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自贡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21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近日,广州市民黄女士和钟先生分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他们所在的保障房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均已建成两到三年,但却迟迟未能投入使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小区里的适龄儿童只能到附近的村办幼儿园或者私立幼儿园入学,导致诸多不便。
入住两年多,幼儿园迟迟未开
2018年初,市民黄女士一家搬进了天河区棠悦花园的公租房。当时她看到小区内的配套幼儿园,心里非常欣喜,想着孩子第二年就可以入学了。“我们签约起码要在这里租住5年,刚好能覆盖小朋友的幼儿时期”,黄女士说,小区里有许多年轻的一家三口居住,都有着同样的想法。
“小区里有幼儿园,挺好的,挺方便的,一下楼就可以上学了,”有街坊表示。据了解,棠悦花园里的还是小区配套的公立幼儿园,无论收费和设施,都更让人放心。但令家长觉得奇怪的是,幼儿园一直没有启用的迹象,至今仍空置着,连门牌都还没有上,仅有一名门卫在此看管。
8月3日上午,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幼儿园已经建好了,有一栋3层半高的主体建筑,还有塑胶跑道、沙池等设施。但是由于还没投入使用,幼儿园里面长了很多杂草。据了解,这个配套幼儿园在2018年棠悦花园交付的时候已经建成。有住户担心幼儿园一直空置,“也没人管理,平时很多野猫出入,还有一些喂猫的餐食,存在一定的卫生隐患。”
提到闲置的原因,家长们都表示不清楚。有住户就表示,之前幼儿园旁边有个垃圾站,可能会对孩子们有影响。
但在今年初垃圾站已经移走了。“我们一直在关注,当时幼儿园旁边有垃圾场,说是垃圾场搬了才启用,结果现在垃圾场已经搬走了,却还没看到启用幼儿园。”黄女士怀疑是受到了疫情的影响。
说好的小区配套,何时能实现?
无独有偶,市民钟先生也在孩子入学问题上遭遇与黄女士一样的窘况。2018年,钟先生一家五口搬到了位于天河区岑村的珠江嘉苑小区。据了解该小区共建设有保障性住房6781套,其中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以及天河区人才公寓和港澳青年公寓。
从钟先生提供的珠江嘉苑2017年发布的租赁指南上看到,作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区内配有幼儿园、小学、肉菜市场、公交站、居民健身场所、文化活动站、老人服务站和居委会等公共设施。
“我就是看中了说有幼儿园和小学,才搬过来的”,然而家里从一个娃到两个娃,钟先生依然没有盼来幼儿园。而且当初提及的肉菜市场等配套也没有实现,“只有公交站这个,因为地铁开通设了一个接驳线而有所改善,而小区商铺建好了也没投入使用,疫情前小区里只有一家士多”,谈起配套问题,小区的业主怨声载道。
但最让人揪心的还是教育配套设施,随着大娃到了入学年龄,钟先生只能把他送到附近村里的幼儿园。从家出发到幼儿园虽然只有两公里路,但途经的沐陂西路有很多大型货车和泥头车经过,路况很差,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出行十分不便。
“小区里的幼儿园,我来住之前看都已经建好了,若能赶紧投入使用,能解除小区居民的一大烦恼”,钟先生的二娃明年即将也要入读幼儿园,他十分盼望能赶上这个便利。
8月5日上午,南都记者到访珠江嘉苑小区。幼儿园和小学位于珠江嘉苑的东南角,幼儿园以及小学教学楼、操场等设施都已经建成,但由于长期闲置,塑胶跑道已经出现裂缝,甚至长出杂草。在小学的篮球场旁还有一些建筑材料未清理干净,篮球场篮圈也仍未安装。
居民多次向12345反映仍待解决
今年初珠江嘉苑业主向12345投诉,得到的回复是珠江嘉苑开发单位未将该幼儿园移交天河区教育局,该局已起诉开发商,现法院强制执行中。而到了今年6月,又有业主再次发起投诉,这次的回复则是珠江嘉苑配套小学、幼儿园为小区公建配套小学、幼儿园,该项目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建设,目前配套小学、幼儿园仍处于建设阶段,还未移交天河区教育局。
部门回应
天河区教育局: 一所整改未完成,一所工程未完工
天河区教育局回应称,关于棠悦花园以及珠江嘉苑幼儿园迟迟未能使用的问题,经核实,棠悦花园幼儿园,由市住保办负责建设,该园今年初完成规划条件核实,4月天河区教育局规建科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并提出整改意见,但至今未完成,导致幼儿园达不到接收和开办条件。下一步天河区教育将积极指导和配合住保办,督促其抓紧完善整改,力争尽快移交教育局开办。
珠江嘉苑配套幼儿园围墙规划验收未完成,工程未完工,达不到移交和开办条件。
广州市住建局住保办则回复称,接到市民投诉后,市教育局和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经过多次开会协调,天河区教育局目前已经向珠江嘉苑开发单位出具了正式整改意见,顺利的话,8月份将整改完毕,预计9月份完成幼儿园和小学的移交。而棠悦花园幼儿园正式整改意见尚未出具,且该幼儿园是在2013年前后设计开工,当时的设计规范与目前天河区教育局的接收标准有不一致的地方,需要进行整改,目前双方仍需针对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争取在今年内完成整改完毕完成移交工作。
棠悦花园运营单位广州市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的交付程序已经启动,各部门正在积极沟通中,将尽快为住户开放。
展盈天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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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盈天钻基本信息 | |||||
单价 | 均价25000元/平方米 | 产权年限 | 70 | 区域商圈 | 东区中山海关 |
户型 | 四居室(259.00㎡)四居室(257.00㎡)五居室(414.00㎡) | 收房时间 | 开盘时间 | 开盘时间待定 |
动态:展盈天钻260-838方超级大平层,销售价25000元/平方米起,敬请期待!
项目简介:展盈天钻,由中山展盈地产倾力打造中山东区200米高超高层居住形态豪宅,是中山东区50万㎡城市综合体。展盈天钻位于中山市东区中山路与长江路交汇处,地处中山东区中心地段,是中山超级大平层产品,销售产品面积约260-8380㎡空中平墅,共136户。项目配套中山星河COCOCity,购物中心正处于招商阶段,预计2020年下半年开业。项目打造中山超高层超级大平层项目,打造中山“深圳湾一号”、中山“汤臣一品”。
世茂福晟·钱隆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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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福晟·钱隆悦府基本信息 | |||||
单价 | 待定 | 产权年限 | 70 | 区域商圈 | 阜沙镇 |
户型 | 二居室(97.00㎡)二居室(89.00㎡) | 收房时间 | 开盘时间 |
动态:世茂福晟·钱隆悦府在售建面约99-115㎡单位,项目采用围全式布局,并以2梯4户、2梯6户设计,超宽楼间距离、视野开阔,户户望圆林景观,通风采光,成熟低密度社区。详情请咨询销售中心
项目简介:1.[甄稀品牌]全国房企前9世茂与福晟联袂,巨资打造中山北8大园景精奢花园式社区,绿化率达38%,配置9班幼儿园。2.[核心交通]广州南中轴,轻轨+高铁+高速+快线多维交通直达广佛都市圈。3.[丰富配套]配置1000㎡商业配套,童梦童享儿童乐园、宠物乐园、慢跑道、运动场、健身房等,且800直达大信新都汇、1KM直达阜沙中心市场。4.[品质教育]配置9班幼儿园,距离省一级阜沙中心小学仅400米,毗临市一级阜沙中学和牛角中学。优质教育配套就在家门口,优享一站式全龄教育资源;5.[臻品户型]项目采用围全式布局,并以2梯4户、2梯6户设计,超宽楼间距离、视野开阔,户户望圆林景观,通风采光,成熟低密度社区;
世茂福晟·香山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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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福晟·香山天地基本信息 | |||||
单价 | 待定 | 产权年限 | 70 | 区域商圈 | 南区茶叶城 |
户型 | 四居室(110.00㎡)五居室(135.00㎡)四居室(119.00㎡) | 收房时间 | 开盘时间 | 2020年7月1日 |
动态:世茂福晟·香山天地10500元/平方米起。物业费:2.8元/㎡·月。城南五路与双龙路交汇处(城南五路5号)。绿化率35%。带装修交房。
项目简介:世茂福晟·香山天地项目位于城南路和双龙路交汇处,南临双龙路,北靠长寿街,西接城南路,东近五桂山。项目占地29万㎡,总建筑面积72万㎡,其中商业面积约6.5万㎡。容积率为1.89%,绿化率高达30%,车位比例1:1.1。项目总投资额高达40亿元,规划商家500户、住宅4012户,是区域内集商住一体的生态大盘。小区绿化覆盖率30%,融入到人居景观创意之中,造创具有特色的绿化搭配,满足小区生态绿化条件。园区配套有50米酒店式直道泳池、设有儿童乐园、架空层泛会所(设置老年人各类娱乐康体设施)、5000㎡休闲公园等配套,满足老人小孩活力所需,青年人设有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等运动配套设施齐全,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锻炼,项目还特设有宠物游玩区,根据不同年龄、层次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化服务。小区配有幼儿园和小学,其中幼儿园建面3629㎡,可容纳12个班,小学建面8840㎡,可容纳30个班小学。小区内设有超市、肉菜市场,社区医疗,购物中心、会所等,不出小区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
万科中天西湾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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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中天西湾汇基本信息 | |||||
单价 | 均价32000元/平方米 | 产权年限 | 70 | 区域商圈 | 火炬开发区 |
户型 | 四居室(88.00㎡)三居室(76.00㎡) | 收房时间 | 开盘时间 | 2019年11月中旬首次开盘 |
动态:万科中天西湾汇在售8、9、10#楼,2#楼-2单元,住宅建面约77-88㎡,均价3.2万/㎡;商办建面约40㎡,首付40万起,详情请咨询销售中心
项目简介:万科中天西湾汇坐落于前海西,翠亨新区起步区马鞍岛上,距离深中通道中山下桥口约3Km,约27km直达深圳前海,坐拥前海自贸区配套;可便捷通达珠三角5个国际机场和3个港口,广珠轻轨、京珠高速、港珠澳大桥,无缝链接珠三角生活圈。项目隶属于临海科技金融新城,毗邻翠湖公园、中山纪念小学、中山港新码头,内享受万科邻里中心,幼儿园,特色园林,智慧社区等,是马鞍岛上首发住宅项目。
碧桂园·佳诚城央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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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佳诚城央首府基本信息 | |||||
单价 | 待定 | 产权年限 | 60 | 区域商圈 | 横栏镇 |
户型 | 三居室(106.00㎡)四居室(119.00㎡)四居室(140.00㎡) | 收房时间 | 预计2021年12月13#交楼 | 开盘时间 | 2019年4月中旬13#加推 |
动态:碧桂园·佳诚城央首府价格待定。主力户型为106平-140平3居-4居。项目为高层,超高层塔楼。碧桂园·佳诚城央首府楼盘地址:西冲东路62号之一。物业费:住宅3元/㎡、商铺5元/㎡。
项目简介:碧桂园·佳诚城央首府是碧桂园布局中山横栏的第三个项目,也是继碧桂园天誉和碧桂园·佳诚新仕界后,碧桂园为横栏有所成就的人所礼献的横栏时代奢宅。项目位中山“二环”与轨道3号线交汇处,总占地面积96亩,总建筑面积16.6万㎡,规划有14幢,17-32层不等,含洋房、公寓和商业街组成。项目以先进的规划理念,打造中轴园林景观,由碧桂园首席园林设计大师—梁国坤总裁亲自操刀指导,遵循以人为本、以绿为主、崇尚自然,智能健康四大原则。配备约600㎡星光泳池、约350㎡童梦儿童乐园,全龄段健康设施等。全社区917套大部分是纯南向一字楼户型,南北通透,户型周正,电梯入户,奢享8大4.0智能家居体验。建造工艺上,横栏首次采用SSGF技术,引进10种建筑技术,智能爬架系统、铝合金模板系统、全现浇砼外墙、楼层截水系统、全穿插施工等核心技术,有效避免一般传统工艺可能产生的房屋渗水、墙体空鼓、空间浪费、安全性低等4大顽疾,匠心筑就精品人居。
南都讯 记者夏嘉雯 “5、4、3、2、1,解封了!”4月26日12时,经历了十天封控后,广州天河车陂街广氮花园居民迎来解封。当天较早时间,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宣布车陂街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管理正式解除。
解封时间一到,广氮北环街西门的铁闸门缓缓向两边拉开,等待已久的居民纷纷走出小区,有的第一时间感谢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有的与久未相见的街坊一同合照庆祝。围蔽小区多天的水马,这时也被全部搬上了货车,准备撤走。
居民走出小区门口,向车陂街慧雅社区居委主任汤燕表示感谢。
4月26日12时起,车陂街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管理正式解除。广氮花园居民走出小区外庆祝。郭艳红 摄
“悠悠!来,婆婆抱一下!”看到外孙女往自己身边跑来,刘阿姨张开双臂,一下子抱起外孙女在原地转了几圈,激动和喜悦溢于言表。刘阿姨一家人同住在广氮花园,她和老伴住在广氮北环街3栋,而女儿、女婿和读小学一年级的外孙女一家三口则住同个小区的2栋。这次疫情,广氮北环街2号、4号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广氮北环街1号、3号、5号划定为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封控管控期间,原来每天见面的祖孙两人无法见面,只能通过视频来取得联系。
为了迎接解封时刻的重聚,刘阿姨早早就起床准备好了红包,等到见面后派到外孙女一家三口手上。“红包寓意好,代表了长辈对晚辈的美好祝愿。希望大家今后的日子健康平安,顺顺利利。”刘阿姨说,以前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见不上面,经历过这段封控时光,家人之间都更加珍惜彼此的感情了。
专门为晚辈准备的红包。
“这么久没有出门,我们跟女儿说好了中午到餐馆吃一顿庆祝庆祝。明天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就上学,一切恢复正常。”解封时刻正值中午饭点,不少居民都趁着解封外出吃饭庆祝。随着车陂街“三区”解封,广氮花园附近的餐馆商店逐渐恢复了昔日的热闹。
车陂街慧雅社区居委主任汤燕介绍,此次车陂街广氮北环街封控区、管控区管理共涉及1200多户近2700名居民。自疫情出现以来,区、街道、社区多方人员组成不同工作组,负责综合协调、医疗保障、物资保障、安全保卫、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宣传教育、垃圾清运、交通保障等工作。截至4月25日18时,天河区共计组织社区、医务、安保等4211人次到车陂街慧雅社区开展封控管控、服务保障工作。
为了以最快速度及时回应群众需求,慧雅社区向居民公布了24小时热线电话。24小时热线专班组通过6部24小时热线电话和5个楼栋微信群、23个微信小群手机居民诉求,解决居民收取快递、配送物资等诉求。
广氮花园北区居民给慧雅社区居委会送上锦旗。
据统计,物资保障组累计帮助居民运送肉菜、生活用品、快递、外卖过万件。采购专班为14户无法用APP购物的居民代购生活物资,购药专班为居民及时提供代购代取药物服务,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汤燕介绍,封控区管控区所在的广氮花园,是广州廉租房项目,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不在少数。封控管控这十天以来,已累计解决就医需求147人次。针对重点人群,社区安排专班每天安排专门电话或者上门一对一心理辅导关怀,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还为低保独居老人送免费三餐上门。
采写:南都记者 夏嘉雯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政策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试点方案的函》(建保函〔2019〕220号)下达了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住房与租赁补贴并举)、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即“三房两改”住房保障体系,要求重点探索研究相应的规范标准、支持政策和运行机制。
广州最大的公租房片区之一南悦花园由珠江租赁管理。
自2012年《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粤府办〔2012〕12号)实施以来,广州市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原经适房保障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住房保障制度。
2020年初,广州市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了《广州市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穗府函〔2020〕3号)、出台了《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8号),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具体实施上,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市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组建方案》(穗建办〔2018〕354号),主要由市城投集团、珠江实业集团分别组建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从事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
为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一方面使住户遵章守法住得省心、放心、舒心,另一方面提高运营和物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减少相关纠纷、投诉、信访,更加细致、周到、贴切地做好住保工作,制定《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并于2021年10月9日实施。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共7章36条,分为总则、居住使用、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监督考核、法律责任、附则等。
总则
一是阐述了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二是作出了业务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使用监管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牵头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监管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建立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各区政府按属地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财政及社会力量在本区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使用监管实施工作,运营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的日常管理;三是强调了住户享受权益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居住使用
一是明确了使用要求,规范使用行为;二是明确了租金支付方式及减免条件;三是规范了共同居住情况;四是明确了房屋调换和继承问题的处理;五是规范了退出方式。
运营管理
一是明确了运营单位职责;二是规范了运营单位巡查检查居住情况行为;三是明确了运营单位纠正住房违规使用的职责和方法;四是明确了议事协调机制的组建方式;五是协调了运营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
物业管理
一是明确了纯保障房小区的运营管理与物业服务合并实施;二是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调价形式;三是协调了安保措施与住户隐私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
监督考核
一是明确了住户监督的权责;二是完善了对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的考核与监管;三是新增了住房情况定期监管措施。
法律责任
一是明确了住户违规申请、未及时腾退住房、欠缴租金责任;二是明确了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责任;三是规范了失信责任;四是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管理机构责任。
附则
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施行有效期等。
答疑
1、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这指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以规定价格出租、销售,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政策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共有产权住房只售不租。
2、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的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的准入退出、运营服务、日常巡查、违规处理等事项的监管。各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3、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运营单位?
受托管理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服务机构,社会力量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单位统称为运营单位。
4、市、区两级政府、运营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监管工作是怎么分工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使用监管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分配、入住使用、巡查督导、违规处理的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各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各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治安管理、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财政及社会力量在本区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使用监管实施工作。运营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的日常管理,执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业务指令并接受其业务监管。
5、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如何支付租金和物业费?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出现经济困难的,可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运营单位申请缓交或减免租金,经运营单位审核承租人家庭情况、有无住房使用违规记录、申请事由材料等后反馈处理,具体操作指引及办理流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另行制定和公布。
6、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有共同居住人吗?
可以,因生活或者医疗需要,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户的直系亲属、必需的看护人员需要在住房内共同居住的,应当在入住前将有关信息告知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对允许共同居住情况予以登记并做好日常监管。
7、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调换?
可以,允许住房面积与申请家庭人口数相匹配或自愿承诺接受低于家庭人口数对应面积标准房源的承租人之间协商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前应经运营单位审核并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住房互换指引及办理流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另行制定。
8、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如何继承处理?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权不能转让、继承、赠与,若承租人去世,已办理登记的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居住至合同期满;共同居住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另行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进行轮候;共同居住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腾退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去世,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产权份额继续居住,不符合条件的或选择退出共有产权住房的,可以继承个人产权份额转让收益。
9、运营单位承担哪些工作职责?
详见第十二条,具体包括:在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指导下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租赁、互换、调换、换购、转让、物业服务、议事协调等工作,搭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租售信息平台;建立服务督导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与购买人签订共有协议,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建立住户家庭档案,通过安保、探视、访谈、巡查等方式掌握入住人员变化情况;收取租赁性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受理租赁合同退租解约和共有产权住房产权退出转让申请;督导、纠正和处理违规使用房屋行为,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报告;负责住房使用安全检查;指导、检查、考核物业服务工作,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制止、纠正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和违规使用活动;宣传、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接受住房使用、物业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调处相关纠纷争议,配合属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维稳工作;建立完善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账册和管理机制,每季度定期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报告住房使用情况和运营管理工作情况,并接受相关指导、检查、审计;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它工作。
10、运营单位的服务督导制度如何建立?
连片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达到1000户的集中配备2-3名服务督导员,每超过1000户可以增配1名;零星、分散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按需要人数配备片区服务督导员。
11、运营单位是否有权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进行巡查抽查?
有权,但应按规定规范开展。运营单位应按合同、协议约定,由服务督导员、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全部轮流检查和抽查方式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巡查,及时掌握承租家庭人员变化、房屋使用、室内设施状况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建档管理。
巡查遵守尊重住户生活习惯、工作快捷简短、取得信息最少够用、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原则,并且通过逐步配备人脸识别、指纹密码等智能化安保系统替代非必要巡查。
12、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户是否可以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可以。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及共同居住人可以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或共有产权住房发生产权转移的,应当同时履行将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内的户籍迁出的义务,无处落户的,迁至区政府公共集体户口;拒不迁出的,运营单位或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人有权申请将其户籍迁至区政府公共集体户口。
13、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如何选定?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新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只有一个业主的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履行业主职责的运营单位自行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督导与物业服务合并实施。
14、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如何定价?
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物业服务内容等级制定差异化定价规则,实行优质优价。物业管理区域全部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其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单位按定价规则选定,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可以按定价规则进行调整,但事先应通过议事协调机制征求住户意见。
物业管理区域为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按定价规则选定,送运营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存档。
15、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小区的安保措施如何建立?
既有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区域或楼栋应在2年内逐步配备人脸识别、指纹密码等智能化安保系统,替代非必要巡查程序,新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区域或楼栋应在交付使用前完成配备。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住户应配合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实施人脸识别、指纹密码或其他身份信息识别智能化安保措施。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户信息不得对外泄露或者用于与住房租赁、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活动。
16、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与商品房是否可以设立物理隔离区?
不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化、物业管理用房、配套设施为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及商品房业主不得在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栏、绿化、水系及其他物理隔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粤建保〔2020〕123号)(十五)规定:“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不得在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进行区别对待”。《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遵循一个物业服务区域配套建设独立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的原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规定,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用途,擅自挖掘道路、绿地、其他场地,或者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服务区域内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7、运营单位如何接受监督?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方案,对运营管理单位政策性业务进行考核。
运营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区域的办事窗口、办公场所,均应公开本单位受理投诉电话和接待当面投诉场所,以及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受理投诉渠道和方式,建立投诉专门处理机制。
住户对运营单位服务督导工作不满意,有权向运营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运营单位未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的,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住户可以进一步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投诉。
18、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如何接受监督?
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服务规范和服务满意度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运营单位每年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物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不满意度达到25%的,或者物业服务单位存在侵害住户人身财产安全合法权益或者泄露住户资料、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对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违规行为以及严重失职的,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予以解聘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住户对物业服务工作不满意,有权向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未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的,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住户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投诉。
19、住户违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需要根据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承担行政责任,包括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解除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或买卖合同、罚款、强制执行腾退住房、失信惩戒等。
其次需要视情节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尤其是住户因从事违法活动、饲养宠物、污染环境、搭建改建、未对住房合理使用和维护、损坏房屋承重结构、高空抛掷物品或其他危险行为,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等情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房产信息网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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