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岳阳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6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现在大家结婚最看重的就是房子这些方面的事情,毕竟现在大家结婚要找一个归属的地方,拥有家庭感,只是很多时候大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还不是很清楚,那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吧!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是夫妻财产,详细如下:
1.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支付首付并承担银行所有贷款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产权登记一方应当赔偿婚后共同偿还的款项;
3.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但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这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复印件送被告;
3.被告应当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复印件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审判;
4.决定开庭审判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提供证据.证据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记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讲话、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讲话或答辩、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根据原告.被告.第三人先后顺序征求多方最终意见;
7.法院辩论结束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立即判决;
8.判决宣布。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很重要的!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婚前买的房,婚后经过公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婚前老公买的房子,有做公证,结婚以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杨大伟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结婚后进行公证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公证的内容而定,如果是公证在双方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杨大伟律师解析: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共同财产的特性: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法学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来源:中国妇女报
结婚两年后,我将自己婚前的50万元积蓄以丈夫的名义在一处银行办理了定期存款手续。近日,由于丈夫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我多次劝说无效后,提出了离婚。
丈夫虽然同意离婚,但以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理由是我以其名义存款,表明我已经认可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丈夫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 王思凤
王思凤读者:
你丈夫的理由不能成立,存款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一方面,本案存款不具备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要件。《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所涉50万元存款是你婚前的积蓄,与丈夫没有关联,即与第(一)项吻合,自然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同时,该法第19条指出:“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婚前个人财产虽然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前提是夫妻双方对于转化有过书面约定,且约定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而你与丈夫并没有就此进行过协商,更不用说签订书面协议。
另一方面,你对丈夫并不存在赠与行为。《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即赠与合同的核心要件是赠与人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愿意接受。
与之对应,你以丈夫的名义将50万元存入银行,只是借用丈夫的名义,并不等于将存款赠与丈夫,即不能认为你有赠与存款的明确意思表示。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 廖春梅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夫妻财产?婚姻法2020年新规定夫妻财产约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法院可以执行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7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