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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姻法48条过错方赔偿(新婚姻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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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5 2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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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饶市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7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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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大家不希望看到的东西,婚外情、家暴、虐待遗弃等等。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方赔偿规定了详细的赔偿条件、赔偿标准等,只是对赔偿数额由于地区、夫妻不同、受害程度不同等造成没有数额标准。那么,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徐爱民律师以案说法:

刘某(女)和杨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2年10月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10月份生育一男孩。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特别是杨某晚上经常喝酒且夜不归宿,所发工资每月所剩无几。夫妻矛盾逐渐加深,最终双方于2013年8月份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18年3月份刘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得知杨某在离婚前就有了外遇,并且经常同居生活,现在更名正言顺的生活在一起了。刘某气愤之余找到杨某理论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杨某认可其在离婚前已有了外遇,但不同意给刘某赔偿。刘某无奈之下于2018年4月份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承担离婚过错赔偿责任。

徐爱民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刘某起诉符合该条第(二)项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该案中刘某起诉时未超过一年,所以刘某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一个限制条件,就是对方不仅要有此类过错存在,同时还必须是因此类过错导致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不知道存在这些过错而与之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认定这些过错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因此离婚时就知道对方存在这些过错是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前提。就本案而言,刘某在和杨某协议离婚时并不知道杨某在离婚前和其他女性同居的事实,因此即使她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也不会支持。

徐爱民律师解析:

一、什么是离婚过错方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也叫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说到这里,很多朋友就不明白了,什么叫有过错?哪种情况属于过错呢?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受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离婚过错方赔偿。具体的离婚过错方赔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二、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赔偿是指过错方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离婚过错赔偿呢?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其他情形无法提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因此,以上行为并不能造成多大损害,且不具有长期危害性。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三)、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

徐爱民律师补充:

三、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了解自己是否满足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后,接着就需要了解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的问题了。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受害方呢?标准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徐爱民律师为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高级各伙人、主任律师,执业时间长达15年,担任天津银行、天津红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恒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宏骏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离婚了还能让对方赔偿?民法典新增一条,其他重大过错也要赔

文/法之律剑骆方韦

离婚的理由千千万,有的人因为“爱会消失”而离婚,有的人因为配偶有赌博吸毒等陋习而离婚,有的人因为对方出轨而离婚。离婚了,要对财产、债权债务、孩子抚养权进行分割,很多人也大概知道,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对其进行损害赔偿。

那么,因配偶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能要求损害赔偿吗?我给你的回答是,今年不一定。

离婚了还能让对方赔偿?民法典新增一条,其他重大过错也要赔


为什么呢?因为婚姻法其实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进行了规定,第一是重婚的,第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是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出轨并不包含于上述四种情形之中,依据法条来说,因出轨而离婚,是无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可又出现了一个矛盾点,难道出轨就不算过错了?出轨不会对无过错伤造成精神伤害吗?答案无疑是会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出轨一方有无损害赔偿请求权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离婚了还能让对方赔偿?民法典新增一条,其他重大过错也要赔


第一种观点认为,出轨只是一般过错,并不是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更极端的是,女方出轨并隐瞒丈夫生下第三人的孩子,离婚后,男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都不予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出轨行为对夫妻关系造成极大的损害,对无过错方精神带来巨大伤害,更不用提“喜当爹”情形了。因此法院对被出轨一方所要求的损害赔偿诉求予以支持,数额一般在2000元到10000元。

离婚了还能让对方赔偿?民法典新增一条,其他重大过错也要赔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在婚内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破坏家庭和睦,如果仅按照婚姻法第46条机械解读,认为出轨不属于过错情形,不仅有悖新时代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价值导向,而且还会让相当一部分违背夫妻互相忠实义务、由此造成家庭破裂的行为逃脱法律责任,无疑侵害了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当今社会,灯红酒绿,生活方式已发生重大变化,形形色色的诱惑增加了婚姻家庭关系潜在风险,因此民法典也顺应时代变化,在婚姻法第46条基础上增加了第五款,即“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此条款完备了之前的不完善之处,彰显了法律公正。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骆方韦,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

新婚姻法: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怎么判 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吗

新婚姻法: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怎么判 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吗

婚姻关系当中的过错是由法律直接作出规定的,夫妻一方只有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时,才需要对无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有过错方的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时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吗?

一、有过错方的提出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对夫妻双方都将痛苦不堪。这样不但违背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过错方往往会迁怒于无过错方,为了摆脱婚姻关系,变本加厉地摧残和迫害无过错方,使其受到更大的伤害。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主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离婚。《婚姻法》在修改后,于“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中列举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对通奸未予列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除重婚和非法同居之外的其他不正当两性关系。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在经济上应当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照顾。

新婚姻法: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怎么判 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吗

二、一方坚决不离婚怎么判

对方起诉离婚,只要我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对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据离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态度,不是被告自己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什么是夫妻感情破裂,在前面已经提过,这里不再重复。

2、在当事人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而答辩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3、但是反过来,如果当事人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那么就算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4、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家庭破裂,重在改善夫妻之间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间的相互关系,想办法与对方进行沟通,心平气和地磨合,而不是说放任对方到法院去起诉,只是坚持自己的答辩意见。

新婚姻法: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怎么判 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吗
新婚姻法: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怎么判 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吗

是不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离?不是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对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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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0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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