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六盘水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0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全职妈妈七项权利:(一)共享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李志华律师。
从领结婚证之日起,到双方彻底办完离婚手续之日止,都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丈夫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继承或者是受赠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职妈妈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处理权。但是有三个例外要注意一下:
·第一,是婚前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双方如果婚前或婚后签订了书面财产约定的,以书面约定为准。
·第三,如果被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明确规定只赠与丈夫的,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感性共情的双鱼大姐,理性解决问题的实战律师。欢迎点赞评论关注哦!
保护婚前个人按揭买房
生活中在谈婚论嫁时,往往会提到为新婚夫妇准备婚房。通常此时一方在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在结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按照中国的婚嫁传统,男方买房子,女方装修买家电家具或买车。在大家的意识中,都会把这套房子视为共同的。
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来看看以下几种情况:
1.登记在个人名下
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进行按揭贷款,登记在个人名下,又分为两种情况:
(1)婚前还清个人贷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均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继续偿还贷款
①大多数情况下,每一对夫妻都会用到婚后的共同收入来偿还。所以,此类房产实际是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离婚时,为了保护婚前个人的财产权益,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同时由于这套婚前按揭房是个人的,因此离婚后房屋贷款将仍然属于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房产登记方需要向对方补偿一笔钱——婚后共同还贷款及对应增值的一半。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应补偿数额=(共同还贷数额÷总购房款)×房产的现值×50%(来源:山东高法、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②少数情况下也存在婚后贷款偿还没有用到婚后共同财产的情况,那么这套房产就与另一方无关了。
2.其他登记情形
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进行按揭贷款,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增加对方名字/登记在对方名下/登记在双方名下,以上三种情况实务中均可视为出资方将房产份额赠与对方,按共同共有处理。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大家还是不理解上述情形,那就一起看下相关案例吧~
4.具体案例
案例详情
男方毕业后存了一笔积蓄36万用于支付房子首付,房屋价值120万,贷款期限20年,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姻存续期间二人用共同收入将贷款全部还清。结婚五年后因为婆媳矛盾,二人走向了离婚。已知首付款是36万元,按揭贷款84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夫妻用共同收入还款四年后,将剩下的贷款一次性还清,共偿还利息12w,本金84w。离婚时房屋经评估,价值400万元。那么离婚时,女方能获得多少赔偿款?
案例分析
计算可知,购房者为购买该房屋总共支付132万元,夫妻共同还贷96万元(84w+12w),占房价款的72.73%(96万元÷132万元×100%)。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可以判决房屋归婚前购房一方所有,由其对另一方补偿145.5万元(400万元×72.73%×50%)。(计算公式为:应补偿数额=(共同还贷数额÷总购房款)×房产的现值×50%)
小禾提示:一方婚前个人出资买房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如果结婚前全部还清按揭贷款,该房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前没有还清按揭贷款,将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并且仍然用个人财产偿还按揭贷款,该房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男女结为夫妻按民间传统观念来看就是一家人了,“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可事实上并非这么简单纯粹,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7大夫妻财产问题。
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于夫妻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在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某些农村地域逐步转变为城镇地域,由此可能产生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在婚后被征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内被征收的,针对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就是该条所指的“自然增值”,应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5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分居时间的长短、家庭或者另一方对财产的取得是否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6夫妻双方如何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4.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存续期间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姻法什么时候变更婚前财产(婚姻法什么时候变更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及其增值的处理,这些部分你了解没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后如何保持个人财产(婚后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7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