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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现代婚姻观的改变,很多90、00后都不将婚姻看成自己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他们觉得结婚与不结婚都一样,没有遇到真正值得的人,还不如不结婚。因此,在这种观念之下,造成了现代的年轻人对于婚姻的态度十分敷衍和随意。
然而,回望过去可以发现,我国历史长河中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与现在恰恰相反。那时的人们,都认为婚姻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不结婚的人只有那些混子,正经人是不可能不步入婚姻的。在古代时期,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两个结婚的人,一定要是门当户对,家庭都相互看重,才能交换庚帖,一步一步结成夫妻。在古代即将成为夫妻的两个人,甚至都可能互相没有见过面,只有在洞房花烛才能见上第一面。并且古代讲究“聘者为妻,奔为妾”,对于结亲对象的品行也有考究。
古代有句俗语,是说“宁摘二度花,不娶七出人”,这又是什么含义呢?何为二度花,又何为七出人?古代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说法呢?这些都体现在古代的婚姻观之下,反应了当时人们对于婚姻的普遍看法。
一、俗语的内在含义
古代时期,男子三妻四妾十分正常,只要有钱,一次性娶多个妾的人也有。但妾再多,在娶妻上也不能马虎。妻子是自己的第二张脸,男子内心深处,都希望娶一个能管家、大度、贤淑的妻子,说出去也能让别人羡慕。
俗语中的“二度花”,其实是指寡妇,也就是二嫁女。而“七出”就是指古代被夫家休弃的女子。在古代人眼中,犯了七出的女子,就会被认定为德行有失,不堪为人妇,因此会被夫家休弃。而这些女子未来的生活也会变得十分艰难,抬不起头来。
所谓的七出,就是指不孝顺父母、没有儿子、善妒、好淫,身有恶疾,多口舌、盗窃。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夫家就有理由休弃。而被休弃的女子,未来不仅会被娘家嫌弃,还会被左邻右舍指指点点。因此,很多被休弃的女子过得并不如意,早早就离世了。
而这句宁愿娶一个死了丈夫的女子,也不愿意娶一个被夫家休弃的女子,显然是针对古代那些没有能力娶妻的男子。有些男子游手好闲,自己又奇丑无比,还不知上进,家庭条件也不好,最后娶不到媳妇。他们的父母要不是给他们买一个媳妇,要不就是降低标准,找这些“二度女”和“七出女”。
二、从一而终的婚姻观
古代人对于婚姻的观念十分奇怪,他们只限制女子要对自己的丈夫从一而终,要听从丈夫、儿子的话,要好好地侍奉公婆。但是,他们从不要求男子要爱自己的妻子,尊重自己的妻子,对自己的妻子从一而终。
在这个践踏女子的畸形婚姻观之下,只要是犯了七出之罪,那这名女子被夫家浸猪笼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对一些独守空房的女子,要是有偷吃的行为,那必然会跟奸夫一起游街,然后放在猪笼里投河淹死。虽然说出轨不好,但是将女子的性命看成是蚂蚁一般,可以随意碾死,未免也太过残忍了。
另外,还有生不出儿子和重病两项,也属于七出之罪,这委实有些说不过去了。现代科技表明,生不出儿子,错在男性而不是错在女性。因为,只有男性体内有Y的染色体,男性要是不愿意提供的话,女性怎么可能自己生出一个儿子来。所以,男性要是没有儿子,应该先考虑自己的问题。
重病在身也会被休弃,这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人活在世上,谁能保证自己不生病,生病就是犯错的话,那女子得活得多辛苦。男子重病之时,就要求女子要时刻守在夫君身旁,给夫君端屎端尿,擦身换衣。而女子重病之时,就要赶紧拿着休书离开婆家,然后自己孤独地死去,这是何其不公。
总结:
可见,这句俗语深刻地反应出,在当时社会情况下,女子地位低下,根本没有获得应有的尊重。这种观念一直流传到70年代,对女性的毒害极深。随着时代的发展,新观念的普及,人们才慢慢意识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严厉打击那些三观不正的,压抑女性的婚姻观。法律教会女性保护自己的权益,学会对家暴和PUA说不。
在查阅史料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让我不愿意相信的事实: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无论在什么时代,是盛世还是乱世,做剩女都是一个高危行为。
古代的女子不但没有婚姻自由,结婚全部都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在结婚前都没有见过未来的丈夫,根本不了解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甚至于她们到了十四五岁就要结婚了,如果她们到了年纪还不结婚,就要受到国家的处罚,而且处罚的力度还很重。
写到这里莫名心疼她们。在现代,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大概还在中学接受教育,无忧无虑的成长着。而在古代,生理和心理都未成熟的她们就要被迫嫁人,从此成为别人的妻子,承担起她们那个年纪承担不了的责任。
以下所有结婚都是指的正妻,妾在古代其实是少见现象,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平民百姓基本不可能拥有妾,所以不在讨论范围内,但你做了妾也算是嫁人了,也就不再是剩女。且以下所有年龄均指虚岁,古人根本不论周岁。
在先秦时期,如果女子到了20岁还不嫁人,朝廷就会合理怀疑你,觉得你是一个丑八怪,给你强制安排相亲。但是娶不到妻子的男子,质量能有多高呢?这方面朝廷可不保证帮你找门当户对,人品清白的少年郎(毕竟这样的大概也早就结婚了,还能等到剩下给你挑)。
上面的看起来就很过分了,但和下面这些比起来,那简直是不能太温柔:
在秦朝时期,女子到了二十三岁必须嫁人。如果你敢不嫁人,那就把你全家都抓进监狱,什么时候你结婚了,你家人什么时候再出狱。
到了汉朝,因为要对抗匈奴,国家需要增加人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催婚的花样上继续增多,不仅把结婚年龄从二十三岁降到了十八岁,降了足足五岁之多。而且还史无前例的发明了单身税,税款高的可以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轻易倾家荡产。
在三国时期,因为长期战乱导致人口急剧减少,曹操为了增加人口,规定女子在18岁之前必须结婚,如果你敢拖延,那么好吧,就把你拉到军营里当军妓,看你还敢不结婚。
到了晋朝,晋武帝司马炎规定,女子20岁以前必须结婚,否则就得挨30下鞭刑,每过一年翻一倍。不仅平民女子如此,甚至连身份最尊贵的公主也不能例外。
到了宋朝,文明发展,年龄也放宽了。但如果女子到28岁还不嫁人,官府会把你拉过去劝告一番。如果你不听劝,直接在你脸上刺字,那你想想你还嫁的出去吗?还能出去见人吗?(在脸上刺字在古代是罪犯的一种很重的惩罚,完全是一种侮辱)。
在元代,如果女子到了三十岁还不结婚,我政府管你还想不想谈恋爱。你不是想单身吗?那我成全你,直接把你拉到庙里去做尼姑,你就跟青灯古佛相伴一辈子吧。
儒家圣人孔子是鲁国人,他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孔子的政治思想主张有“四治”:仁治、德治、礼治、人治思想。他的婚姻观主张:尊重、互爱、平等,倡导“家和万事兴”。他在十九岁时娶妻成家,他的妻子丌官氏是宋国人,拿现在的话来说是一桩时髦的跨国婚姻,但他的这段婚姻没有白头偕老,却在中途因种种原因夭折了。
我们都知道古代有针对婚姻中女性的七种休妻之罪,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犯了其中的任何一项,丈夫都可以休妻,将妻子遣送回娘家,意即离婚。
据历史上的一些考证,再结合现代的心理学观点,孔子之所以休妻,我们不难发现,主要有以下二点致命的原因:
一、丌官氏“口多言”
古代的女子在婚姻中更多的是承担一种传宗接代的义务,绝大部分是没有什么文化的,也不会去见什么世面,学的都是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丌官氏作为一个传统的女人,她也具备这些常人该具备的优点,但不幸的是她还具备远超一般人的缺点,那就是“口多言”,也即唠叨、哆嗦,这就是她与孔子的婚姻最终走向失败的主要原因。
孔子是不甘于平庸的,有自己的远大目标和理想,除了自己的学习之外,还要到处去教学、游说、交流,根本不把家庭事务、田土栽种和赚钱养家当一回事,也因他没有做过什么大官,能拿给丌官氏家用的钱不多,甚至连维持家庭的日常开支都不够。丌官氏本来就是话多的人,在这种“人也不在家,钱又不回家”情况下,她就更加气愤,对着孔子只有责备、怒骂。时间一长,孔子对丌官氏的爱情、责任也磨得一干二净。常言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孔子和丌官氏的婚姻最终走向破碎也在情理之中。
二、孔子和丌官氏超级悬殊的“三观”
孔子是五千年才有一个的超级人才,他之所以能成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他想的是:人为了什么活着,人应当如何活着,什么样的人生才有价值,国家怎样才能治理,世界怎样实现大同。可见他的“三观”有多么的与众不同。而丌官氏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良家女子,在她的脑海里只有油盐柴米和相夫教子,只求过一天是一天,能吃饱穿暖就是最大的乐趣,他人之事与我何干?因为他们“三观”上的巨大差别,致使他们的矛盾不可调和。久而久之,他们的婚姻自然也就走向了破裂。
事实告诉我们:家庭是幸福的港湾,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对于婚姻,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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