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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出勤(婚假出勤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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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8 21: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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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娄底市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2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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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图片:老雷

文:尧舜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最近在看一个综艺节目,叫《婚前21天》,讲述四对恋人为筹备婚礼的准备时间。

看了几集,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结婚,就是在抢时间,耗精力,花财力。

结婚,毕竟是一个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情。

要在21天完成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你觉得时间够吗?


在看这部综艺节目,我是带着学习的心态,因为对于未结婚的人来说,有一定的学习经验。

怎么举办婚礼,策划场地、结婚地点、双方父母见面、酒店定购等涉及到结婚的流程,都是需要时间而定,因身份不同,所凸显的时间成本不一样。

中士小李对我说:“哥,我原本结婚时间从1月份,现在调整到5月份,再不休假,媳妇儿都快黄了……”

虽说是开玩笑的话,但何时能休假,成了很多军人或家属的“心头肉”。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目前来看,因为疫情,今年的休假不一般。

有休假计划的军人主要集中在父母病重、订婚结婚、办理房贷等比较紧急的事情,尤其是很多官兵在后台反映:

“再不让休假,我的婚礼就要泡汤了。”

“结婚只有10天的婚假,就算批准了休假,10天假也不够呀!”

“说句实话,10天真的太少了旅途遥远,坐车来回都要4天,最起码给半个月也好,希望这次改革能落实到实际问题。”

“10天假,对于那些在边远地区的军人而言,估计是回来参加自己婚礼的,中午上个台发个言,晚上买票又回部队。”

对于大多数军人而言,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多点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是一种对婚姻的尊重,更是一种仪式感的见证。

所以,10天的军婚假,显得很奢侈。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图片:周方旺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军人婚假是10天,其依据为2016年7月25日,中央军委审议通过的《军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规定》(军后卫〔2016〕439号),规定第四本条明确:

军队人员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所以,士官在登记结婚后,可以向组织请10天婚假。

四级军士长老蔡告诉我,当初他结婚的时候,单位只给了他7天假,那个时候新的规定还没调整。再加上之前他把基础假45天都用在筹备婚礼的事情上,真正进行婚礼只有7天假。

他回忆当时举行婚礼的场景,他说:“那7天是他这辈子过得最快的7天,又是最累的7天,但最后还是幸福的7天。

我理解他的话,一辈子的婚礼,找对了人,举行婚礼,哪怕只有短暂的30分钟,也是知足的。

但也有军人,别说是10天的婚假,就连举行婚礼的时间也没有。

我见过因为新郎没有时间参加婚礼,新娘自己一个人穿着婚纱,千里奔袭军营,只为了在那一刻,见证属于她和兵哥哥的爱情。

我也见过新郎在举行婚礼中,接到紧急任务需要出勤,撇下新娘一个人在婚礼现场,而这场未完成的婚礼成了两个人最后的回忆与见面,新郎因为在火场中救人牺牲了,手里拽着的还是那一枚戒指。

我也见过一位兵妈妈在婚礼现场,替自己服役的儿子完成婚礼,自己却只能通过视频,表达对新娘的爱意。

因为这身军装的存在,军婚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为什么很多军人觉得10天婚假不够?

一是,主要是核算时间成本。 结婚,毕竟不是赶集,任何牵扯到结婚的事宜,都不能忽视。军人因其职业特性不一样,结婚的时间成本就显得很奢侈。有的家属为了理解军人,就把结婚的流程给简化了,这也是顾全到军人结婚没有太多的时间,但总是亏欠军属太多。

二是,服役任务属性不同。保障任务性比较少的服役单位、内陆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服役单位,军人结婚最关键的是交通便利了,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路程,这为结婚的时间节约了不少,但是一些边远地区的服役单位,作战任务繁重的服役单位,休假结婚的时间,可想而知是少之又少,很紧张。

三是,结婚的流程增加成本。时代不同了,对结婚的要求不一样,有的地区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习俗,再加上结婚举办婚礼、酒席,这些仅靠10天的军人婚假,是不够的,也是起不到作用,不但会影响结婚的效果,而且也会给结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10天的婚假,是改变了不了,那么,是不是就不可以增加天数呢?是可以的。

对于士官的探亲假,现标准为:一是未婚士官,下士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

中士以上未婚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这里排除了特殊地区的休假天数)。

怎么合理性的休婚假呢?有几点可以仅供参考。

一是,把控好休假天数。一般结婚的士官,办理结婚的流程,是先需要提交申请,打结婚报告,报告审批通过后,就可以领证。

领完证,就意味着就是已婚士官,那么享受到的休假天数最多的是45天,再加上婚假天数10天,合计为55天。

一般而言,55天的举办婚礼,办酒席是够用的。

二是,增补事假天数。在这55天的基础上,如果天数还不够用,是可以休7-10天的事假,也是可以为结婚增加不少天数。

当然,这45天+10天+7天,是建立在个人全年假期的基础上。

无疑,10天的军人婚假,需要合理核算。

10天的军人婚假,时间够吗?

2019产假婚假扣工资规则

产假婚假扣除正常工资的30%,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婚假会被扣工资吗

一般情况下,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用人单位应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至于假期超过3天的,全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统一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另外,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据婚姻法等法律规范,可以知道,女性职员的产假会被扣除一定比例的薪资,但是婚假是不能被扣除的。通常情形下,职员的婚假只有三天,我国目前还没有取消晚婚的鼓励,由此对于那些晚婚的主体,婚假会适当的延长。

恭喜了这些人,要多半年假期按出勤发工资

10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司法厅了解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恭喜了!这些人,要多半年假期!按出勤发工资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在《征求意见稿》第五章,对婚产假的优待政策进行了明确。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此外,《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二十四条明确,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支持三孩!各地都出台了什么政策

广东:生育三孩奖励80天假期

9月13日,广东省卫健委明确表示,广东目前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黑龙江:每年10天育儿假,工资照发

10月29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正后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规定在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并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甘肃临泽:生育最高补贴10万元

9月14日,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政府发布《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解读。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对于暂未生育的家庭来说,生育三孩后获补贴总额至多可超10万。

山东日照:报销托育保教费

日照在山东全省率先制定托育服务普惠标准,合理化收费;鼓励已满足当地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职工托育保教费参照幼儿园的报销办法进行报销;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山东烟台:报销产检费1000元

8月22日消息,山东省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明确生育三孩待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有关待遇。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其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北京:奖励30天生育假期

8月4日,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称,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四川:子女三周岁以下,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9月29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四川攀枝花:二孩、三孩3岁以前每月奖500元

7月28日,四川攀枝花公布《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吉林:设立育儿假,奖励边境线新生儿家庭

9月28日下午,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三孩政策”正式落地。其中,明确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完善促进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增加有关假期的条款,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延长产假及护理假。对边境线一定范围内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贵州:三孩纳入医保,3岁以前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9月28日,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消息,贵州日前出台了《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将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

9月26日至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会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提出,设立父母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湖北武汉:三孩纳入医保,男职工15天护理假

9月27日,据武汉市医保局消息,为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纳入武汉市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同时,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同步纳入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如果夫妻两人都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安徽:婚假产假延长,6周岁以前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就《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江苏:就业帮扶生育多孩女性

9月26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草案在促进公平就业部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响应国家政策生育多孩的女性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给予就业帮扶和政策支持。

河南:生育三孩纳入医保

8月26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胎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各地要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同生育一孩、二孩规定,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广西:生育三孩纳入医保

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天津:报销三孩生育医疗费用

8月9日,天津医保局正式发文,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综合:三秦都市报、人民网、荔枝新闻、广东卫健委、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光明网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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