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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去北京任意一个车辆指标办公室,如丰台指标办公室,申请指标过户,只能现场申请,不能网上办理(若他愿意配合,可以由他网上申请办理指标过户。)这个申请每年只有两个时间段可以办理,1月1号到3月8号,8月1号到10月8号。审核周期30天,审核完毕后就可以自行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信息系统,打印申请表,然后去指定的车辆验车点验车,如果选择在丰台车管所过户,就去丰台区岳各庄机动车检验场,验车完毕就可以去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了,要携带好离婚协议书,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车辆验车结果,本人身份证原件,开着车去车管所进行过户。
离婚总是一段悲伤的故事。虽说好聚好散,但财产怎么分要算个明白,尤其是哪些高价物件,比如房子,车子之类的,这不近日,就发生因汽车分割不均导致夫妻对簿公堂的事件。
据了解,这对夫妻婚前感情非常好,老公对其妻子百依百顺,可谁知,婚后的老公像是变了一个人,经常打骂,后来妻子实在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两人对名下的房产、存款分割等问题均无异议,唯独对双方共有的汽车分割却谈不拢。那么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汽车应该怎么分?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在诉讼中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车辆进行评估,由专门的评估机构作出评估,评估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也可能会延长两至三个月。如果双方对评估结果没有重大异议,不再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就会按照评估结果价格分割。
所以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汽车的分割只能够折算成他具体的价钱,然后平均分配,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前就已经协商好将汽车怎样分配,那么就按照自己协商的那样来分,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汽车,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分的。
昨天,本离婚律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代理了一起涉及北京号牌车辆归属问题的婚姻案件。该案中女方作为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男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却因一辆北京号牌的小汽车发生争议。
原来,双方在婚后由男方母亲出资12万元购买了一辆小汽车,该车登记在男方名下,日常由男方使用,而女方则干脆连驾照都没有,不会开车。现该车折旧后的现值大约为6万元。虽然车辆不值钱,但由于北京地区的限号政策导致北京车牌的稀缺。双方为此均表示要车并给予对方补偿。
对于女方的想法本离婚律师倒是可以理解,但要让法官将车辆判给她却几乎没有可能。这是因为:女方不会开车,而男方却早已将该车作为代步工具多年。任何一个法官本着物尽其用的观念也会倾向于将车辆判归男方所有。对此,本婚姻律师在开庭前早已向女方做了分析。然而,也许女方觉得实在无法割舍稀缺的北京车牌,而男方仅能给自己3万元的折价款过低,故而改变主张与男方争夺车辆的所有权。
也许有人会问:难道法官不能把车辆和号牌分别判归一方吗?答案是当然不能。原因很简单:北京车牌并非财产,只能随车一起判决所有权归属。
眼看如此僵持下去最终会对王女士不利,于是本律师在法官的主持下开始与男方做调解。经过本律师的一番努力,男方最终表示可以在车辆现价值的基础之上再多补偿几万元。从法律上来讲,这个结果对女方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否则,法院判决只能就该车辆剩余价值的一半给予女方3万元的补偿。
1460/离婚后购房多久能复婚(离婚后购房多久能复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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