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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前老公买了房子有我的份吗(老公婚前买了房,我现在还可以再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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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6 10: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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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德阳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6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离婚后和前夫买的共有房产算婚前财产吗?法院有权执行吗?

女子丽丽离婚后,与前夫购买一套房子,两人共同贷款和付款。两人再次离婚后,前夫因借款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这套房子算丽丽的婚前财产吗?法院有权执行吗?

1996年5月,小建和丽丽登记结婚。2011年7月,双方协议离婚。2013年5月,丽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款246万元,同年8月,丽丽和小建作为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向甲银行贷款132万元。2015年12月,小建和丽丽登记复婚。

2020年4月2日,该房产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产权人为丽丽,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2020年4月10日,前述抵押登记注销。2020年4月30日,丽丽与乙银行签订《个人借款授信合同》,约定乙银行向丽丽提供借款授信额度417.95万元,丽丽还将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乙银行提供最高抵押额为242.2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因小建与素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石狮法院审理后,判决小建应付还素素借款本金2430587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素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石狮法院作出裁定对该房产办理查封登记,并查封了该房产。对此,丽丽提出书面异议。后法院作出执行裁定,驳回丽丽提出的异议请求。丽丽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对该房产所采取的执行措施。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该房产虽然是在小建与丽丽离婚期间购买,但部分购房款由丽丽与小建作为借款人,二人共同向银行贷款并支付。2015年12月,丽丽与小建再次登记结婚,该贷款还款期间与二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合。因此,该房产应为小建与丽丽共同共有而不为丽丽的个人财产,丽丽不享有单独所有权。因此,法院对小建与丽丽共有的房产进行查封并无不当,丽丽的诉求被驳回。一审判决后,丽丽不服上诉至泉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情娟)

来源:石狮日报

男方买房在婚后过户给了女方,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民法典来解答

离婚后

房屋权属更名过的房产如何分割?

部分业主出钱在小区装电梯

却有两层不停靠怎么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案例一

“男方父母在婚前为男方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结婚两三年后,男方父母一次性还清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并将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由男方变更为女方。现男女双方诉讼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男方买房在婚后过户给了女方,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民法典来解答

该房产归属取决于男女双方是否明确约定只归女方所有。如果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离婚时,女方可以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如果双方未做相关约定,离婚时,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于婚前出资付首付和婚后出资付剩余贷款,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视为出资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你所述的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如没有特殊约定,应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更名前该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房屋权属更名的行为不必然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或达成明确的赠与约定,办理过户行为意在履行赠与协议,过户后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房屋;如果男方将房屋权属变更为女方,但双方未明确约定房屋只归女方一人所有,房屋过户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在上述未明确约定房屋只归女方一人所有的情形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并非均等。关于该房屋的分割,由法院结合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及房产的出资来源,房产变更为夫妻共有的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分割比例。

案例二

“我家住在老旧小区,一梯两户,一共八层楼。电梯修建出资的只有三楼、七楼各一户的业主以及四、五、六楼的业主,目前电梯已经在建设。建到一半,我们发现电梯在四楼和六楼没有开通道,而除了一楼以外的其他楼层都开了电梯通道。我们认为,出了钱,电梯却没有停靠很不合理,便和业主代表反映。但是业主代表称方案已定,电梯公司也以改不了为由,拒绝了我们的修改方案请求,我们能怎么办?”

男方买房在婚后过户给了女方,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民法典来解答

业主代表的方案决议损害了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业主代表的决定。此外,电梯属于小区内的公共通道,属于业主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的公用部分,所有业主对其均享有权利且承担义务,因此,未出资的业主也需要补交出资。

就撤销决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业主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后业主委员会应当重新作出决定,如果业主对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双过半”程序更换业主代表,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就建造款出资问题,结合你提到的“三楼、七楼各一户的业主以及四、五、六楼的业主出资”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义务。因此,即使不使用电梯的业主,也需要出资建设电梯,可以请业主委员会向其催交建造款。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来源: 央视一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在婚前买房的人想必都会关注这个问题。

在中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前买的房子是否也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在进行讨论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夫妻财产的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该期间已有的财产,不论是谁单方面获得和耗费的财产,夫妻之间均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在夫妻的婚姻存续期间,不管是谁买的房子、车子还是家电等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在婚姻法中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所包括的范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

1. 以劳力、财产增值的财产所得;

2. 遗产和赠与财产;

3. 赔偿金;

4. 其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但是,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这个范畴。换句话说,如果某一方在婚前买了房子,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和房产证上的信息,也就是产权人,都只属于这个人。

这样的话,在离婚时,离婚双方不能平分这个房子。

这样看来,婚前买的房子似乎就不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这个婚前买房的人在婚姻期间,另外一个人做出了贡献,比如说出了一部分钱做了首付,或者另一个人在这个房子里付出了很多劳动,那么这个婚前买房的人应该支付相应的贡献,从而把这个房子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前买的房子进行了一些装修和改建,增加了一些财产价值,这个增加的部分也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在婚姻法的规范下,婚前买的房子并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另一个夫妻一方做出了贡献,或者在婚姻期间进行了装修和改建等。同时,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房子、车子、家电等等都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清晰地划分财产归属也可以保障夫妻之间的关系。


我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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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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