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烟台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5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深夜催债
2021年3月,夏某某伙同被害人李某某等人在吉水县的几个乡村暗地里开设赌场。期间,李某某作为股东参与了赌博,并通过夏某某担保,向本案被告人小李借了2万元用于赌博,并且支付了1500元利息。常言道,赌场无赢家。李某某在赌博后,无力支付小李借给他的高利贷,夏某某、小李多次打电话和发微信给李某某,都催收未果。
2021年8月19日,夏某某叫小李带人去李某某家催收债务。小李就带着同伙小刘、小朱,和夏某某一起开车去往李某某家催收债务。深夜时分,夏某某等人来到李某某家房后,发现后门没锁便直接进去,发现一楼没人,就来二楼找人,在一间房间找到了李某某和他的妻子。夏某某等人开始催收高利贷,李某某忌于对方人数众多,又担心家人安危,勉强答应还钱,要求对方在楼下等候,并伺机报警。李某某的母亲罗某某被声音惊醒,以夏某某等人私闯民宅为由,将其赶出房屋。夏某某等人等了一会儿,见李某某迟迟未出,便破门而入,再次上门催逼李某某还钱。派出所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将夏某某、小李、小刘、小朱抓获归案。
顺藤摸瓜
小李在被抓获后,除了讲述了昨天晚上催债的事实,还如实供述了自己与夏某某等人开设赌场的事实。帮助警方在掌握夏某某等人非法侵入住宅和催收非法债务的犯罪事实后,又得到尚未掌握的夏某某等人开设赌场的证据。警方了解到,夏某某等人在吉水县甲村、乙村等地,组织多位参赌人员以“滚轮子”的方式进行赌博,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每次开庄2000元至5000元不等。
于是,在警方掌握相关证据后,小李、夏某某等人在2021年9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21年12月14日,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
据理力争
案发后,小李的家属委托了知名刑事律师曾庆鸿。在接到委托后,曾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检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检索类似案例等方式,确定了辩护策略,将辩护要点和相关法规依据写在辩护意见书里,为有效辩护准备好了“弹药”。
2021年12月24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小李等人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及开设赌场罪,发表公诉意见,提出夏某某、小李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理。曾律师发表了三点辩护意见:一是有关催收非法债务罪中,被告人小李与李某某之间的借款为民间借贷关系。二是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赌博罪。三是被告人小李在催收非法债务罪中构成等候性自首,且在两起犯罪事实中均系从犯,其家属表示愿意退赃及缴纳罚金。综上,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在证据质证环节中,曾律师指出受案登记表中“该案系在工作中发现”的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并指出小李在8月19号被抓获后便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开设赌场事实,而夏某某等人开设赌场一案立案时间在2021年9月8日。根据法律规定,小李在开设赌场犯罪中构成自首。法庭认为曾律师关于小李在开设赌场犯罪中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于法有据,予以采纳。
判刑一年
最终,法院判决小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件总结
每一个需要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案件,都需要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而不是只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了解甚至走过场的无效辩护。针对案件的法律性质、发生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被告人的供述笔录、检方掌握到的其他证据等,进行一一查找,并把有可能的辩护点列出来,再反复推演、核实。也许并不是每个辩护意见都能被法庭所采纳,但是只要有一线希望,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就应该恪尽职守,向法庭提交一切可能为被告人带来曙光的辩护意见。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在现实生活中高利贷是非常多的一种民间借贷行为,高利贷由于贷款的利率是比较高的,容易造成贷款人无力偿还债务,高利贷的放贷人往往会通过暴力追讨债务,那么高利贷催收上门犯法吗?
高利贷催收上门犯法吗
如果高利贷的放贷人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高利贷的放贷人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且还有更多疑问,免费咨询在线律师。
扬子晚报网7月7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栖研)近日,南京栖霞法院对审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9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首要分子是一名“女老大”袁某,这伙人为了非法获取暴利,不但开设赌场抽头,还放高利贷。为逼迫被害人偿还高利贷、赌债,他们还专门租了一套房用于看管输了钱又还不上的人,他们采取殴打和非法拘禁等卑劣手段,甚至非法拘禁被害人的家人,连3岁的孩童也不放过。
女老大纠集混混开赌场
根据检方指控和证据,法院查明,2017年11月下旬,被告人袁某分别纠集被告人童某、张某、潘某、李某等9人组成犯罪团伙。其中袁某为首要分子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袁某先后指使李某等人租用栖霞区某小区两套房屋,一套房屋用于开设赌场以“百家乐”方式聚赌,安排140余人次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团伙成员有放高利贷的,有提供车辆和看守望风的,也有提供香烟茶水的等;
同样,在该小区另一套租来的房屋是用于对欠债人员进行看管和非法拘禁的,有的参赌人员输了钱又还不上的,就被他们带到这套出租屋内控制起来。为了方便管理,被告人袁某建立微信工作群,每天安排团伙成员工作,非法拘禁,并且支付成员工资,提供食宿。
被害人逃出去又被抓回来
被害人张某在袁某团伙开设的赌场里赌博几十次输了70万元。张某欠下赌债,先后通过袁某向外面借了高利贷以及由袁某担保的高利贷共计100多万元。张某的父亲证言,由于是利滚利,张某还不上这笔债务,还了120万元,还欠他们160万元。袁某等人协助操办,卖掉了张某父母一套房。
而张某在遭遇非法拘禁时,还遭到袁某指使团伙成员的殴打。2017年12月天气寒冷,被害人张某曾在朋友的接应下,上身赤膊、下穿棉毛裤逃出那套出租屋,后躲至无锡。袁某带着4名“马仔”赶至无锡,找到张某的朋友通过恐吓欺骗逼其交出张某,并带回南京。张某被非法拘禁期间爷爷去世,张某和母亲哀求袁某让张某回去祭拜爷爷。袁某等人带着张某回家让其在爷爷灵堂磕几个头就把人再次带走,先后停留了几分钟。
9人涉恶均被判刑
被害人徐某赌博输钱50余万元,并欠下了高利贷。2018年1月,徐某被袁某等人非法拘禁在那套出租屋,徐某向亲友借钱还债未果惹得袁某等人非常生气。被告人袁某的“马仔”提议让徐某把妻子和儿子叫来。1月17日,徐某的妻子带着3岁的儿子来了,袁某见她没带钱来,当着3岁娃以及徐某妻子的面,抽打徐某,随即一伙人一窝蜂上前对徐某拳打脚踢。此后几天,徐某的妻子和3岁的儿子也被非法拘禁在此,直至第5天,徐妻交了十几万元后,母子二人才被放走。
据了解,袁某初中毕业后混迹于社会,无固定职业,其团伙成员中多有前科劣迹,有的寻衅滋事被处理过,有的酒后驾驶被查处。查明事实后,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被告人袁某犯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判其余人员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刑5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来源:扬子晚报网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涉嫌开设赌场罪能取保吗(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家人赌博 高利贷 上门(欠赌债高利贷跑路有用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7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