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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给了两套房子吗(婚前父母给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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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8 22: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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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茂名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8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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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这类房子适合自住,但投资千万别碰

专家分析:这类房子适合自住,但投资千万别碰

我是成叔,拥有多年成都房产研究和投资经验,长期持续关注成都地区的楼市信息,熟悉购房政策、买房策略和学区房信息,欢迎关注及交流。

以下成都购房答疑内容,来自微信公众号“成叔说房”的粉丝精选提问:

提问:成叔,你好,今年因为工作原因调来成都,因为可能长期定居,未来想在成都买一套房子自住+投资,成都的发展前景如何?有没有房产投资的价值?可以客观全面地分析一下成都的发展格局吗?

成叔:你好,这些年的建设,让成都建设区的面积不断扩大。伴随着轨道交通的完善,成都各区的交流也在不断加强。目前来看,成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区双核六走廊”的空间格局,正在向着国家重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枢纽迈进。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天府新区正在按照规划一步步落实,城市边界的开发也在一定程度上疏散了城市中心城区的功能。而且,这座城市“一心两翼三轴多中心”网络结构也正在慢慢形成。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中心城区、东部城市新区的建设实施正在慢慢改变这座城市原有的风貌。而随着成渝经济圈一体化进一步推进,成都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也有了新的动力。在这些的影响下,成都的投资力度会加大,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会进一步提升,成都也势必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提问:成叔,你好成都的视高还有没有升值潜力呢?去年在视高买了一套三房,不知道能不能涨,这套房子可以持有吗?还是说等限售过了就出手?可否分析一下视高这个区域?说说你的看法。

成叔:你好,视高房价很高,透支了不少发展前景,本身产业薄弱,人口也不是很密集,但是房价居高不下。买视高很容易高位买入套牢,未来楼市也大概率会这样,房价超出购买力,这种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可以以低价产业用地吸引企业,产业带动房价发展,后续才能有动力。长期来看,视高地段较好,还拥有资源,产业落实人口增长之后,发展还是与一定潜力的。目前你的房子建议长期持有,等后续天府新区饱和外溢到视高再出手。

提问:成叔,你好,成都本地人,已婚有两个孩子,婚前买了两套房子朗基天香套三和华阳戛纳湾金棕榈,朗基天香自住,戛纳湾金棕榈租给自如出租,还有四年租约,都还有贷款在还。还有一套平南湖附近北京街的公寓,也是婚前买的还没有交房。丈夫父母名下有一套阆中按揭房。现在想进行资产配置优化,置换一套带学区的房子,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成叔:你好,朗基天香和戛纳湾金棕榈都是很不错的房子,建议继续持有。戛纳湾地铁盘,未来还有升值空间,租给自如不如自己出租,市场租金大概有3000元左右,可以持有出租。朗基天香价格一般,但是地段很不错,可以继续持有自住,后续大源南侧学校招生划片可能会辐射到。两套房子都还有升值潜力,不建议出手。阆中的按揭房和北京街的公寓有机会都可以出,套现准备筹码进行二次投资或者置换好一点的学区。但是你们目前家庭户口购房资格可能有点问题,可以先把戛纳湾金棕榈赠予给父母,腾出普通资格再做打算

提问:成叔,你好,坐标成都,有亲戚告诉我主城区某楼盘现房价较低,推荐我尽快入手,但我对此并不了解,因此想咨询下您这种随大流购房的行为是否合理,那我在主城区购房应该避开哪些楼盘呢?

成叔:你好,可能有很多人在购房时冲动占了主导,看到别人购哪个区域的房源升了值,于是自己就撺掇家里人一起去买房,虽然房子单价2万左右,但由于房子所处区域是黑洞板块或学区、商业配套极其缺乏,近期基本并无升值,他们通常都忽略了通过买房实现价值倍增的真正原因:在于区域和房子足够优质,买入的绝对价格大都不低。此外低价本身是种优势,但有时候也是一种陷阱,当购房者将低价与笋盘混为一谈时,也将掉入低价陷阱,看到某一区域房价涨的厉害,在不了解楼盘所在情况时就执意下手,但住进去之后发现对口学区和配套都不好,打算置换时要以当初买入价格售出就很难出手。因此真正有优势的低价并不是指绝对价格更便宜,而是相对周围竞品更有性价比。就下半年成都的主城区而言,更没有绝对的香饽饽,新房限价和二手房指导价已经使主城区的产品价格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于是购房者就更难以辨别“洼地”“笋盘”等房源,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切忌存在贪小便宜心理。

提问:成叔,你好,目前以投资为目的想要入手一套房产,主要有蓝光未来、首开龙湖景粼玖序,奥园云璟,总价在300-350万左右,以及十陵和怡心湖,请问哪个更具有投资价值呢?

成叔:你好,首先对于蓝光未来,产品自身不错,但是周边配套较差,首开龙湖景粼玖序由于处于十陵的板块腹地,因此周边有所改善,奥园云景则最为次之,主要是其虽位于三环,但是紧邻高速,周边设施较差,缺乏教育、商业的配套;其次在350万的预算基础上,建议买确定性更大的华润置地时代风建;最后,无论是发展潜力还是价格的横向比较,怡心湖相对条件更好一些。

提问:成叔,你好,外地人在成都上班,已经落户两年,无房有社保,预算总价在250万,明年才有成都天府新区买房资格,现在能在成都买视高投资吗?

成叔:你好,即将拥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人,建议等一段时间在该地段买,仁寿视高的产业很差,人口流入规模小,距离科学城也很远,而且缺少自住需求的购房者,所以其流动性差,不建议在此投资。

篇幅有限,只能涉及到这些城市。

查阅大量资料,对于全国300多个城市进行了盘点,做出全国城市风险名单。

一共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可以密切关注,但是现阶段限制在主城和地铁一小时非主城范围

第二类:可以关注,现阶段购买范围限制在主城范围

第三类:自住可买,现阶段购买范围现在主城三类地段:行政区板块+金融产业板块+主导高科技产业板块

第四类:除了自住不建议购买,而且最好购买范围限制在主城产业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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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这类房子适合自住,但投资千万别碰

妻子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需要分给丈夫吗?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咨询人 W小姐

近两年,夫妻二人因异地原因感情不和,摩擦争吵不断,现已半年未见面。近期,女方从外地回家,发现丈夫把家里门锁换了,把女方和孩子所有证件(孩子出生证,妻子的房产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女方的珠宝首饰等全部带走,并拒绝与女方联系。此时如果女方申请离婚,会面临几个问题:

一、女方有两套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仍由女方独立还贷。离婚的话,丈夫有权分房子吗?

二、夫妻两人有一张共同的银行卡,是为孩子存的教育基金,内有十几万元。男方提出离婚则要分卡里的钱,能拒绝吗?

三、被男方偷偷拿走的房产证等证件、首饰珠宝等都是女方的私人物品,能否报警要回?

解答人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陈蕊伶

第一个问题,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丈夫是否可以分?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房屋所有权可以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按揭贷款的,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该贷款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分给男方的。

这里有个问题值得关注: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在没有特殊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赚取的每一分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只要用了婚后收入偿还贷款就属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情形,需要分割。

第二个问题,夫妻共同开办的银行卡,这笔钱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

如果这张银行卡是夫妻名下的,卡内的钱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如果这张银行卡是孩子名下,卡里的钱属于夫妻对孩子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不能撤销。

第三个问题,妻子私人物品被丈夫拿走,应该如何取回?

房产证等证件属于女方私人物品,可以报失处理,也可以报警处理。首饰珠宝如果是婚后购买、不属于嫁妆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私自转移属于转移资产,女方可以报警取证,同时向法院提交首饰珠宝存在的相关证据。但实践中处理首饰珠宝比较难,建议大家及时保留该类财产的购买及价值凭证,比如购买记录、相关证书、照片等。

来源: 羊城晚报

妻子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需要分给丈夫吗?

本期主持: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法律公益诊所》栏目由羊城晚报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律师协会、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联合主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欢迎广大读者来信咨询法律问题,邮箱:flgyzs@126.com。

咨询人 W小姐

近两年,夫妻二人因异地原因感情不和,摩擦争吵不断,现已半年未见面。近期,女方从外地回家,发现丈夫把家里门锁换了,把女方和孩子所有证件(孩子出生证,妻子的房产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女方的珠宝首饰等全部带走,并拒绝与女方联系。此时如果女方申请离婚,会面临几个问题:

一、女方有两套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仍由女方独立还贷。离婚的话,丈夫有权分房子吗?

二、夫妻两人有一张共同的银行卡,是为孩子存的教育基金,内有十几万元。男方提出离婚则要分卡里的钱,能拒绝吗?

三、被男方偷偷拿走的房产证等证件、首饰珠宝等都是女方的私人物品,能否报警要回?

解答人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陈蕊伶

第一个问题,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丈夫是否可以分?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房屋所有权可以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按揭贷款的,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该贷款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分给男方的。

这里有个问题值得关注: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在没有特殊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赚取的每一分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只要用了婚后收入偿还贷款就属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情形,需要分割。

第二个问题,夫妻共同开办的银行卡,这笔钱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

如果这张银行卡是夫妻名下的,卡内的钱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如果这张银行卡是孩子名下,卡里的钱属于夫妻对孩子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不能撤销。

第三个问题,妻子私人物品被丈夫拿走,应该如何取回?

房产证等证件属于女方私人物品,可以报失处理,也可以报警处理。首饰珠宝如果是婚后购买、不属于嫁妆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私自转移属于转移资产,女方可以报警取证,同时向法院提交首饰珠宝存在的相关证据。但实践中处理首饰珠宝比较难,建议大家及时保留该类财产的购买及价值凭证,比如购买记录、相关证书、照片等。

编辑:郑健龙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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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父母婚前给了两套房子吗(婚前父母给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742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1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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