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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拆迁 家人反目(老家拆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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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0 1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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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眉山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7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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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拆散亲兄弟,为了一间厨房,82岁的哥哥和74岁的弟弟反目成仇

四川省邻水县有一对兄弟,大哥胡学渊82岁,弟弟胡学裕74岁,如今老家面临拆迁,穷了大半辈子的胡家兄弟终于可以过上有钱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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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这时,兄弟俩却因为一间老旧厨房起了矛盾,弟弟声称哥哥早已将这间厨房卖给了他,房款也已结清。哥哥则声称没有卖房,所谓的卖房款,实际上是他向弟弟借的1600元,他已连本带利还给了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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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厨房挑起兄弟冲突,究竟是哥哥厚颜无耻出尔反尔,还是弟弟死皮赖脸霸占房产呢?七十多年的兄弟情,怎么会一夜之间烟消云散,到底是有人从中挑拨,还是人的私心在作怪?胡学渊和胡学裕两兄弟虽然只是普通的农村人,但这件事里头的水却着实深得很。

两兄弟曾亲如一家,哥哥名下的厨房无条件让弟弟使用17年

胡学渊曾经是个老光棍,直到四十多岁才结婚,妻子黄树英是个二婚女,带过来一儿一女,两人婚后并未生育。黄树英的儿子原来叫王华,胡学渊成为他的继父后,改名为胡道安,但成年后又改回原名王华。

胡学裕则和妻子朱树珍育有多名子女,两人结婚时哥哥尚未成婚,因此就没有分家,直到1980年胡学渊娶了黄树英,兄弟俩才正式分家单过。

胡家的祖宅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一间厨房、一间猪圈以及房屋前面的院落。分家时,兄弟俩约定厨房归哥哥胡学渊所有,猪圈归弟弟胡学裕所有,院落则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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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农村的土地尚未确权,所谓的分房协议只是兄弟俩的口头约定,但胡学渊和胡学裕两兄弟的感情很好,两家经常互相串门吃饭,亲如一家,虽然没有白纸黑字为证,兄弟俩却也从未因为老宅的产权问题起过纠纷。1992年老宅确权后,兄弟俩分别办理了房屋产权手续,分房协议才正式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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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几年内,两兄弟分别修建了新房,胡学渊当年分到的那间厨房便不再使用了。由于那间厨房正好位于弟弟胡学裕新房的旁边,哥哥胡学渊便主动提出把厨房让给弟弟家使用,这样弟弟家的新房里就不必设置厨房了。

农村的厨房里有土灶,建在新房里多有不便,既然哥哥这么好心,弟弟胡学裕当然也很高兴,便欣然接受。此后的17年内,胡学裕一直在使用这间厨房。

哥哥借钱不还,拿房屋抵债,听闻拆迁瞬间反悔

对于哥哥的恩情,弟弟胡学裕一直都是放在心上的,所以当哥哥修房缺钱的时候,他便慷慨地借出了1000元,后来又追借了600元。可没想到,这1600元借出去后一直没见哥哥来还,这一等就是好几年。

终于有一天,胡学渊提起了这笔借款,但他没有还钱,而是说把那间厨房抵押给弟弟,这样兄弟俩之间的债就一笔勾销了。这个提议得到了胡学裕的同意,他回家后跟妻子朱树珍商量,朱树珍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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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厨房一直都是胡学裕家实际使用,故而房屋抵押借款一事,不过是兄弟俩的口头约定。但胡学渊曾多次当着众人的面提到厨房已转让给弟弟,所以这件事在村上并不是什么秘密,而是人尽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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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胡学渊卖房给弟弟,却只有口头约定,这其实就给后来的纠纷埋下了伏笔。但农村向来就是如此,何况一间老旧厨房并没有多大价值,大家也不会为它去争得头破血流。

可现实偏偏就爱开玩笑,2019年的时候,胡家兄弟的老家突然传来拆迁消息。得知这个消息后,胡学裕的儿媳妇第一时间提醒公公,让他找大伯签订一份正式的卖房协议,以免拆迁时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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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学裕听从了儿媳妇的意见,他找来同村的胡学银、张良学等人作为见证,与哥哥胡学渊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协议上写明那间厨房的产权已转让给胡学裕,同时写明房款已经结清。

胡学渊、胡学裕以及朱树珍都在那份协议上签了字,但胡学渊的妻子黄树英却没有签字,也未对此事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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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样一来,拆迁时就不会有纠纷了,可让胡学裕想不到的是,哥哥上午签完卖房协议,下午就反悔了。大嫂黄树英更是声称没有卖房这件事,并拿出1700元还给胡学裕,说其中的1600元是借款,剩下的100元是利息。

胡学裕拒绝接收这笔钱,并指责哥哥出尔反尔。然而上午还和和气气的哥哥此时也像变了个人似的,骂弟弟死皮赖脸,想要霸占他的房屋。兄弟俩吵得不可开交,黄树英和朱树珍这对妯娌更是开启了连珠炮般的对骂,引得村上人驻足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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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大都知道胡学渊已将房屋转让给弟弟,故而舆论偏向胡学裕一家,这让胡学渊更加生气,于是指使继子王华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都给扔了出来。王华一边扔东西,一边还指着二叔胡学裕大骂,一旁胡学裕的儿媳不甘示弱,对着大伯胡学渊也骂了起来。本来是老一辈的争端,现在连小一辈的也参与进来了。

老宅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定两兄弟一人一半

吵了几天后,胡学裕夫妇眼见哥哥嫂嫂不肯退让,便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发现,胡家老宅确权于1992年,而胡学渊与黄树英是在1980年结的婚,所以老宅属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黄树英没有在卖房协议上签字,所以这份卖房协议是无效的。但胡学渊将房屋转让给弟弟事实清楚,且有多人作证,所以胡学渊本人名下的那部分产权的转让有效。

法院据此判定,这间厨房拆迁后所得的费用,兄弟俩一人一半。弟弟胡学裕得到的那部分,本来是属于哥哥胡学裕的,而哥哥家得到的那部分,则是属于嫂嫂黄树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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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一锤定音虽然理清了兄弟俩的纠纷,但谁都知道,经此一闹后,胡学渊和胡学裕七十多年的兄弟情分肯定是走到尽头了。拆迁本来是件好事,结果却拆散了一对亲兄弟,不知道他们的父母泉下有知,又会作何感想呢?

太原:同胞姐妹对簿公堂 法官上门调解 修复破裂亲情

  “感谢法官上门调解,实实在在解决了我们家多年来的房屋纠纷,我心里这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专程送来锦旗的原告吴大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11月9日,记者从尖草坪区法院了解到,一起遗产分割案件在法官张琴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矛盾,更解开了一家人的心结,弥合了亲情。

  老房拆迁家人反目

  家住太原市尖草坪区的吴大姐家共有兄妹4人。多年来,吴大姐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照料父母的日常起居。2005年,吴大姐的父亲去世后,老房子里就剩下了吴大姐和年迈的母亲。2014年,吴大姐父母的老房子面临拆迁,老母亲与4个子女协商,将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吴大姐。当时大家协商后,一致表示同意。2019年拆迁房交付后,吴大姐补缴了房款差价。没想到,今年在办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时,其中一位妹妹却不同意签字过户,一家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甚至诉至法院。

  尖草坪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琴审查案卷后,考虑到原、被告是同胞姐妹,房屋纠纷由来已久,积怨较深,且老母亲已经86岁,行动不便,“从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我们决定上门调解,力求真正化解矛盾,不伤害一家人的感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上门调解有温情

  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在吴大姐家的客厅开始了。张琴法官召集吴家兄弟姐妹4人坐在一起,通过面对面唠家常的方式了解大家的真实意愿。老母亲及其他兄妹都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份额让与吴大姐,但被告吴大姐的妹妹明确表示不同意。由于积怨已久,姐妹间情绪激动,语气强硬,大家互相争执起来。

  面对这样的场景,张琴法官冷静处理,一再劝说双方放下情绪,解决问题,并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分别与原告、原告律师及被告单独谈话,并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消除隔阂,各退一步。在张琴法官的反复劝说、调解下,原、被告深受触动,双双落泪,表示愿意和解。

  于是,法官当即协调制作协议:被告自愿将其对涉案房屋享有的份额转让给原告;原告在7日内支付被告3万元,用于补偿被告享有的份额;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达成调解协议的一周之后,吴大姐就将3万元补偿款交到了妹妹手中。很快,涉案房屋的产权也办理完毕,多年的家庭纠纷终于化解。张琴法官凭着一腔热血,沉着镇静,耐心细致地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矛盾,更是解开了一家人的心结,弥合了亲情。近日,吴大姐为张琴法官团队送去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张琴法官表示,近年来,尖草坪区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工作。对矛盾纠纷进行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便民、利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正义与温度,是我们一直坚持的理念。”

  记者 陈珊 通讯员 高锐 太原晚报

太原:同胞姐妹对簿公堂 法官上门调解 修复破裂亲情

原本的一家四口因为182万元拆迁款,结果反目成仇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湖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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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湖北省武汉市的龙江村复印机总厂已经成了老黄历,但武汉龙江村复印机总厂的老宿舍还在,这里一套六七十平米的宿舍曾经住着一家五口,奶奶,爸爸、妈妈、女儿、儿子。去年,这里迎来拆迁的好消息。今年,这套宿舍给了182万元的拆迁款。这户人家60多岁的爸爸曾先生和妈妈余阿姨离婚,女儿称呼亲妈余师傅。

余阿姨:后面这个房子就是我住的房子,我这个房子现在拆迁了,女儿拿了182万元走了。我含辛茹苦把你养这么大,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

原本的一家四口!因为182万元拆迁款,结果反目成仇

家住武汉汉阳下马湖村的余阿姨今年68岁了,一对儿女早已成家立业。余阿姨说,去年,她住的老房子突然拆迁,可是女儿拿走182万元巨额拆迁款后却失联了。

余阿姨:房子最开始是我婆婆的,是2004年的时候,我老公就说写女儿的名字。当时我们家庭很和睦,没写我们的名字。所以像跳板一样,跳到女儿手上了。

原本的一家四口!因为182万元拆迁款,结果反目成仇

按照余阿姨的说法,房子原本是婆婆的,不过是挂在女儿的名下而已。现在房子要拆了,自己连住的地方也没了。余阿姨担心晚年无人照料,坚决要女儿至少拿出50万元给自己。因为这笔182万元拆迁款的分配问题,一家四口反目成仇,女儿失联,丈夫和她离了婚,只有远在上海的儿子和她一条心。

余阿姨的儿子 曾先生:姐姐拿了拆迁款,直接不理妈妈了。按照我的想法,房子四等份,我这一份给我母亲,我不需要的。

余阿姨和儿子态度一致,认为房子是老一辈人留下来的,女儿不该独吞。记者了解到,余阿姨的丈夫在离婚后,也搬去和女儿同住了。那么,对于这笔拆迁款,他们的意见又是什么呢?

余阿姨的女婿 张先生:她妈妈说的都是假话,原来最后一批厂里的房子买断,我岳父问了她弟弟,你们谁有钱谁就买,她弟弟说这破房子要了干嘛?他不要。后来是我老婆花了3万块钱把房子买下来,房产证上写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

原本的一家四口!因为182万元拆迁款,结果反目成仇

对此,余阿姨也承认,女儿的确是出了这笔钱。为了夺回房产,余阿姨还曾到法院起诉,不过最终因证据不足而撤诉。不仅如此,余阿姨还跑到女儿、女婿的单位贴大字报,害得妻子丢了工作。为了解开母女俩的心结,记者带着余阿姨来到了女儿的另一个住处,不过当天只有女婿一人在家,双方一见面就争吵不休。女婿张先生告诉记者,岳母余阿姨和小舅子还曾因为这套房对他们夫妇大打出手,令人心寒。反复沟通下,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曾女士。

余阿姨的女儿 曾女士:我没有妈妈,我不礼貌地称呼那位老人余师傅。虽然她生了我,她只是给碗饭我吃,除了这以外,没给我任何帮助,因为她在我小时候成天打牌,几天几夜不回家,怀孕生孩子她也没照顾。她说不给钱就抱煤气坛子炸死我的孩子,请问她有没有亲情?

原本的一家四口!因为182万元拆迁款,结果反目成仇

曾女士态度坚决,认为182万元的拆迁款与余阿姨无关,而母亲却为了钱不择手段,父亲也正是因此选择了离婚。这些年,曾女士带着父亲生活,而母亲大部分时间都在上海帮儿子带孩子。由此看来,一家人的确是积怨已深,但赡养老人毕竟是法定义务。那么,关于余阿姨的养老问题,曾女士是什么意见呢?

余阿姨的女儿 曾女士:那我赡养我爸爸,她的儿子赡养她行不行?余师傅的儿子条件好得很,在上海有车有房。

余师傅的儿子 曾先生:赡养归赡养,这个没关系。你这个拆迁款要分,我一分钱都不要,一半钱是我母亲的。

原本的一家四口!因为182万元拆迁款,结果反目成仇

经过记者的调解,虽然弟弟对于拆迁款的分配仍然有异议。但是,对于赡养一事基本了达成一致,一人赡养一位老人。余阿姨现在每月有两三千元退休金,她去年八月刚刚离婚的前老伴曾经是位送奶工,没有退休金。他们一直住在长辈分的宿舍里,没有自己的房子。记者翻看了余阿姨和前老伴的离婚协议书,分的都是冰箱、被褥等,没什么大件也没什么房产。现在余阿姨依旧住在马上要拆迁的龙江村复印机总厂宿舍里,周围人帮不了她,能做到的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驱赶她。

记者和他们的一对儿女都通了话,思路很清晰,儿子能在上海立足、女儿在武汉2015年拥有了自己的房子,余阿姨夫妇的孩子非常优秀。全部拆迁款182万元,法律上确认属于余阿姨的女儿,余阿姨想分到其中四分之一,四十年前和现在的人世间能相提并论吗?绕不过过去,就要接纳过去,拖拖拽拽,一起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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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2月1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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