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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姻状况证明取消文件(婚姻状况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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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6 14: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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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绵阳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20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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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法院也能发“离婚证”

三峡晚报讯(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石志宏 李小莉 余锋)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而判决书或调解书中透露太多隐私信息怎么办?

5月6日,宜都法院红花套法庭、枝城法庭、陆城法庭三个派出法庭分别受理三起离婚纠纷案件,三起案件均在承办法官组织下达成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承办法官随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文书立即生效。之后,法官分别给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出具了特殊的“离婚证”,即《离婚证明书》。

这也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离婚案件中出具离婚证明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后,宜昌法院下发的首批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

“法官,我几年前就在法院调解离婚了,现在要再婚需要法院开个证明。”“法官,我要办理户口迁移,需要证明离婚的事实,怎么办……”长期以来,法官们常常会接到当事人类似的电话,往往案件结案多时,仍需查阅卷宗为当事人出具“生效证明”。为解决上述问题,部分辖区法院应声而动,探索实行离婚证明书制度。

宜昌中院对辖区内基层法院离婚证明书出具情况进行调研后,结合本地实际,并借鉴外地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的经验做法,在全市两级法院规范统一了《离婚证明书》的出具工作。

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生效裁判文书案号、婚姻关系解除时间。按照通知要求,《离婚证明书》样式模板由市中院统一嵌入到审判管理系统,承办法官只需根据具体案件填写少量信息即可,《离婚证明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至当事人,简便易行。

下一步,宜昌中院将与民政部门合作对接,进一步实现信息共享,做到便民、利民,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法官问答

问: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答:离婚证明书是由人民法院出具的用以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的书面证明。

问:离婚证明书与生效证明的区别?

答:《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生效裁判文书案号、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内容,而原生效证明需与法律文书共同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事实,法律文书必然包含双方当事人离婚事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隐私细节。《离婚证明书》的出具及以电子送达为原则的送达方式既有效避免了当事人隐私的泄露,又便于当事人保管携带,还便于法官操作。

问:离婚证明书有何作用?

答: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户口迁移、银行贷款的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需的相应法律文书。

问:发放离婚证明书需要当事人申请吗?

答:不需要。

问:离婚证明书由谁出具?

答:由办理离婚案件的一审法院出具。

想离婚,竟查无此人? 古丈县检察院依法监督 促成虚假婚姻登记被撤销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谭华钰)“终于结束了这段20多年的婚姻关系了!”5月9日,当孙某得知他的婚姻登记已被撤销的消息时,感慨非常。

今年4月,孙某来到古丈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递交了一份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书,并向检察官讲述了他曲折的婚姻关系。

上个世纪90年代,在外务工的孙某结识了向某,俩人自由恋爱后,孙某决定将向某带回老家申请登记结婚。由于当时申请登记结婚需要村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于是,向某便请求邻镇某村的村委会按照其个人陈述的信息出具了此份证明,孙某、向某二人得以顺利登记结婚。可是因情感问题,向某在婚后第四年就离家出走了,音讯全无。

转眼20多年过去了,孙某一直想要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可是因为向某出走时间已久,双方协议离婚的手续无法办理,并且由于向某登记结婚的个人信息为虚假信息,向某身份不真实,孙某也无法提起离婚诉讼。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但因该案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找不到向某,岂不是离不了婚?”正当孙某为此发愁时,有人告诉孙某可以到检察院去申请监督,所以孙某便来到古丈县检察院反映情况。

在了解情况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往了县民政局查阅了孙某、向某当年的结婚登记材料,并赴孙某所在地村委会、给向某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调查相关情况,通过翻阅档案、询问经办人和部分村民,证实了向某与孙某登记结婚时所用的姓名、籍贯、民族、住址等个人信息均为虚构的情况,认定了向某是使用虚假身份与孙某登记结婚的事实。

为了更好地帮助孙某解决问题,古丈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展开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向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依法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年4月24日,古丈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孙某、向某二人的婚姻登记。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

离谱四川富顺一女子用假死亡证明注销丈夫户口再婚

#女子用假死亡证明注销丈夫户口再婚#

5月4日报道,四川富顺。1991年3月,王翠花与莽哥结婚。2007年7月,莽哥因涉嫌犯罪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王翠花向父亲表明自己想与他人结婚,让父亲想办法解除婚姻关系。其父得到虚假死亡证明后将莽哥的户口注销。2010年4月,王翠花在明知莽哥未死亡,其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以丧偶的身份与他人登记结婚。2022年8月,民警电话通知王翠花,其到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父已于2022年2月去世。2023年4月6日,富顺县检察院因涉嫌重婚罪对王翠花提起公诉,依法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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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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