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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分居多久能起诉离婚呢?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分居是起诉离婚的必备的条件,即使没有分居,夫妻双方也可以起诉离婚。分居只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准许离婚的重要标准之一。
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后,有人说,以后诉讼离婚便简单了,分居满一年起诉离婚,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了。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这条规定的前提是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判定感情确已破裂,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可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必须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并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大概率会准予离婚。民法典实施以后,诉讼离婚相对简单了一些,可以说以后没有离不了的婚。起诉一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后再次诉讼离婚,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两人分居满一年就可以离婚了。双方已经分居,如何快速离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程!
一、在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起诉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权法院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1)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应当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的,则无论是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如果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则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分居已经两年,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离婚;此外,如果出现民法典1079条规定的情形,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其他情况,法院经调解之后,可能准予离婚,也可能不准予离婚。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注:本文以有效婚姻为前提)
2023年新增了一些关于夫妻离婚的规定,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院也做出了明确的判决,如夫妻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针对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的问题,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
这些规定的出台,不仅给夫妻之间的离婚带来了新变化,也影响到了房产归属的处理方式。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和房产,在离婚后需要进行重新分配。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房产通常是夫妻财产中最大的一笔资产,因此房产归属问题也往往成为夫妻离婚的重点争议点。
有时候,争执甚至会引发一些不可预料的后果,并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制度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夫妻离婚处理的方式和方法也在不断改变。
例如2023年新增的规定,即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这就给了双方更多的时间协商房产归属的问题。
这样做不仅解决了房产归属问题,还能减少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另外,在夫妻离婚时,如果其中一方挥霍财产,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不分。
这样的规定,对于那些因为恶意挥霍财产导致房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加以惩罚,进一步保护另一方夫妻的利益。
此外,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归属还需要考虑到众多因素,如房产的登记情况、贷款情况、抵押情况等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分配,这样才能保证夫妻双方的权益不被侵害。
在未来,我们可以预见到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问题将会更加清晰明了。
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风气的转变,在夫妻离婚时,双方都会更加理智地处理房产归属问题。
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夫妻在结婚前,应该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同时要加强对婚姻的法律意识,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实现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但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在实践中,单纯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双方各执一词,可能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从而不能适用“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准予离婚”的规则。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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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受到经济条件限制,大多数的夫妻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法院对此分居主张一般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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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不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属于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应当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或其他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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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 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最好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文书”等,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以便准确计算夫妻分居时间;
4. 双方来往的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5. 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共同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属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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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分居(别居)满2年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未经过法定离婚程序,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此时如果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欲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了搜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之外,还要注意搜集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后一种证明往往较难。因为法律规定适用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判决离婚时,法院应查明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造成的,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此规定的原因在于:工作、学习及住房的客观困难等原因导致夫妻分居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的破裂,如果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仅强调分居的客观事实,而不审查夫妻分居的主观因素,则有违立法的初衷。
附:分居普法小漫画
来源:法务之家 山东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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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离婚起诉书 单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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