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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前跟父母借钱买房离婚(婚前借父母钱买房离婚房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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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7 18: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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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律师来帮忙#很多人问这样一个问题,就是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万一以后子女离婚了,这房子怎么分?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这个问题,最主要看2点,一是看给钱的时间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二是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婚前给的钱买了房又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那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以后离婚了,对方是不可能分的。如果是婚前给了钱,但是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那如果离婚了,对方就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要是婚后给了钱买的,不管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只想给自己的子女,那就要有明确的约定,什么叫明确约定了就是要有书面的协议,写清楚这笔钱只是赠与自己的子女与他人无关,并且只登记在自己的孩子名下,这件离婚的时候对方要想分割就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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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例索引

小王与小张订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两人购置婚房,房屋以小王名义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小王名下。

在房屋产权登记办理完毕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在小张和小王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庭审中双方对房屋的分割产生争议。

小张认为,争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有权主张分割。

小王认为,争议房屋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是小王和小张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房屋应为其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争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系小王和小张的父母为了两人结婚而出资购置,小王父母和小张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虽然涉案房屋登记在小王一人名下,涉案房屋仍属于小张和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小张有权请求分割。

婚前财产用于借贷 婚后还款及利息咋分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 崔洁 沈国婧)孙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1年11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20年6月经刘某介绍,孙某将其出售婚前房产所得款项中的9万元取出,以现金的方式出借给刘某的朋友满某,后满某于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通过微信等方式共计转给刘某5.48万元用以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刘某收到满某的5.48万元后,于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将上述款项中的1.1万元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给了孙某。2022年7月孙某诉至徐州鼓楼区法院,主张该笔借款为孙某婚前财产,请求判令刘某返还收到的借款5.48万元。刘某则认为,其收取满某还款5.48万元,除了转给原告的1.1万元之外,其余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予以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出借给满某的5.48万元现金,系孙某售卖其婚前房产所得款项中的一部分,属于孙某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并不能必然导致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处分,应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本案中孙某与刘某就上述财产的处分并无约定,刘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孙某自愿将上述财产交由刘某处分,故刘某依法应予以返还。满某已偿还的5.48万元中包含利息1.4281万元,孙某以其个人财产对外借款所取得的利息,虽然取得时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属于法定孳息,应认定为孙某的个人财产。综上,扣除刘某已返还孙某的1.1万元,法院判决刘某应返还给孙某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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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8月0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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