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漳州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7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01.
读者来信:凯哥您好,这是我失眠的第六个晚上。
我快26岁了,谈过一次恋爱(网恋分分合合6年)最后决定放手,一直以来都是独自生活,且享受这份自由、自在、自信。
半年前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小两岁的男孩,他很好,很贴心,且细致,很上进,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接受这个男人后,他告诉我他离过婚,且有个女儿,我决定放弃这段感情,因为我接受不了,突然就丢了自尊。
我一个自信且优秀的人怎么够面对一个这样的人,我害怕了,怕自己还是个孩子,却要做个后妈,虽然我很喜欢孩子,可我真的没有能力处理好以后的关系。
于是我删掉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后来再次联系上,我说服了自己,可以试试,毕竟是他年轻时不懂事。
我们无话不说,他虽然比我小,可他成熟,我们有聊不完的天。无论什么时候,他的一句有我在我就会安心一点点。
这样的生活我们相处得都挺好,直到一周前,他在公司做报表到凌晨一点多,我等他到一点多,却等到他突然说我们不合适,周边的朋友都说他不该跟我在一起,他怕会连累我,他离过婚,有孩子,觉得配不上我。
当时我都懵了,我问他想好了吗,他说想好了,我答应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到凌晨四点多他又打了电话,我想结都结束了,也不用再回电话了,回到原来的生活挺好的。
可三天前我又接到他的电话,他声音听起来有些低多,我问他有什么事儿他也没说,就说了一句想听听我的声音。
我挂了电话,收到了他的短信(都是希望我幸福之类的,我骂了他渣男,他反驳到你知道那晚都发生了什么吗?我的回复是跟我没关系,别再打扰我的生活)。
可是这几天的我特别的不安,我从来没有如此过,我居然会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儿,我想去看看当初那个说要排除万难娶我的男人是因为什么原因突然要跟我说算了。
我到底要不要去,我该怎么办?
凯紫回答:
姑娘,你最后一句问我,要去看看当初那个排除万难要娶你的男人为什么要和你说算了,那我就有三个疑问。
关于你问我的问题,到底要不要去找他,该怎么办。
我想这个时候不是你要不要去的问题,因为如果你去,就意味着你打算和好,或者可以说,几乎十有八九就是和好了。
那你要考虑的就是和好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你是不是真的能接受他,你又做好了将来在一起的准备了吗?
这些问题你自己想清楚了,再决定要不要去找他吧!
另外我也想和姑娘们说,网恋不是不可以,但是为什么网恋很难有结果,因为我们并不了解网络背后究竟藏着一个怎样的人,你所有获取的信息全都是对方想告诉你的,这样的了解只能是肤浅的,这样的关系也很难能长久的维持。
网络只是两个人相识的一个媒介,最终想要在一起,还是需要落实到线下,还是需要两个人有在一起的规划,否则始终都只是谈网恋,那不是浪费时间吗?
02.
读者来信:凯哥你好!我结婚一年多了,但是最近发现老公有好多瞒着我的,我们还没结婚前就瞒着我贷款去借给同事钱,我还是最近才发现。
本来家境就不充裕,他还贷款了二十万去借给同事,现在同事还不上,我们每个月还要还贷款。
现在还有了宝宝,宝宝六月就出生了,他家是单亲家庭,和她妈妈一起,她妈妈还爱打麻将,整天找我们要钱。
现在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凯哥,我现在该怎么办?进退两难。
凯紫回答:
姑娘你好,我不知道你和老公是认识多久结婚的,怎么会在结婚后才发现这个人有多糟糕。
至少从他贷款给同事就说明了这个人性格上的两个缺陷。
在任何一段婚姻里,如果伴侣是这样的人,那可以预见,这样的婚姻必然会危机重重。
因为这是一个不懂得为未来做打算、没有责任心,并且自卑脆弱的男人。
现在孩子马上就要出生,换谁都是两难,我给你几个建议:
说完这些建议,其实也改变不了现在糟糕的局面,只能是大家意识到严重,来商讨对策罢了。
希望姑娘们以后在结婚前一定要看清楚对方的人品、性格还有家庭,再充分了解,并且确定自己可以接受之后再决定进入婚姻,这才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头条创作挑战赛#崩溃!妻子结婚三年,才知丈夫患有艾滋:最新后续来了...
婚姻是什么?
在杂志君看来,最好的婚姻就是在法律的见证下,彼此永远互相忠诚,互相尊重。
两个人携手走完一生,没有丝毫隐瞒和欺骗。
然而,前些日子网上出现的一则新闻,却令人三观尽毁:
“上海女子王某在结婚三年后,才得知每天和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竟然是一名艾滋病患者。”
图片来源:网络
王女士与李先生是自由恋爱,由于脾性相投且谈得来,所以在认识不久后,两人便陷入热恋。
并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
婚后,王女士和丈夫商量,不急着要孩子,想再过一过二人世界。
而一向疼爱妻子的李先生自然也没有反对。
在王女士看来,丈夫十分体贴,婚后生活也如自己想象中的甜蜜。
可就在她憧憬着未来美好生活的时候,却因为丈夫的一次入狱,被打破了。
2021年12月,李先生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入狱。
彼时,还深爱丈夫的王女士表示,自己会等其改造归来,两人接着过日子。
可就在李先生入狱不久后,王女士却得知了一个令她晴天霹雳的消息。
有狱警通知王女士,让她给李某寄一些抗艾滋病药物。
艾滋病?
要知道,两人相识相恋结婚这几年,李某可从没有说过自己有艾滋病。
不过,王女士之前的确见过丈夫服药,但对方告诉她是因为肝不好。
没想到,竟然是艾滋病。
原来,早在2011年,李某就被确认患有艾滋病。但和王女士相识相恋后,李某却从未提起。
以至于,婚后夫妻生活,并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如今想来,细思极恐。
王女士深感害怕,连忙去医院检查,好在没有被传染。
但王女士认为,自己如此相信的丈夫竟然一直把自己蒙在鼓里,她很失望。
因此,她认为两人之间的婚姻已经无法继续下去,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可没想到,李某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且还想撒谎。
图片来源:网络
他谎称婚前己告知女方自己患有艾滋病的事实,且婚后病情控制良好。
不过,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李某根本没有事先告知。
也就是说,他一直在欺骗王女士!
此事曝光后,立即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
而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也成为了大家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
从网友们的留言来看,大家一致觉得:
患病的人当然有权选择自己的婚姻,但他们绝对不能向要结婚的人隐瞒自己的病情。
的确。
请大家设身处地想一想,当你满心以为对方是真爱并且想要和他共度一生的时候,赫然发现,他从最开始就在骗你!
你会是什么心情?会不会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尤其像上文中,隐瞒自己病史的例子。
我们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结婚后才发现自己感染了传染病的例子。
我想问,这种行为和骗婚有什么差别呢?
你知不知道,就是因为你的一次谎话,却毁了别人的一生!
但据了解,从2003 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将强制婚检变成自愿婚检开始后,次年全国婚检率就由 80% 迅速下跌到了 2.67%。
很多地方甚至直接归零,北京市的抽样调查中,有86.77% 的人认为婚前检查不是必要程序。
但在杂志君看来,尽管婚检已经不是必须选项了,但婚检的存在和意义,依然很重要。
毕竟,谁也不愿意当那个被蒙在鼓里的傻瓜!
要知道,婚姻中最大的绊脚石,不是金钱,不是出轨,而是欺骗啊!
除此之外,“婚前该不该查对方征信”这个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引起众多网友讨论。
有人认为没有必要,毕竟两个相爱的人不就是要无条件的的信任对方吗?如果查对方征信的话,很难保证不会造成隔阂?
可老话也说了:“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如果你对自己的另一半一点都不了解就决定和他步入婚姻殿堂的话,是不是也有点不现实呢?
毕竟,结婚是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得引起足够的重视。
就像在这个话题下,有网友爆料称:
结婚前一周,因为自己想着结婚后要两个人一起贷款买房,所以查了一下对方征信,结果发现对方欠了不少信用卡债务以及小额贷款。这对于我来说完全是晴天霹雳,如果我没有想着查一下的话,是不是就这样被蒙在鼓里,然后和一个不坦诚的人结婚了呢?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
.......
确实,当我看到这个爆料的时候,也为这位网友捏了一把汗。
毕竟一个人的信用报告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人的人品以及资产情况。
更何况,这位网友的另一半竟然还一直在欺骗她。要知道在两人结婚后,婚前负债是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
或许有人会觉得,不管是自己被查还是对方被查,这种行为都不好。可为了婚后没有那么多争吵,这些问题都必须得提前解决,不是吗?
毕竟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自己把幸福交给了一个怎样的人。
大家都说,每一对相爱的情侣从恋爱步入婚姻的殿堂,都是一件大喜事。
的确,能和自己相爱的人永远在一起,是再幸福不过的事了。
但如果这桩婚姻本身就存在着欺骗与隐瞒呢?
不论是从电视上,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见过这样的故事:
有的人在婚姻里面总是欺骗另一方,欺骗人的感情,欺骗人的时间。但有的人却隐瞒自己的债务,隐瞒自己的身体状况。
而一旦撒了一个谎,就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弥补,久而久之,就像一个死循环一样,把双方都困在其中,无法自拔。
这些谎言也跟喉咙里卡了一根鱼刺一样,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令人感到无比窒息。
所以当看到“婚前有必要仔仔细细的了解对方”这个问题时,不要觉得纠结,该问就问、该查就查。
人品、性格、体检报告.......任何会影响以后婚姻的东西,只要你想了解的,就大胆去寻找真相。
有人可能会说,这样会不会消磨掉彼此的感情啊?或者爱情就是要互相信任,爱他就尊重他。
但我想说的是,彼此信任的前提必须是对方值得你信任。
如果对方是一个撒谎成性的人,你这样毫无保留的信任是会让自己受伤的啊!
当然,相信爱人没有错,但一定不要被爱蒙蔽,不要因此就拒绝接受事实。
还记得严宽曾在《我家小两口》里说过一句话,我很赞同:
彼此相爱的两个人,你就坦诚相见就好了。
是啊,在婚姻关系中,我想要的不是你的隐瞒,而是做到互相坦诚。
毕竟婚姻的意义也从来不只是两个人一起享受生活的美好,而是要一起承担共有的责任不是吗?
如果你连你最爱的人,都不敢坦诚面对,又凭什么相信,当意外发生时自己会和对方走到最后呢。
最后我想说,千万别做婚姻里的恶人。因为当你伤害别人的时候,也是在摧毁自己。
来源:好看的 杂志之旅【声明:图文/均来自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
引言
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此类房产实际是个人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那么离婚时到底该如何分割这样的房产呢?
02
案例回放
小明2015年1月首付50万,按揭贷款50万,购买一套总价100万的房产,登记在他个人名下,契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共计3万元,每月等额还款3000元(包括本金+利息)。2018年1月小丽和小明登记结婚,结婚时房价已涨到150万,结婚以后,小丽就辞去了工作,做了全职太太,小明的工资和奖金不菲,足以承担家里的日常开销以及每月房贷。2021年1月,房价涨到300万,小明和小丽感情也走到了尽头,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于房产如何分割却有了争议。
小明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也是自己一人名字,婚后所有贷款都是我个人还的,小丽一分房贷都没有还过,可以说她对房子没有任何贡献,所以房子和小丽没有关系;
小丽认为:自己虽然是全职太太,对房子没有贡献,但是小明婚后赚的每一分钱都有我的一半,所以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的,小明应向我补偿一半。
问题来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03
法律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04
案例解读
1.通过上述条款规定,小丽要想取得小明婚后还贷部分的补偿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签订于婚前;
(2)首付款由签订合同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4)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
如果有一个条件不符合,就有可能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我们一一对照,小明和小丽所争议的房产,是小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50万,婚后小明的工资奖金还贷及共同财产还贷,房屋也登记在小明个人名下。所以小丽离婚时应该获得补偿。
2.补偿的数额到底如何计算呢?按照我们江苏省高院的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的规定,房屋补偿款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补偿款=[共同还贷部分×房产的升值率÷2],房产升值率=离婚时房产价格÷房产成本(房屋购买时价格+共同已还贷款利息+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印花税、契税、营业税、评估费等,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以及物业费。
具体到本案,小明是购买房屋3年后才结婚的,计算房屋成本时应当以结婚时房产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假如,小丽婚后共同已还贷款利息为5万元,那么小丽离婚时房屋的升值率=房屋现价÷(结婚时房屋价格+共同已付利息+其他费用)=300÷(150+5+3)=1.9,小丽应当获得补偿款=3000元×36×1.9÷2=102600元。
上面是目前我们省内比较主流的计算公式,我个人认为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其他的计算方法。
但不论怎样,法官还会结合照顾妇女、儿童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综合衡量,平衡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05
提示与建议
1.婚后女性最好经济能独立,能共同参与家庭的收入和支出,这样有利于婚姻的稳定与和谐。
2.如果是全职太太,要知晓或收集家里房贷的还贷情况。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要等上了法庭,一问三不知。
3.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只是同居,即使购房情况类似,也不能适用上述公式。
婚姻法明星案例分析 婚姻法明星案例分析报告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后发现老公有贷款(发现老公贷款我应该告诉他家里人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7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