了银行转账流水细节,发现涉案房屋交易前两日,余刚的堂弟有一笔4万元的转账支付给了余刚,而在涉案房屋完成交易后三年,余刚有一笔5万元的银行转账支付给了堂妹余丽。这与原告和被告(余丽)的相关陈述相吻合。
据此,法院认定余刚才是涉案房屋的实际出资人。
最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要求被告余丽、余丽的丈夫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原告余刚名下。余丽的丈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涉案房产已经过户到余刚名下。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补签的借名购房合同,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吗?
A1:
首先要考虑借名购房本身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借名购房如果落实在协议里面,它可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作出的一种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这种真实的意思表示往往又跟不动产登记簿以及由此延伸的权属证书上面载明的情况是相悖的,所以从物权权属的角度来看,借名购房恰恰是一种隐藏在不动产权属登记系统之下,并且旨在推翻这个登记系统效力的民事行为。要判断它的效力,仅仅看协议本身是不够的,因为这里面还会涉及协议会不会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即使借名购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它也会归于无效。在本案中,余刚和堂妹是补签了一份借名购房合同,为什么当时没有签协议,而在堂妹要离婚的时候补签?这是不是当事人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些都是需要去查证的问题。此外,还要查明后续银行贷款是怎么还的、由谁来还的等问题。
Q2:
本案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怎样的启示?
A2:
本案在法律上呈现为一个借名购房的纠纷,但从这个故事当中,我们能看到两对夫妻婚姻关系的变化带来的影响。最开始余刚是因为跟妻子不和,他为自己考虑退路而欺瞒妻子去购房。在购房过程中,他和堂妹又向房产登记机关隐瞒了房产权属的真实状况。后面为什么会产生纠纷?如果堂妹的丈夫是知情的,但又提起诉讼,那他也是想掩盖事实去为自己额外争取一些权益,这都体现出当事人是有自己的一些打算的。但这些打算在法律规则和事实面前,又是很脆弱的,各方当事人的打算最后都落空了。所以从夫妻关系角度出发,这个案子能够提醒我们,夫妻之间还是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在《民法典》中是有倡导性规定的。我们有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有向世人公示房产归属的不动产登记系统,有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这些都是在告诉我们要诚实守信、正道而行。
来源、平台:CCTV今日说法
分手见人品
一套房产
从“我们”到“你们”
瞒了这么多年
真让人心寒
前夫隐瞒婚内房产,前妻起诉要求分割
张某与前妻刘某于1988年结婚,2004年11月22日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张某与姜某再婚。
2021年,张某与姜某至法院诉讼离婚,分割的财产包含一套张某于2003年购买的房屋。此时,刘某才知晓张某在离婚时隐瞒了该套房屋,刘某认为该套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诉讼过程中,被告张某辩称,案涉房屋系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现已过去多年,刘某要求分割该房屋没有道理。姜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述称案涉房产登记在张某和姜某名下,系其二人所有,刘某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案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3年8月5日,张某向某房地产公司交纳房屋预付定金2万元,之后张某分别于2004年1月1日、4月2日、9月7日向房地产公司交纳购房款16300元、49500元、35228元,此时已付清全部房款121028元。
2004年11月22日,张某与刘某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但并未涉及该案房屋以及相应的房款。
2004年12月23日,张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屋,房地产公司于同日将房屋交付张某。
2006年8月,张某和姜某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案涉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在张某与刘某离婚之后,并于2006年登记在张某与现任妻子姜某名下,但房屋价款系张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全部缴清,张某与刘某离婚时也未告知刘某有该套房屋,刘某也未表示放弃主张其不知晓的该房屋或房款,故该房屋应认定为张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张某在离婚时隐瞒该房产,刘某发现后可以要求分割。
但因案涉房屋已登记在张某和姜某名下,无法直接分割,张某应赔偿刘某所受损失。经综合考虑,酌情确定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刘某损失27万余元。
判决后,姜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夫妻离婚时应依法分割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CCTV今日说法)
文 | 晚情
来源 | 倾我们所能去生活(公众号:wanqingdepingtai)
先说一下丈夫,独生子,一家人开了一个小工厂,在自己家小加工厂上班,从来没工资,工厂收入全部进公公账户,自己名下无房无车,为人憨厚老实,话不多。对我很好,但是一旦遇到和父母有关的事就拎不清,有点愚孝,我嫁给他就是看他老实对我好。
我们家庭普普通通,但是我爸妈通情达理,为人处世实实在在,我爸妈见过他们家人后就说他们家庭不行,两家人不合适,婆婆为人不讲道理,公公奸诈狡猾。
丈夫为人太老实以后不能为我扛事,也不能够遮风挡雨,不同意我嫁。我想着就他一个独子,能有什么事,自己非要嫁。婚后我也在他们工厂上班,他们以自己人为由工资给我开6000一个月,我之前公司7000-8000一个月,我丈夫依然没工资。
结果我们结婚不到一个月,有一天丈夫外出没告知我(我们之前有沟通外出记得相互告知,一家人出门知会一声)办公室电脑消息一直在响,我以为是客户找就过去处理。
结果发现丈夫微信没退,是售楼部通知丈夫过去冻结资金提交资料参加摇号,用的是婆婆的名字。在此之前并没有人告诉我有计划摇号买房的想法,前几天问丈夫要不要看房子,丈夫还说计划三年左右买。
发现后我没马上找他,等回来后我问他去哪了,做什么了,才说是带婆婆提交买房资料了。我说买房子是个好事,你要是早点说我手上的钱也拿出来,为什么要隐瞒,他说他妈不让给我说!也没打算用我的钱。
家里丈夫是独子,目前他们一起住一套小产权房,贷款已付清,也是婆婆名下,我嫁过来前从来没提过要买婚房,车子是我自己陪嫁的,嫁妆10万原封不动带回。
他们提前同我商量的话,写谁的名字无所谓,但是这事瞒着我性质就不一样了,我刚过门的媳妇,这明显就是防着我啊!有种巴不得我们的婚姻走不到头的意思。
最后商量好说没摇到就算了,以后做事不能隐瞒,真要摇到,以后过户给我们两个。
结果偏偏摇号结果出来中签了,公公之前答应我们说过户,后来又说以后孩子上学就做租赁合同,以后早晚都是丈夫的,不用过户麻烦。
我说既然早晚都是我们的,那就一家人签借名协议,不用过户,对我来说是个安慰,对于我们小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保障,而且以后我们有钱了也不要这套房子,我们自己买,两套都给你们养老收租都行。
结果昨天晚上,丈夫我们两个找婆婆签字,婆婆直接把协议撕了,说我逼她,说从我们恋爱开始她就反对,如果不是丈夫瞒着她追我,她绝对不同意我进他们家门!
我进门后自问没有任何对不起他们的事,在此之前也足够尊重他们,他们凭什么这样子对我?婚后短短二十多天流的眼泪受的委屈比我这二十多年的总和都多,我在家也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她凭什么这么说我。
我和丈夫今天早上已经搬出来租房子住了,但是我心里真的真的真的很扎心,我嫁给他什么都不图,就图我们有感情他对我好,整个人都蔫了。
也不敢给我父母说,因为这人我自己硬着颈项要嫁的,不想他们跟着生气,求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补充一下,大家都告诉我,我自己选择错了要断舍离,但是我的感情还是偏向我丈夫,我不舍得也不忍心离开他,总觉得我走了他好可怜。
我总是很心疼他,工厂基本全部靠他运营,他投入了全部心血,工作压力很大,年纪轻轻头发还没他爸的多。
他爸主要负责售后维护客户关系收款这些,但是原生家庭对我丈夫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连同他起初摇号也瞒着我。
我一直认为我们彼此足够相爱足够信任,我以为我足够了解他,前面提到的10万我打字错了不是嫁妆是彩礼钱,我分文没花带回来了,加上我爸妈给我买东西剩余的钱一起十二万左右。陪嫁车子是一年前买的,当时我买车的时候丈夫还是男朋友,给我拿了6万还陪我一起还贷,是瞒着他父母的。
但是他实诚,后来给公公说了,婆婆至今不知道,所以我就觉得我们的感情大于金钱,他只要有钱给我花也不是不舍得。我们之间不会有算计和金钱的利益关系,但是这次现实狠狠地给我了一巴掌!
刚看标题的时候,我觉得可能是婆家的问题比较大?但看完事件描述,有点一言难尽啊!
所以我这篇文章对于有些女性看了估计又要不爽了,但我只写我的真实观点,从来也不为取悦任何人。
这姑娘张口闭口婆婆不讲道理,公公奸诈狡猾,我们就事论事吧!
事情的起因是公婆买了套房子,没有通知到姑娘。
我们先从理上来看,公婆用自己的钱给自己买了套房子,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非要通知你呢?又不是需要找你出钱。
换位思考一下,今天如果是你父母要给自己买套房子,是不是一定要和你老公商量,然后一定要加上他的名字,才算做得对?
我相信如果角色互换的话,你老公能被人骂成筛子,认为他啃老啃到岳母家了,吃相太难看了。
所以,只要没有动用到你的钱,不通知你其实没什么问题。
这让我想起了我爸妈,我买房子是从来不通知老人的,反正不花老人的钱,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然一堆人在耳边吵吵,也挺烦的。
有一年,我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买了一套房子,打算以后养老住的,虽然位置有点偏,但是在景区,风景很好,房子交付后,我也带我爸妈去看了。
我爸认为那房子太远了,就一路叨叨,和我妈说她买房子也不和我商量一下,我要是知道肯定不让她买。
我妈翻了个白眼怼他:干嘛要告诉你?你能出钱还是怎么滴?她那见识还不如你?需要和你商量?
我爸被怼得哑口无言,虽然我妈态度不太好,但我觉得有道理啊,我们要分清谁和谁是一家人。
如果我爸要买房,那是必须和我妈商量的,但和我商量就不是必须的了。
如果我要买房,必须和先生商量,对方有知情权,但未必一定要告诉父母了,因为他们是一个家庭,我们也是一个家庭。
父母不要过于干涉成年子女的生活,同样,成年子女也不要过于干涉父母的生活。
所以,公公婆婆买房要知会儿媳妇也可以,不知会儿媳妇也可以,当然,前提是他们不需要用到你的钱。
但是在这位姑娘眼里,公婆买了套房子没通知她,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了。
恕我直言,你为什么这么恼火呢?如果你觉得这房子和你没关系,你不会这样跳脚。
那我们再来看看这位姑娘的行为吧,这姑娘反复强调自己什么都不图。
她强调自己当初陪嫁了一辆车,结果这辆车是一年前买的,老公出了6万首付,还帮忙一起还贷,首先这车你老公没少出钱,算不得是你的陪嫁吧?
其次,都买了一年了,就是日常在用的车,也算不得你陪嫁过来的吧?
还有姑娘的10万嫁妆,那就是男方当初给的彩礼,那不是嫁妆带回婆家,而是把彩礼带了回来,但是带回来还是放在你自己手里的。
这其实和婆家没什么关系,但这姑娘就觉得婆家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还有觉得自己在外面可以赚7,8千,婆家只给了6000,其实这个最好解决了,如果觉得外面赚得多,自己亏了,直接换工作就是。
也不必说都是一家人,抹不开面子什么的,公婆没有把房子给你,你不是说闹就闹了吗?
所以这一点对你来说,不是难事。
再说回房子的问题,你一边说自己什么都不图,一边要公婆拿自己赚来的钱买的房子,必须过户到你和你老公名下,那你不是明晃晃地图人家房子吗?
你觉得这是防着你这个刚过门一个月的儿媳妇,你也知道你才过门一个月,大家其实刚开始相处,你就要人家立刻送你半套房子,这胃口也有点太大了。
而且还口口声声说,我什么都不图,我什么都不图。
其实公婆的财产在现阶段确实和你没什么关系,你连他们的财产都惦记上了,这还叫什么都不图吗?
一般来说,刚过门一个月的儿媳妇,正是脸皮很薄的时候,这一点相信大家结过婚的姐妹都知道。
而你又是要求过户又是要求加名的,不过户就直接闹开了,这换哪个公婆愿意真的过户呢?毕竟你老公傻,你公婆又不傻,能看不出来吗?
再说说你公婆的问题吧!他们做错的有两点。
第一点,买房遮遮掩掩的,搞得自己很心虚似的,其实有什么啊,就直接大大方方告诉儿子媳妇,自己要买套房就行了。
可他们偏偏要遮遮掩掩地进行。
其实中国的父母有一个通病,就是好像不把自己的财产都给儿子媳妇就好像对不起他们似的,搞得很多人就觉得理所当然了。
如果我是这个公婆,我不会偷偷进行,我不偷不强,凭自己努力赚来的钱给自己买个房子,有什么好遮掩的?
假如我遮遮掩掩的,反而让别人觉得我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
这姑娘也正是抓住了这点,觉得公婆对不起自己了。
其实这里就涉及到一个人性了,你要是老是给别人一种你亏欠了对方的感觉,对方就会真的觉得你亏欠了她。
第二点,在还没摇号的时候,答应过户给儿子媳妇。
这一点确实做得不好,在某些大城市和热门的楼盘,中签率可能会低至5%左右。
所以公婆可能觉得哪那么容易中签啊,儿媳妇又为这事在闹,心想反正先安抚过去吧,只要到时候没有中签,什么事都没有。
结果,他们却一下子摇上了,这下傻眼了,他们根本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房子给儿子媳妇。
于是,婆婆率先翻脸,从承诺的角度而言,出尔反尔,必备诟病,但对公婆而言,当初并不是情愿答应的,反悔也在意料之中。
但姑娘也说什么都不图,一碰到房子就又吵又闹吗?所以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只能说其实这姑娘不但图钱图房子,图得还挺急。
要知道很多女人图这些,大多也会等到生了孩子,再说我给他家生了个孙子,结果公婆还不愿意把房子给我,把我当外人。
你这结婚才二十几天,就要人家把房子过户过来,想掌公婆的财产了,不觉得太操之过急了吗?
你当只有你有心眼,公婆就是傻大姐吗?他们这半辈子不是白活的。
- END -
晚情,百万畅销书作家,云意轩珠宝创始人,致力于女性自我成长,新书《越自律 越自由》正在热销中,代表作《做一个刚刚好的女子》,微博:晚情的小窝,公众平台:倾我们所能去生活,ID:wanqingdepingtai
1460/离婚前和别人生孩子怎么办理(离婚之前跟别人有了孩子,后离婚,能起诉重婚罪吗)
刘某离婚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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