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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事情是这样的。
老婆怀孕6个月了,之前一直住我父母给的房子里,房子80平,但因为是老楼户型不好,采光不好。
今年8月份开始,准备为以后的宝宝准备一套更好的房子,我的父母很痛快的答应,让我们卖掉目前的房子,找找有没有合适的,以首付和贷款的方式换一套。贷款部分用我的公积金,其他的商贷用我父母另一套房子的租金进行还款。
换房的事情说的很清楚,我们开始四处看房,无奈帝都的房价实在太高,为了孩子着想我们开始的时候关注学区房,结果单价都在7W+,可以承受的价格结果只能换个同等面积的房子。思来想去,我们决定让孩子住的舒服为第一,孩子的教育尽力即可。
这个时候,老婆家里的亲戚帮忙找了一套房子,面积和价格都还可以接受,而且离我老婆家很近,对以后孩子的照顾也方便些。
本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就在昨天,她的父母去看房回来了,说就2套了,赶紧定一套下来否则怕错过。于是下午我的岳父岳母取了20W交了定金。我很感谢他们,当然以后我也会把这个钱还给他们,毕竟是之前我父母答应了,用卖我们的房子来买新房,于情于理不应该让亲家再搭钱。
但是我老婆给我电话说,她父母说要以我丈母娘的名义买这个房子,说是这样的话首付少(我丈母娘名下无房,我老婆名下有一套,我没有)。其实对于我来说,以后只要孩子有大房子住,开心的成长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跟我说这个的时候,虽然我有些意外,但也没有说什么。但是毕竟是我家卖房出钱换这个,也要征求我父母的意见。很显然我父母不太乐意,其实他们没有别的意思,早就说过这房子就算写我老婆的名字也可以,但是做老家儿的,尤其是养儿子的总是有那么 一点在意,所以觉得如果新房写我的名字或者我老婆的名字都可以,写丈母娘的名字,总是怪怪的。我很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毕竟我们家也是工薪阶层,每一套房都是我父母辛辛苦苦赚出来的(我父亲的单位福利较好,都是低价买的房子当时)。一套房子,几百万真不是个小数了,当长辈的难免心里有一些顾虑在。
所以我很委婉的告诉我老婆我父母的想法,跟她说虽然写丈母娘的名义买房首付少,但因为贷款时间不长,月供很高,而且因为丈母娘没有公积金,所以商贷的利息很高。如果用我的名义买,首付虽然多,但我用公积金和商贷,利息少了20W+。我很委婉的向她表示我父母的意思,并告诉她这房子写你的名字都可以,毕竟是为了孩子
但我真的真的没有想到,我老婆听后简直暴怒,说我跟我家里人算计他们,不拿他们当一家人。说这房子本来就是她家人托关系找的低价房,我们还不知道感恩,还在算计这些。良心话,我相信她父母的为人,不至于那样,但我觉得房子写名字的这个时候,是可以放在桌面谈的,而且我觉得但凡懂礼数的家庭,都应该双方商量着说这个事情,这个没有什么。但是在我老婆看来,我跟她说的这些实在无法理解,她说我是一个小人,一个算计的人,说了很多很多难听的话,我父母的话,我一再忍让,就是看她怀着宝宝,不想让她生气。可是她一直不依不饶,发的那些微信,字字象刀子一样拉我的心。天地良心,我从最早的事业单位跳出到私企,就是想多赚钱养家,让她过幸福日子,让以后的宝宝衣食无忧。只是在碰触她不同观点,她无法接受的时候,会完全不顾一切的数落我,让我非常寒心。
写着写着就非常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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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找个律师吧,我要离婚!”
一大早,最小的堂弟小光给我打来电话求助。小光是我最小的叔叔——五叔家的弟弟。
农村娃娶媳妇真不容易。不光彩礼比城里多,城里没房就娶不到媳妇,不买楼就有打光棍的风险。
五叔和婶子,为了给小光娶媳妇,真是豁出老命了。一年到头都在打工挣钱,省吃俭用省钱,跟所有的亲戚借钱,另外又贷了几十万的款,总算在城里买了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楼房。
光能在合适的年龄结婚,好像完成了我们这个大家族的使命,我们这一大家子都觉得脸上有光。村里乡亲也都羡慕夸赞,说我们家世代人性善良,祖上积德,修来的人丁兴旺。
光和媳妇楠在城里打工,经专业媒婆介绍认识的。据说,见面就给媒人4000,结婚时再给4000。
光送外卖,楠是私立幼儿园的老师,还有教师资格证。我一听弟媳是有知识的青年,替我婶子家高兴了好多天,在传统意识里,有知识有文化就比较有教养,比较通情达理。
结婚后没多久,楠怀孕了,借保胎之由,不再上班。我婶子也不出去打工了,就专门来城里伺候儿媳妇。一家人也算安好。
问题就出在生完孩子后面,媳妇也不去上班,好吃懒做原形毕露。
她不去上班,我婶子就得出去打工。因为婚前在城里买的楼房需要每月交3000多元房贷。
媳妇不上班,在家带孩子,房贷都是光和他父母轮流交。
20年夏天,楠从她娘家回来之后,就开始闹,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光说,就我自己,没兄弟姊妹,加与不加,最后还不都是咱的吗?楠不听,带着孩子离家出走,花钱住宾馆不回家。
婶子匆匆赶来,好言相劝,并承诺不让光拿房贷,她老两口打工挣钱还房贷,媳妇好歹回家住了。可是没几天,趁光去上班,趁我婶子也去打工之际,楠喊来他弟弟,把她的衣物、被褥全拉回她娘家了,并扬言不加名字就离婚。
婶子和光,其他什么条件都答应,但是就不答应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因为已经看出楠有其他意图。
21年八月十五中秋节,光和婶子去接楠回家过节,没曾想他丈母娘,把他俩反锁到屋里不让出来。并且楠夺过手机把光微信上的钱转到她的银行卡里,一天也没让吃饭。光偷偷拨打了110,派出所出面,才算把他俩放出来。
21年元旦前夕,光打电话咨询孩子上幼儿园的事,顺带和我说他们不离婚了,我还劝他好好过日子,好好培养孩子之类的话,同时,也为他破镜重圆而高兴!
没想到,今天一早又接到要求离婚电话,并告诉我,她丈母娘先跟他要5000块钱,说让接楠回家:后来又要6000元,说好的接楠回来过年,可出尔反尔,年前又不让接了。光说这回真的心灰意冷了,看清她们母女俩的嘴脸了,耍戏着自己玩,这回非离不可。他提出离婚,现在是媳妇不跟他离,拖着他。所以让我帮忙找个律师,尽快办手续。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个忙我该不该帮呢?今天一上午我都在纠结。
这些年,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与房子相关,成了人生头等大事。
以前找媳妇,女方关心的是男方能干、聪明、本分、有没有一技之长、将来有没有出息…
如今找媳妇,有没有房,成了现代年轻恋人能否继续发展的标尺;而房产证能不能留名,更是不少现代丈母娘对准女婿的基本要求。
当然了,房产证留名,不仅仅是女性关注的焦点,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不少男性也开始密切关注这个话题。
毕竟,以现在的房价水平,随便一个像样城市的房子也得两三百万一套,不少人掏空家底购房,却不想婚姻走到尽头,一辈子积蓄购得的房产被分割,最终造成人财两空。
所以,对于婚前购房的男性而言,多半也不愿意给女方在房产上加名。
据说前段时间,某平台对全国317个城市27000多个年轻购房者做了一个调查统计,数据显示:
表示“谁出钱写谁名字”的年轻人,占比达到43.32%
表示“不管谁出钱,房本都要写上夫妻姓名”的年轻人,占比达到43%
从男女调查情况来看,男性更支持“谁出钱写谁名字”,而女性更支持“写双方姓名”。
显然,在如今的高房价环境下,越是家庭财产,尤其是涉及到核心资产(比如房子),越是被人们重视。
因此,房本上写谁的名字,如今已基本成为夫妻、甚至双方长辈的争夺之处。
其实,有这样的观点,主要还是因为大家还停留在对婚姻法规的理解当中,觉得只要在房产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当然了,这种观点的存在,也是基于人们对过去婚姻法规的理解,以为只要房产证加了名字,一旦夫妻间走到分割财产的那一步,就得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五五分。
可实际上,这种看似公平的划分,背后却隐藏着极大的不公平。因为婚前婚后财产没有明确区分,导致这些年没少出现财产被另一半分割、有人靠离婚发财致富的实例。
所以,越来越多新人对“婚前购买房产加名”这事儿特别谨慎。
直到夫妻财产分割新规的出台,才明白,从8月份开始,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也不影响婚后财产分配,再闹也没用。
细则1、婚后购房,加不加名,离婚财产都按五五分配
新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产生获得的收益资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啥意思?
简单来说,只要是婚后买的房、车、任何资产,不管写谁的名字,离婚时都得按一人一半,五五分割。
这种分割最大的公平之处就是:不论男方是在外打拼赚钱养家,还是女方全职在家照看孩子,财产分割不以双方赚钱的多少来做定论。
这也间接教育那些总觉得自己在婚姻生活中付出更多的一方:男女步入婚姻家庭生活后,虽薪酬有高有低,但二者的劳动付出、时间付出是对等的。
当然了在此种分配之下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结婚时,夫妻双方对各自进行过资产公证,婚后一方用公证后的资产再购买房产,而这个房子,应该属于个人资产。
细则2、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即使加名,也不影响婚前财产的分配
新规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规定。
一种情况是:被认定为个人的财产,离婚后是不存在平均分割。
比如,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得,且产权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个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男女一方婚前自己出首付购买的房产,不论婚后加不加另一方的名字,后加名的另一方不分割婚前那一部分。
比如,男方婚前自己用30万首付购买了房产,房子分三十年,贷款70万。结婚后,如果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30万首付款在分配时只属于男方,女方可分配的财产只有婚后贷款的那部分。
细则3、婚后父母赠予有没有署名
关于父母赠予房产这事,很多人的理解是,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就是自己一个人的,将来财产分割,与另一方无关。
可实际上,并非如此!
按照新的《婚姻法》,父母赠予房产分割时也分两种情况:
其一,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赠予买房时,没有公证清楚究竟是赠予给谁,那么这种情况下,该赠予的房产就不属于子女一方,而是被算作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旦夫妻离婚,夫妻双方都可以对这个房子予以共同分割。
具体分割一般都是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走提请裁决流程。
其二,如果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赠予,但是登记时只记在一方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就按双方父母各自出资的份额进行划分。
比如男女双方父母各出资一半买房,房子写了女方一个人名字,这个房子分配就是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出钱一人一半,就五五分。
当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那就得特殊对待了。
比如,双方父母买房赠予时,声明这套房产只属于女方所有,那么将来离婚,这个房子归属女方,也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当然,如果是口头声明也没用,一般需要进行公证,才能有实质性的效用。
可能有人注意到,新规似乎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弱势一方不再那么照顾,但这种分割方式,显然直接降低了夫妻分开后矛盾和纠纷的产生。
不过最后还是要说一句,婚姻是神圣的,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也是莫大的缘分。
财产只是让人类生活变得更美好的工具,而不是奴役人类的工具。
不为房产、更不为分割财产而伤害对方,才是人类走进婚姻殿堂的初衷。
既然看到这,就顺便点个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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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结婚是都该准备些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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