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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前买房子交定金(婚前交定金,婚后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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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7 14: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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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南充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5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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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起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法院这么判

婚前一起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法院这么判

结婚前共同购买房产,首付款一方出钱多,另一方出钱少,后使用另一方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偿还房款,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该归谁呢?

案情简介:

小王和小雪在2013年10月经人介绍,确认了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个人觉得对方都还不错,可以结婚。

于是在2014年初,双方决定购买婚房。同年3月,双方和原产权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易价格为283万元,采用首付款和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120万元,银行贷款163万元。

签完合同后,小王交向产权人交了30万元的定金,4月,双方向产权人支付90万元购房款,其中小王出资18万元。5月,双方办理房屋登记,房子登记在小雪的名下。

6月份双方协商,以小雪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借款80万元,商业借款83万元。买完房后,双方在7月领了结婚证,摆了酒席,结婚后由小雪出资进行装修和购买家具。

哪成想不到几年,双方的感情就出现了问题,经法院判决后离了婚。可是双方对房子的分割,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小王就去起诉法院,要求分割该房子。

争议焦点:

离婚时,双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该怎样分?

法院判决:

房屋归小雪所有,剩余贷款由小雪偿还,小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小王房屋折价款900000元。

律师分析:

本案中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距小王和小雪结婚不到四个月,而且小王向小雪转账的时间,与小雪向卖家支付房款的时间基本吻合,所以,可以认定房子是双方有婚意的婚前购房。

而且双方在婚前都有出资,根据出资情况来看,小雪在购房时支付了较多首付款、且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比较短,同时考虑在离婚纠纷中照顾女方的原则、房屋现登记情况等情况,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归小雪。

剩余的贷款也应该由小雪来偿还,但是小雪需要向小王支付房屋补偿款。具体补偿款的数额,要以房屋实际购买价格、现价值,各自支付首付的价值,兼顾照顾女方,又保证公平的基础来认定。

同时也可以看出来,本案的购房时间是以签订购房时间来认定的。那么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有签定购房合同的时间,有支付首期付款的时间,还有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时间,到底应该认定哪个时间点为购房时间点呢?

有人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应该是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所以,认为获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是购房时间点。

还有人认为,判断问题的关键,是看房屋实际支付价款的时间,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还是用婚后共同财产支付,或是在婚前,两人各自以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双方家庭共同出资购买,以共同支付的更能明确区分。

在认定房屋归属上,要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所以,最恰当的就应该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点,来认定购房时间。

签订合同时基本要同步支付定金、首付款的这写出资来源情况,双方是否有另外约定等情况;综合来说明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以及该房屋的定性。

有婚意的婚前购房,是双方在恋爱期间,尚处在婚前阶段,就以结婚为目的购买房屋,且双方都有出资,最终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行为。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考虑事情背景,不得能单纯的认定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二十九条:“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婚前借款婚后购房,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潘先生问:

2020年10月14日,光某向我借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借条和转账凭证。同年12月17日光某与何某结婚,光某在婚前用借款中的6万元投资经营发廊,因经营不善全部亏损。经查发现,光某用剩下的4万元来交婚后购买房屋的定金,现光某没有固定职业,何某在某公司上班,每月工资1万元,请问可以要求何某偿还4万元债务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

债务人光某用6万元借款投资亏损,属于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该债务由光某个人承担;但光某婚后用4万元借款来支付购买房屋定金的行为,属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性质,进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你可以请求何某向你偿还4万元借款。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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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

买房结婚向父母借了钱

离婚后应该折价平分吗?

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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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1月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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