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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一家两份户口(一家两份户口怎么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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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6 20: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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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雅安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4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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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没分户,两处宅基地拆迁只能拿一份安置费?看看最高院怎么说

在农村宅基地的征收拆迁中,我国法律目前的规定可以说是按照“产权”来补偿,遵循的还是传统的物权法的理论,比如《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于村民住宅的补偿等,都是基于村民原来所拥有的“物权”,不仅包括所有权,也包括使用权,但在实际征收中,往往被征收人面对的补偿却是“产权”与“户籍”结合的补偿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户数和人口数就显得异常关键。

因没分户,两处宅基地拆迁只能拿一份安置费?看看最高院怎么说

周先生及其母亲侯女士是重庆市巴南区的某村村民,并且两人在该社分别建有住宅并办理了《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但一直未分户。2007年该村需要拆迁,同年6月6日,城建设办公室与周先生母亲侯女士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对两人按政策规定进行了合并住户住房安置。周先生不服,要求与母亲进行分户安置。


那么征收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先不说从法律上能否讲得通,从情理上来讲,符合条件的成年子女分户居住,是我国农村的一项传统习俗,这项制度在充分利用生产生活资料、提高生产积极性、减少家庭矛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是事关农村居民生活便利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征收方此举显然不合情理,没有考虑到中国传统,不够人性化。

再从法律上来讲,最高院认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当中以“户籍”为单位进行住房安置,既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的现状,也不会出现“户籍”与“产权”关系的对立。事实上,以户为单位进行安置,已成为多数地方的习惯做法。


因没分户,两处宅基地拆迁只能拿一份安置费?看看最高院怎么说

但实践当中,各地“户籍”和“产权”管理体系及其相互关系的不顺畅,确实导致了一些符合分户条件且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的村民尚未分户的情况出现。在这种“户籍”与“产权”关系不一致的状况并非村民个人原因所致的前提下,以“户籍”的不独立性否定“产权”的独立性,因习惯做法而忽视个别利益,确有不当。土地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安置补偿时,在以“户籍”为分配原则的同时,对于因“户籍”与“产权”关系不一致导致的单纯以“户籍”为标准安置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形,应适当兼顾被征收房屋的“产权”属性,体现出房屋的居住价值,从而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由此看来,在农村宅基地拆迁中,即使没分户,如果已经达到分户的标准,且实际存在分开居住情况的,也应当分别给予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如果被征收人也遇到了类似问题,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俗话说,“树大要分枝丫、人大要分家”,意思就是说,就算是亲兄弟,也不能一生一世在一口锅里吃饭,随着年龄的增大,各自有了自己的小家,就要另立门户、从父母的户口上分出来,建立新的户籍档案,这原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这却成了家住贵州省望谟县的王自樱姐弟俩几个月来都解决不了的难题。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视频

派出所和国土部门都说“你先”,分户究竟该怎么办?

王自樱独自带着儿子在浙江宁波打工生活,眼看着儿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母子俩的户口却一直都跟娘家人在一个户口本上,常年在外打工的王自樱想到了分户,把自己和儿子的户口单独分出来,这样孩子上学或是母子俩在外的生活都会方便一些。为了办理分户,一个月前,王自樱特地请假回到了老家—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可就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分户的事情不仅没有办成,反倒让一家人伤透了脑筋。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贵州省望谟县平绕村村民 王自樱:

很无奈的感觉,很难,都不知道我们老百姓的事情,我们解决不了,由谁来帮我们解决这个难题。

王自樱从村委会得知,要想分户需要先由申请人写一份申请书,然后经过村组同意、盖章,再拿着相关资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就可以办理。

可是申请书写了一份又一份,政府部门跑了一趟又一趟,分户却迟迟办不下来。问题的症结到底出在哪里呢?不久前,记者和王自樱、王自兵姐弟俩又来到了望谟县公安局王母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王母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的一位户籍民警显然记得姐弟俩,她从办公桌里拿出了一份文件。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王母派出所户籍民警:我都跟你讲过了,分户要有土地证或者房产证。

王自樱:现在我没有能力买房子,就是说如果要分户的话,就必须要先办理土地使用证,是不是这样的?

这位户籍民警一再强调,分户的前置条件是申请分户人必须有土地证或者房产证,否则无法办理。而她的依据就是这份由黔西南州公安局在2014年7月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其中第五章明确提到了“立户分户”必须提交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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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自樱来说,她在外打工的工资除了维持自己和儿子的基本生活,已经所剩无几,就更别提购买商品房了。买不了房就拿不到房产证,因此要想分户,王自樱眼前就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拿到土地证。于是,姐弟俩又来到了王母街道国土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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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王自樱姐弟俩万万没想到的是,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要想办理土地证,王自樱需要先把户口分出来。

王母国土所工作人员:就是你爸是户主的那本户口本已经有房子了是吧,有的话你就必须要分户出来,如果你要单独自己修一栋房子的话,就必须要把户口分出来。

王母国土所工作人员:我们这边是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就是先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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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印发的第234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如果王自樱要想办理土地证,就必须先分户出来,拥有自己和儿子独立的户口本,然后通过申请宅基地,最后拿到土地证。忙活了一天,事情又绕回到了原点,到底是先分户还是先办理土地证,王自樱和王自兵姐弟俩有些困惑。但好在国土所工作人员给姐弟俩提供了一个建议。

王母国土所工作人员:你直接去问他们派出所领导, 你说必须要有土地证还是?因为现在我已经符合分户的条件了,子女工作、全部都成家立业,而且我们现在虽然居住在一个房子里面,条件有限,不想修房子,看一下可不可以。

从国土所出来,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王自樱和王自兵又回到了王母街道派出所,没想到又得到另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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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母派出所民警:现在没有分户这一说了,知道不,现在只允许结婚迁户、离婚迁户、还有购买房子迁户,还有单位迁户,剩下的都不允许,不允许分户这一项,只能迁户知道吧?比如说你姐她有房子,比方在望谟有房子,她就可以从你家迁出去。现在都不允许分户了,电脑程序上都不体现分户这一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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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位民警的说法,分户政策已经被取消,只能迁户。

一项政策在同一个部门内竟然又出现了第二种说法,究竟该听谁的,究竟该怎么办,王自樱和王自兵彻底没了主意。而派出所所长的话更让他们绝望。

王自兵:我们分户,需要土地证,土地证又需要先分户,是矛盾的啊。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王母派出所所长:土地管理的部门规定和我们的部门规定是不一样的,我们作为下面一线的办事人员肯定是要执行文件,即使文件是错的,我们都要执行,因为这是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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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月来,这是王自樱和王自兵多少次无功而返,姐弟俩已经记不清了。为了办理分户,王自樱和王自兵都请了假,不打工就没有工资,除了每个月的低保家里也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忙活了一个月却没有任何成效,这让王家人都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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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自兵:跑下来身心疲惫,毫无头绪,两个人在家合计,如果按照他们的相关要求来的话,这辈子我和她都不可能分户成功。

老房子欲办土地证 多部门推诿踢球大玩文字游戏

生活的困窘让王自樱姐弟俩不能再花时间去跑分户这一件事情了,他们还要赶着外出打工挣钱、维持生计。

一天,王自樱和家人坐在一起又商量了一下,决定最后再去找找村干部想想办法。村长提议亲自写个证明再拿到派出所去试试。由于王自樱家的房子属于老房子,并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长在这份证明上标注上了“产权属于王自樱和王自兵所有”的字样,希望可以直接把房子的土地证办给王自樱姐弟。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拿着这份新的证明,王自樱姐弟俩再次来到了王母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没想到户籍民警直接拒绝,说这份证明没有法律效应,要国土局或是住建局开一个这样的证明才行。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事情似乎有了转机,王自樱很开心,按照户籍民警的说法,姐弟俩在路边打印出了两份同样内容的证明,首先来到了望谟县国土资源局。

但是望谟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回复他们,这个证明要王母街道办国土所开具并盖章,然后再到街道办盖章就可以了。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拿着这份申请,王自樱和王自兵又来到了王母街道办事处国土所。这位国土所工作人员在电话咨询过领导之后,在这份申请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该房屋属于老房屋拆除后重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并在这行字上盖上了国土所公章。拿着这份有国土所公章的申请书,王自樱和王自兵又来到了王母街道办事处,可是问题又出现了。

王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我这边要给你盖章,必须要有领导签字,不然我不能给你盖,领导说这个不能盖,我们这边没有这个文件或者要求,而且以前从来没有盖过。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王母街道办事处不盖章,王自樱和王自兵决定再到住建局跑一趟。按照派出所户籍民警的说法,国土局和住建局的盖章,有任何一个,都可以办理分户。这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但是没想到很快,又落空了。

望谟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这是哪里要求你来盖这个章?

王自樱:派出所。

望谟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我们不可能在这个上面盖章。属于我们范围内的我们盖,不属于我们范围内的我们不能盖啊,他们派出所有什么要求不可能我们都满足,我们要在我们职责范围内。眼看着这条路又走不通了,王自樱和王自兵商量,拿着有国土所盖章的申请书到派出所最后去试试运气。

王母派出所户籍民警:户口这边和国土那边是两个法,一个是户口登记管理法,一个是国土法,国土法我们不管,户口法我们是以房管人,知道吗?他这个东西就是跟你们在玩文字游戏了,你们自己看,未办理是可以办理还是不可以办理?

王自兵:像我们老百姓也看不清楚这种文字游戏啊。

王母派出所户籍民警:这是你们的事情。

农村分户现“奇葩证明”:部门打架,百姓发愁!这个问题怎么破?

这是王自樱和王自兵姐弟俩回家办理分户的第28天,跑了一天,依然没有任何进展。今天的这顿晚饭,一家人吃得沉默而压抑。

王自樱:我已经跑了一个月了,跑来跑去还是像一个圆圈一样,绕来绕去的,给你画了一个零。去的路上,回来的心情就自己能够理解,真的很绝望,不知道找谁帮助我,不知道有谁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李克强总理曾对办事难说过这样的话,“每个部门都像‘击鼓传花’一样,结果让老百姓跑断了腿。”

为了办理分户,王自樱姐弟俩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跑遍了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国土所、国土局、住建局、县政府等等近十个部门,有的部门还不止去了一次。一边是黔西南州户籍条例,一边是国家土地法,一边是以房管人,一边是一户一宅,政策打架、管理者吵架,最后老百姓受累。

抓民生就是抓发展

近年来,减政便民已是大势所趋,各地在清理“奇葩证明”方面下了不小功夫,成效很多,成绩也很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就是说,抓民生就是抓发展,各地政府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实质上是在答好同一份答卷,做好同一篇文章。

我们希望,一些地方政府尽快清理掉那些群众办事过程中的“路障”和“绊脚石”,让群众办事从“添堵”到“顺气”,最终收获的会是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的将是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政策打架,百姓受累,别让“奇葩证明”成绊脚石!

来源:央视财经

同一人为何有两份不同出生信息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覃小芬)近日,经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刚(化名)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这起案件中我们依法行使补充侦查权,查清了小刚的真实年龄,认定其不构成累犯,不然的话小刚的刑期可能不止六个月。”该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今年7月31日,大悟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小刚涉嫌信用卡诈骗案。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证明小刚年龄的4份书证存在矛盾。今年7月25日大悟县公安局下载自孝感市人口信息系统的小刚基本信息,以及2015年8月26日大悟县公安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均显示小刚出生年月为1986年10月;2008年12月23日大悟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09年3月20日孝感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认定的小刚出生年月均为1989年10月,属于未成年人犯罪。

为什么同一个人会有两个不同的出生日期呢?出生日期是确定小刚是否构成累犯的关键证据。对这一重要疑点,该院两次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要求查证犯罪嫌疑人小刚的真实身份信息。公安机关经查单机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后回复,小刚的年龄曾在2004年11月23日由1989年变更为1986年。另外,公安机关调取小刚2004年服兵役时登记的年龄为1986年10月。但根据这些资料,仍然不能确认小刚的真实年龄。

大悟县检察院决定依法自行补充侦查。该院办案人员首先到法院调取2008年小刚案件的侦查卷和审判卷,小刚曾供述自己1996年9月至2002年9月上小学,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上初中,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在辽宁军区某部队服役。办案人员随后到小刚所在乡镇卫生院核查医院病历及出生记录,到小刚就读的村小学核查学籍,皆因当年未保存档案资料无果;经询问小刚的老师,证实小刚那一届学生基本上是1989年出生。后到当地派出所调取户籍原始档案《常住人口登记表》,证实小刚有一个哥哥是1987年出生,小刚1989年出生。通过询问小刚家庭成员及原村支书得知,小刚为1989年出生。因为超生,小刚的父亲当年受到行政处罚;2004年为了当兵,15岁的小刚不够年龄,小刚的父亲到当地派出所将小刚年龄改大三岁,更改为1986年;2006年小刚涉嫌犯罪,为减轻处罚,小刚的父亲又找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小刚是1989年出生,属于未成年人犯罪。随后,2008年12月23日大悟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09年3月20日孝感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认定的小刚出生年月均为1989年10月。办案人员还走访了同村村民,证实1989年村里出生的孩子里有小刚。

办案人员综合审查认为,小刚应于1989年出生。一是根据公安机关户籍原始档案、小刚的供述及小刚家庭成员的证言可以证明;二是小刚兄长1987年出生,年龄真实可靠,小刚理应晚于1987年出生;三是小刚若是1986年出生,1996年上小学是10周岁,并不符合常理;四是结合村民、老师等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各证据共同证实的相对一致的结论为,小刚真实出生年龄是1989年。

据此,检察机关认定小刚当年作案时系未成年人,2019年再犯罪,属有犯罪前科,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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