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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现在很多家庭,尤其是二婚家庭,会考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来保护一方或双方的婚前财产。李律师认为,签婚前财产协议还是有必要的。
婚前财产协议是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财产以及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的约定。其中可以约定婚前和婚后的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也看可以约定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找杭州婚姻律师起草婚前财产协议的双方,一般拥有一些存款、住房,特别是部分白领及高收入职业者。尤其是对于一些企业家,除了拥有可观的动产、不动产财产外,还拥有公司、企业等事业型个人财产。
这些在婚前就取得的财产,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前用婚前财产协议来明确归属。这就避免了因双方离婚而导致个人财产缩水的现象。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签好婚前财产协议后是否要去公证处公证呢?李晓娟律师结合财产形式给大家一些建议:
像不动产、车辆这些比较容易证明是婚前财产的,是不需要公证的,而对于股票、字画、玉器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有纠纷,最好做婚前公证。当然,对于存款,如果婚前存款能够和婚后收入区分开不发生混同,也不需要公证。
若有婚前财产保护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帮您解答。
婚前协议,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概念,其内涵主要是指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及相应的收益在将来的归属问题上提前作出约定,在有债务或将来可能产生债务的情况下,就债务问题的承担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
婚前协议是世界上理性但是最不浪漫的法律文件:需要在婚前明确如果发生离婚,双方如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来看,这也是非常不吉祥。在最近的某个瓜中,女方声称“一开始就被逼着签署不对等的婚前协议”。
“不对等/不平等”是如此的扎眼,那我们今天从法律角度剖析一下婚前协议。
一方面,婚前协议是被妖魔化的了的法律文件,被认为是一方欺负另一方的有利工具,其被妖魔化的程度,不亚于文学作品中的“后妈”。另一方面,因为签署之时的不慎重,婚前协议确实会给一方带来沉重的后果,即显著的不公平。
在离婚逐步从一个极小概率事件转换为有一定概率发生的事件之时,与其排斥之,不如认真的认识一下婚前协议及婚姻中需要签署的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编的解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于出租,该租金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你的银行存款,按着法律规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银行存款的特殊性,人民币属于种类物,容易和婚后转入的存款发生混同,再同家庭消费、投资等多种交易不断转入转出后,根本无法区分哪些存款是婚前存款,哪些是婚后存款,离婚时法院一般把存款余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
首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但并不强制要求去公证处公证。
其次,需要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且必须在公平、平等、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形下,由双方自愿签订。
再次,关于财产的约定必须是自己所有且有处分权的财产而非他人的财产。
最后,协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限制对方的基本人权和人格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及以暴力惩罚“过错方”权利等。
4、对婚前财产协议的三个误区
①婚前协议不等于忠诚协议
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即“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从这个法律规定来看,婚前协议的核心内容应该是财产,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忠诚。
换句话说,无法约束对方是否忠诚,事实上也很难有效制裁不忠诚。婚前协议最重要的,是安排好财产相关约定。
②婚前协议并不必然等于AA制度
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即通俗意义上的AA制,是婚前协议的初级阶段,其适用的场景其实非常有限。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工作,整理了在中国法框架下常见的婚前协议类型:
a、纯粹AA制。这种类型也称作绝对隔离型,即准夫妻约定婚前、婚后的财产及收入,都是各自所有,双方不形成任何夫妻共同财产。完全隔离型的婚前协议,主要适用于双方婚后无生育计划的人士,例如年龄较长的再婚人士。
b、自我奋斗型。此类婚前协议的核心条款,是约定双方各自的工作收入,包括投资与劳动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来自任何一方父母或者其他亲属的赠与及继承所得,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此类婚前协议,主要适用于双方家庭条件差距较大之时用于"安抚"经济条件好的一方父母,防范后续因离婚而分走来自父母馈赠的房产或者公司股权。
c、公司家庭平衡型。此类婚前协议的核心条款,是约定一方名下的公司股权,通常是尚在创业融资中的公司股权,一方具有相对独立的处分权与管理权,但是保障另一方配偶的经济利益。此类婚前协议,主要适用于创业中的创始人或者联合创始人,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融资的顺畅,对冲部分投资项目中要求签署的配偶同意函的不友好,平衡好公司利益与家庭利益。
③夫妻并非只能在婚前进行约定
因为"婚前协议"这个表述带着一定的"误导性",因此很多朋友认为关于财产只能在婚前进行约定。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经常会有一些婚内约定的场合。
典型的例子,如果一方在婚姻中被发现有实锤性的过错,但是基于未成年孩子等因素,考虑有条件的原谅对方。夫妻在深夜两人写下保证书之类的约定,其实并不少见。但遗憾的是,这种两个人私下写的纸在很多诉讼中成为废纸一张:除了有利于控诉,并不带来任何实质性的财产性保障。
结语
作为离婚自由制度的衍生品,婚前协议制度本身并没有错。婚前协议能帮助双方在离婚之时有个理性的对待,不再纠缠于说不清楚的财产,有助于尽快结束不愉快的婚姻关系。
婚前协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悖于中国传统中的含蓄文化,将离婚的问题在婚前就平铺直叙地摆出来,就造成了社会上对婚前协议的误解及当事人耻于谈论。当婚前协议无法避免的时候,坦然接受之,认真对待之,做到心中有明月,才能保障他人撕逼之时不吃亏。
最后,借用一位资深婚姻家事教授说过的一句话,首先你们要相信爱情;但不要等当爱情辜负了你才想起法律与专业人士。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案例
小明和小红结婚3年,婚后小明出国务工,夫妻俩长期异地分居,感情越来越淡,双方商量后决定离婚。于是在小明回国探亲期间,两人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收材料时发现缺少书面离婚协议,便让两人补交。小红疑惑道:“我们婚前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财产需要分割,也没有孩子,还有必要签离婚协议书吗。”自愿离婚必须订立书面协议吗?
以案说法
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离婚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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