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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记者18日获悉,6月1日起,湖南将在全省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凡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不列入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湖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实施范围为: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湖南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根据《方案》,湖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适用于全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全省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市州的,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仍按各地“全市通办”要求执行。
根据部署,全省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逐步达到3A标准,创建一批4A和5A婚姻登记机关,在县级加快实现婚姻集中登记工作。按照2022年12月31日前、2023年12月31日前、2024年12月31日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全省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完善网上预约预审登记制度,大力开展结婚颁证服务,建立特约颁证员制度,探索开展“特约颁证日”活动,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婚礼,推进婚俗文化与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深度融合,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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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社会当中,基本上很多与人相关的事情都是需要社会的认可的,尤其是在我们的社会发展到文明程度比较高的阶段之后,社会外界的凭证可谓是许多人在做一些事情时,十分在意的一点。
最简单的,从一个人出生开始,他会有出生证明,之后接受教育有各种的入学证明,再后来有工作证明。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更是数不胜数:结婚证、社保证,独生子女证等等......
许多证的存在一方面保证了个体的发展能够被社会所承认,也赋予了其一定的法律效力;其次,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于个体而言是一种约束。
比如说结婚证,从法律上来看,结婚证就相当于是对一个人单身状态宣告终结,这个人从今往后无法再去和异性进行不合法的接触了。
那么为什么如今社会科技水平这么高,结婚证却还并没有以联网的方式去颁发呢?
这个问题也是源于网络上一些网友的讨论,在大数据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当下,这些数据的统一联网处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
比如说在之前我们如果出行,住宿等,如果没有身份证,那么就是十分不方便的。但如今起码在出行上,手机的许多APP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这种情况带来的不便。
所以自然而然就有网友好奇:如果结婚证也通过大数据的方式去联网,岂不是会增加人们许多便利?然而,事实上,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
所以网友也对结婚证不联网的原因进行了诸多的猜测。
有一种观点认为,结婚证彰显个人的婚姻状态,是一种比较隐私的信息,如果实现大数据联网,那么可能会在不经意间暴露一些人的婚姻状况,导致其隐私泄露。
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太合理的:信息时代我们的个人隐私非常多,但还是很多相关的信息被迫成为了大数据信息网的存在,比如身份证号、籍贯以及住址等,但却仍然会在各种情况下被泄露,这就是因为大数据的存在,一些必须要统计的信息是不可能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动机去取消统计的。
还有一种观点觉得,统计如此多的婚姻信息,对于相关部门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也许难度太大,所以没有实施。这种猜测也是不合理的。
因为婚姻关系的统计是一个从基层做起,层层向上的过程,有过相关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基层的民政部门只是负责婚姻关系的登记,再深层的工作都是更高级一些的部门负责实施的,所以也不存在“麻烦”这种说法。
之所以婚姻关系没有通过互联网去普遍统计,还是有多方面的考量的。
1.为了社会的稳定
我们的社会当中,总是会存在这样的群体:他们对于自己当下的婚姻状况总是不满意,或者是不安于现状,会通过各种方式去尝试改变这样的状况。一种比较直接的方式就是婚外情。
如果婚姻关系和许多个人消息一样,成为网络上公开的个人信息,那么可能会导致一些“骗婚”行为的失败,之后引发一些社会冲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2.减少权钱交易
中国是个关系社会,通过各种各样的物质上的付出去换取社会资源的行为,其实有悠久的历史,即便是在今天也不在少数。而在我国,许多资源的获取是与个人以及婚姻关系有着密切联系的,比如房产。
比如有些人为了在不被法律指控的情况下,获取一些原本自己无法染指的资源,就会设法通过“送礼”等方式来“打点关系”。
这样的来往一般而言也是双方默许的。所以有些人会通过给当事人的配偶送房产来达到目的。所以不公开婚姻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够减少类似情况的出现。
3.减少繁琐步骤
我们知道,平时到不同部门去办事,都是要经历各种步骤的,有时甚至会花费一整天的时间去奔波,不可谓不耗时间和精力。
同样的,虽然将婚姻信息录入大数据能够减少很多平时的麻烦,也能让已婚人士在一些时候更方便,但毫无疑问,录入这些数据的工程量是巨大的,再加上有很多已婚人士年事已高,可能在操作信息系统时会有些力不从心。
所以总得来看,婚姻关系是很重要的,但并不需要成为网络公开的个人数据。
The End -
作者 | 汤米达
编辑 | 万安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Jean Piaget Biographie. (2020, January 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盗用别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竟成真 实现婚姻户籍信息全国共享何时成真
1月18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刊发报道《这个未婚姑娘千里之外“被结婚”,谁来管管?》。24岁的广西姑娘梁某由于身份信息被盗用惹上“骗婚”官司,不仅异地“被结婚”,还被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麻烦不断。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日前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近两年来,因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骗取婚姻登记,导致“被结婚”“被重婚”,从而将婚姻登记机关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案件有十余起。
为此,有专家呼吁,不仅要加大对伪造证件、盗用他人信息办理结婚、离婚等婚姻登记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更要尽快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实现与个人户籍信息的互联互通,以杜绝盗用他人信息骗取婚姻登记的不法行为。
姐妹俩用同一张身份证登记结婚
湖北省麻城市的陈小莲(化名)2018年6月在查询住房权属手续时,发现自己竟与两个男人结过婚:一个是一直与自己生活的丈夫舒某,两人于1998年4月28日登记结婚;另一个是王某,信息显示两人“结婚”的日期比自己和舒某结婚的日期早了近一年,王某是自己的妹夫。
妹妹陈小玲(化名)向姐姐坦陈:1997年她怀上了王某的孩子,因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考虑到孩子出生后上户口的问题,就盗取了姐姐陈小莲的身份证和王某登记结婚。
次年,陈小莲与舒某也在该县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经同一个婚姻登记员审核,顺利登记结婚。
为了解决这桩被当成笑柄的麻烦事,陈小莲一纸诉状将县民政局告到法院,请求撤销与王某的婚姻登记。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基于这些规定,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认为,妹妹陈小玲的行为存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过错责任,而在陈小玲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上的照片与本人照片明显不相符的情况下,民政局未进一步核实真实的信息,导致陈小玲与王某冒用他人的虚假信息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得逞,应视为其未尽到审慎义务。
法院认为,为姐妹两人两次办理结婚登记的均为同一个婚姻登记员,时间相隔不到一年,两次婚姻登记中签名字迹亦不相同,麻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存在明显的审查信息不到位的过错责任,导致陈小莲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依法应予撤销。
婚姻登记信息全国共享难在哪儿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在陈小莲一案中,麻城县民政局应诉时辩称,1998年4月28日陈小莲与舒某的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信息没有联网,不知道陈小莲之前与王某结婚登记过,2012年婚姻登记信息才实现了省内联网,“只是形式上的审查,我们仅凭当事人自己提供的申请材料,当时亦无法鉴别。”
2012年7月24日,民政部宣布,当年6月底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了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审查。从那时起,全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手工填写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时代结束。
不过,当时的联网并非全国范围内所有婚姻当事人婚姻信息的联网共享,仅仅实现了从2012年起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化上传,而且只局限在省级行政区划范围内。
对此,民政部相关部门表示,近些年来,民政部门一直把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目前全国都已实现联网互通,能够异地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但是,民政部相关部门也表示,一些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婚姻信息系统的软硬配置、网络支撑、运行维护等相对滞后,进而影响全国联网互通的稳定性。
同时,部门间信息共享共核还未完全畅通、以及与婚姻有关的信息尚未有效整合等因素,难以保证婚姻登记当事人信息核查的准确性。
“影响婚姻信息全国联网查询准确性的因素非常多,主要困难在于婚姻系统非常复杂,历史数据非常多。”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法学教授王云斌举例说,一些婚姻登记资料在乡镇一级,需要人工搜集、输入电脑再整合,成本高昂。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曾经统计过,从1950年起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到2006年,期间的婚姻登记材料全都是纸质的,由于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系统当时不支持批量数据导入,只能一条条用手工输入,他们不得不请兼职人员进行录入,“大约是一块钱录入一条”。
另外,只有民政系统内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共享还不够,更为关键的是应与居民户籍信息整合共享,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骗取婚姻登记、重婚等不法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要求当事双方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其中携带户口簿的主要原因即是查看户口簿上记录的当事人婚姻情况。
目前,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婚姻登记前信息审查过程中,身份证可以通过阅读器识别真假,但户口簿如果伪造得非常逼真,民政部门难以辨别,因为户籍信息管理权限在公安部门。
王云斌说,日本和韩国几乎没有重婚现象,因为婚姻登记信息和个人户籍信息由婚姻登记部门管理,核查信息时,实时查询比对可以实现,“学者和媒体一直呼吁民政和公安两个行政管理部门将婚姻登记和个人户籍信息由一个部门管理,但一直未能实现。”(耿学清 记者 王亦君)
重婚罪婚姻法有那条?重婚罪在婚姻法第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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