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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美国遗产继承,房产买卖,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
人在美国,不方便亲自回国处理相关的事宜,这时,就需要委托相关的公司,或者亲友来办理各项事务,那么就需要办理委托书的公证认证手续了。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人在美国需要办理相关委托书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第一类是财产类的,最主要的就是人在美国,要出售或买卖国内的房产,签署相关的房产买卖协议,在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转让等手续。
第二类属于遗产继承、财产赠与之类的授权委托。
第三类,委托国内的律师在法院诉讼、诉讼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类的,需要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
那么对于上述的授权委托书要办理时,首先要根据国内使用部门的要求拟定好委托书的内容,在美国办理公证手续对内容没有太多要求,主要是看国内的使用部门,一般来说相关的房产中介、律师会提供相应的模板,拟好之后,委托人亲自拿着授权委托书到美国公证人面前见证签署,办理好公证手续之后,送所在州的州务卿及中国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手续。
整套文件办理完毕之后,在国内使用前还需要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翻译成中文。有些使用部门接受自行翻译,无需翻译公司盖章,有些必须有翻译公司的盖章,具体要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来定。
美国房产买卖、遗产继承、财产赠与、离婚诉讼等所需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手续都可以代为办理,不用亲自去使馆办理。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被继承人(死者)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敲死亡图章的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三、被继承人未婚无子女的,由计生部门开具未婚无子女证明
四、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根据人事档案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空白证明格式到公证处领取)
五、 被继承人与其父母、配偶、全体子女在一起的户籍证明,由派出所根据老户籍档案(即以上人员在一起时候的户口档案底册)开具
被继承人是农民,另由村委会开具证明,内容是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
六、被继承人父母先于其死亡,开具其父母死亡的户籍注销证明
七、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八、 被继承人子女的独生子女证(非独生除外)
九、遗产凭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十、如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其死亡,死者单身,且没有子女,则由第二顺序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证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方法同前。
十一、如有遗嘱,提供遗嘱原件
十二、其他材料
十三、全体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到场。第二顺序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
十四,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有后于其死亡的情况,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有先于其死亡的,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的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
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该子女到场。提供:
1)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敲死亡图章的户口簿
2)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空白证明到公证处领取)
3)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与其配偶、子女在一起的户籍证明,由派出所根据老户籍档案(即以上人员在一起时候的户口档案底册)开具
4)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5)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除外)
6) 其他材料
二、被继承人的子女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子女的配偶、子女转继承,该配偶和子女到场。提供:
1)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敲死亡图章的户口簿
2)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空白证明到公证处领取)
3)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与其配偶、子女在一起的户籍证明,由派出所根据老户籍档案(即以上人员在一起时候的户口档案底册)开具
4)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5)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6) 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除外)
7) 其他材料
三、被继承人的父母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父母的全体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转继承,此些人员到场。提供:
1) 被继承人的父母的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敲死亡图章的户口簿
2) 被继承人的父母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空白证明到公证处领取)
3) 被继承人与其父母、全体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户籍证明,由派出所根据老户籍档案(即以上人员在一起时候的户口档案底册)开具
4) 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
5) 其他材料
三国演义开卷有句话:话说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人类历史就是一部分分合合的发展史,物种与物种之间的关联产生新物种;人与人的关联诞生各种社会关系。大到国家种族,小到夫妻家庭,都是一种分分合合的关系。
在婚姻和面包中,很多人难以权衡,如何抉择全凭智慧。
男女双方因为情投意合走到一起、最后发展到婚姻的殿堂,原本准备和和美美共度一生的,可能因为金钱、名利等现实的因素不得不分开。
一旦涉及到离婚,那一个新问题就出现了:包括房产在内的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按照《旧婚姻法》,所有的家庭财产全部五五开分割,不管男方财产还是女方财产,都进行一刀切的分割方式。这种做法有利有弊,有利的方面是可能资产多的一方因为担心资产流失,所以不愿意离婚,婚姻可以继续维持下去;财产分割五五开的做法弊端显而易见,对个人婚前财产没有明确界定,如果一方千万富翁、另一方身无分文结为夫妻,几年后离婚各分50%的话,那富翁一方家庭财产直接缩水50%,身无分文的一方身价直接猛涨至500万。
结婚离婚并不是杀富济贫。
虽然婚姻是双方共同经营的生活状态,但也不能够通过一股脑五五开的方式把一方个人财产给到另一方,所以这是之前婚姻制度备受诟病的一大原因。《新婚姻法》的出台,让个人婚前资产、个人财产得到保护,在男女平等的社会里,新法更加符合人性化的需求。
男女离婚,房子各占50%?错了!新规下,今后离婚房产统统“这样分割处理”,很多人依然存在认识误区,我们举几个常见的案例:
案例一:婚后男方买房,没有写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有权分房吗?
虽然说夫妻本是同林鸟,但是在财产(特别是房产)大事上,都各有心思,笔者身边就曾出现过这样一个经典案例。小张(男方)和小丽(女方)情投意合结为夫妻,在结婚前,小张买了一套50平米左右的房子(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由于经济能力有限,买不起大房子,好歹有个容身之所。
结婚之初,夫妻二人尚且可以居住,但随着第一个孩子的到来,家庭人口快速增多的情况下,小房子已经无法满足一家三口的居住需求了。所以换房子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事情,对换房子这件事儿格外积极的是妻子,忙前忙后地选房子、卖房子。
花了接近6个月时间,他们终于把现有房子卖掉,然后成功选中了新房子,到签订新房合同的时候,小丽一个人去,她只写了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最后房产证办理下来,也只有小丽一个人名字。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看出小丽的如意算盘是什么了吧。小张还为此耿耿于怀至今,自己婚前房产换房子,最后却白送给了妻子,想想都感觉不是滋味。
楼市指闻提示,这其实是不懂新婚姻法的原因,根据新规,男女婚后置办的财产,在没有明确公证的情况下,这份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需要按照五五开分割。虽然这套房子没有写男方的名字,但加不加名字其实都一样,因为这套房子是婚后财产,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一半财产权益。
案例二:男方婚前买房首付50万,婚后男方偿债200万,如何分?
这是离婚房产划分的另一大误区,有两种看法:一种人认为,这是男方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即便是结婚之后,依然是男方偿还月供,所这套房子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将来离婚时女方也不能予以分割。另一种看法认为,虽然这套房子是结婚之前一方购买的,但是结婚之后这套房子是双方共同居住使用,即便月供从男方工资卡里扣除,但结婚之后的男方工资也属于共同财产,既然共同财产偿债,那这套房子五五开没问题。
究竟谁的观点正确?楼市指闻提示,都有一定道理,但都不完全符合新婚姻法对婚前婚后财产的界定标准:
1、这套房子的50万首付款是结婚之前,男方单独支付的,所以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的首付款依然是男方个人财产,不能够参与到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2、结婚后男方工资属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这确实是婚后共同财产,因为婚姻续存期间,家里开支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谁都要出钱,总不能全部AA制吧,不现实,所以不管谁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而男方偿债也属于共同债务。
最后如何分割:夫妻离婚,首付款是男方所有,婚姻期间的偿债部分、以及因为这段时间带来的房产升值部分,需要予以各占50%划分。
可以看出,新的婚姻法依据结婚、离婚为基本时间分界线,对财产的权属也有明确划定,更加利于保障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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