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盐城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9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有人贩毒,还在池子里下毒,有人要迫害我,快来救救我……”10月25日19时许,一名陈姓(化名)男子拨打报警电话“求助”,结果民警经过核实,却发现该人就是正在调查中的涉嫌吸毒人员。
民警还未收网,他却自己送上门来。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陈姓男子却拒不配合,驾车逃跑,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他不仅吸毒,还无证毒驾。
那么,民警能否顺利抓到陈某?此案又给市民带来什么警示?
10月29日,大庆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吸毒男报警称“遭迫害”
“10月24日,我们获知一条线索,今年30多岁的居民陈某涉嫌吸毒,正在对该人进行调查,结果没想到,他却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肇州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副所长李万成介绍。
25日19时许,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语气有些奇怪,听起来神秘兮兮,这引起了接警员的警惕。
“有人贩毒,还在池子里下毒,他们要迫害我,快来救救我……”听了这些不着边际的话,经验丰富的民警猜测陈姓男子应该是吸毒后产生了幻觉,这才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所长王凤学带领民警立即前往肇安村开展工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动警力协助查找。
“为了获取陈某的准确位置,我们赶往现场的同时,一直与他保持联系,最后在路边的一辆车里发现了他,可当时陈某态度嚣张,拒不下车,在民警出示警官证的情况下,仍然怀疑民警身份。”民警介绍。
在短暂僵持后,陈某突然发动车辆,加速驶离了现场,向肇州县城方向驶去。为防止意外情况,民警并没有追赶,而是研究准备采取比较稳妥的抓捕方案。
害怕被抓躲进地窖
民警们返回单位,并没有休息,继续对陈某进一步开展工作,在研判中心的协助下,25日22时许,民警查清了关于陈某的个人相关信息,并制定了抓捕方案。
“我们事先在陈某家附近进行了蹲守,在得知其返回家中并未离开后,26日7时许,县公安局相关领导王宝杰协调指挥朝阳派出所、刑侦二大队、禁毒大队,共出动十余名警力,准备展开抓捕行动。”所长王凤学说。
起初,民警表明身份进入陈某家中平房时,经过查找,只发现了陈某的爱人,并没有看到陈某的身影,这与蹲守民警反馈的情况不符。
“当时我们进门时,还特意确认了一下陈某驾驶的车辆就在附近,所以觉得他可能没有出去,仍然藏在家里,就在大家仔细查找时,突然听见厨房有什么声音,可经过查看并没有看到人。”民警介绍。
就在这时,细心的民警突然发现在厨房里,隐藏着一个地窖,声音可能就是从地窖里发出来的,当地窖的盖板被打开的一瞬间,只见陈某正抬着头,表情惊恐地往上看。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陈某被从地窖带上来后,一直低着头,与前一天同民警对峙的嚣张劲儿判若两人,随后被我们带到办案区,经过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民警介绍。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讯问,已经清醒的陈某,对自己两年来多次购买、吸食冰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另外陈某还吸毒后无证驾车。
违法行为人陈某因吸毒、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目前已被肇州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合并处罚,并送至大庆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案件深挖工作还在进行中。
采访中,晚报记者了解到,违法行为人陈某今年只有30岁出头,在一家企业工作,家庭并不富裕,住在城乡接合部的一处平房。
那么,原本就不富裕的陈某是如何接触到毒品的呢?
办案民警在与陈某谈到这一问题时,陈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都因为交友不慎,当时朋友说带着我找快乐,结果就沾染上了毒品,吸上了瘾。”
【新闻链接】
交友不慎成吸毒诱因首位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人类的安全与稳定。
你知道吸毒的五大诱因吗?
第一位:交友不慎
人有集群倾向,在行为不良的群体中,有些人往往看到同伙吸毒,自己也跟着吸,以此与群体保持一致。这类人可能本身对毒品并没有那么大的兴趣,只是恰好大家都在吸毒,面子上过意不去,对于吸毒也是过多地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就稀里糊涂地吸上了毒。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同伴压力”。
同伴压力指同伴互相比较中产生的心理压力,同伴团体对个人施加影响,会促使个人改变其态度、价值观或行为使其遵守团体准则。同伴压力是指你被同龄人强迫作出某种决定时感到的压力,无论这决定是对还是错。
尤其在青少年中,来自同伴的压力很难避免,因为一般人都想融入朋友的圈子并希望自己受到欢迎。你的朋友们甚至可能会利用你这种心理,指使你做一些你其实不愿意做的事。
据调查,有70.1%的人起先就明确知道吸毒是违禁的,但在朋友唆使、诱导下,他们刚开始被迫尝试毒品,逐渐成瘾后,会放弃甚至改变自身原有的价值认同,由被动吸毒变成主动吸毒。
第二位:好奇心理
有些人就是纯粹抵御不了自己的好奇心,以为吸毒新奇,刺激,从而染上毒品。
这类人,他们天生具有冒险精神,不论这种心理是显性或是隐性,他们不愿意受束缚,越是不能够轻易接触的越要尝试,不能吸食的毒品,他们偏偏想“尝一尝”。
好奇心让不少人不顾一切地去尝试那些不曾接触过的事物——包括毒品。吸毒对于任何人而言,都充满了未知的诱惑,对于青少年就更是如此,因而吸毒绝大多数是从青少年时期开始的。
毒品最吸引人的一点,莫过于在吸食后产生的“愉悦的幻象”,这些看似让人一时舒服的幻象,吸引了很多人跃跃欲试。
奉劝所有人,千万别高估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好奇心害死猫”,不能碰的东西千万别碰!
第三位:炫耀心理
有些吸毒者是为了寻求自己行为价值的分量,为了在群体中自我炫耀,以获得群体中同伴的肯定而吸毒。
这些人往往家境殷实,但缺乏奋斗目标,与父母缺乏沟通,他们空虚寂寞,认为吸毒是一种高级享受,吸得起毒代表自己“有身份、有钱”,于是用吸毒来满足自己的炫耀心理。
在这里要告诉各位家长:孩子的心灵建设十分重要,心灵养成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父母给予孩子的不应只是钱,而应该是更多的照顾及爱。
第四位:家庭环境
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影响极大,有部分吸毒者就是在家庭不和谐的环境中,走向吸毒之路的。没有温暖、关爱的家庭,不是父母离异,就是长期不在身边教育,孩子根本没有享受过什么叫家庭的关爱,极易染上毒品。
极端的家庭环境更容易造成极端的个性,在亲人面前不被重视,造成一种低自尊人格。这些人往往缺乏主见,意志薄弱。当一个缺乏主见的人犹豫不决的时候,外界的意见或建议最容易入侵、占据主导地位。这时只要有人在耳边怂恿几句,就极有可能跟着干一些事情,好事不说,像吸毒这种,是很容易被带入坑的。
一个意志薄弱、逆商低下的人,也容易误入歧途,有些人明知道毒品是有害的,碰不得的,但就是想在毒品中寻求安慰、逃避责任。
第五位:缺乏认识
有些人对事物缺乏分析判断,把毒品与日常香烟混淆,认为随时可吸、可戒,并不可怕,没有真正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而真正吸上第一口之后,往往也就停不下来了。
毒品和香烟的区别:从成瘾性来看,香烟一样会成瘾,尼古丁能刺激人体,尼古丁进入人体内,会刺激脑部下视觉神经产生振奋的感觉。可是这种成瘾是可以戒断的,不需要用什么特殊药物或者治疗,而毒品却不一样。
以海洛因这类阿片类毒品为例,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存在着“内酚酞”,正常情况下,“内酚酞”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有减轻疼痛的功能。如果没有“内酚酞”,那我们即使摇摆一下手臂,也会疼痛不已。但如果服了海洛因,不仅不会痛,还有舒服的幻觉。所以,一定要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千万别“以身犯险”。
文/摄 大庆晚报记者 刘健
从去年8月份至今,内蒙古的李天明(化名)一直在奔波。他的目的,就是为自己讨要个说法。
7年前的5月份,他从北京西客站返回内蒙时,被站内警察告知,他在相关平台上留下了“吸毒”的案底。一路追查下去,原来是他吸毒的二哥李天笑(化名)冒用了他的身份。
从此,他开始了第一轮的奔波,即让警方从相关平台上撤销他的吸毒人员的案底。警方给其开具了其并非吸毒人员的证明,并随后撤销了相关案底。但六年后,因怕影响女儿升学再次查询时,发现案底仍在,便开始了第二轮奔波。
随后,警方从相关平台撤销了他的吸毒案底。但他要求警方给其开具撤销书面证明、恢复名誉、赔偿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
目前,两名民警已经受到相应的处分。
坐火车被查,竟然背上了吸毒案底
李天明没有想到,他这个平时最恨吸毒人员的人,忽然之间自己却成了吸毒人员。
2014年5月,他去北京看病返回呼和浩特时,在北京西站被拦了下来。正在查验身份信息的民警说,他的身份证显示异常。
李天明感到莫名其妙,经过反复询问,民警才告诉他,相关平台显示,他是吸毒人员。
他这才想起,在前来北京的路上,接到老家一个叔叔的电话,说上边发过来一个协查通报,称有一个叫李天明的人是吸毒人员,问是不是他。当时,他并不在意,以为这个被协查通报的李天明,应该是本村与他同名同姓的另一个人。
但没想到,这个李天明还真的是他自己。不过,北京警方怀疑他的身份是被冒用了,因为按照平台显示的信息,他此时不应该出现在北京西站,而是应该呆在呼和浩特的拘留所里。
因此,警方并没有难为他,而是让他坐车走了。
身份遭吸毒的二哥冒用
从警综平台上了解到,录入他是吸毒人员信息的,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回到呼和浩特后,李天明就立即赶到东风路派出所一问究竟。
派出所民警看了他的身份证,又比对了录入信息中的“李天明”的个人照片,说两人长得差不多,但可以看出来不是一个人。
民警就问他认识不认识冒用他身份的人,他当然认识,冒用他身份的人正是他的二哥李天笑(化名)。民警称,他二哥李天笑被抓时,所带证件就是李天明的驾驶证,但当时民警并未进行核实,便将驾驶证上他的信息录入了相关系统,结果弄错了。
李天明推测,二哥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大概是怕再次被抓后被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
因为早在2010年12月初,二哥就因为吸毒被抓过一次。当时因为是第一次吸毒被抓,只被拘留了15天;但如果再次被抓,则可能会被强制戒毒两年。而李天明则从未吸过毒,这次被抓使用他的个人信息,也只是被拘留15天而已。
二哥显然早就有了预谋。这让李天明想起2014年3月份的一件事来:当时,他新开了一家公司,到银行开账户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身份证被补办过,想要开户需要拿新的身份证来办。
他当时就很纳闷,自己的身份证一直随身携带着,也从没有丢失过,怎么会去补办了呢?他问妻子补办过没有,妻子说她从来没有补办过;他又问自己的父亲,父亲说可能是他二哥在2011年6月份前后补办过。
在父亲的帮助下,李天明才从二哥手中要回了补办的身份证。为防止再生事端,他自己新开了一个户口本。
二哥偷走驾驶证,使用了他驾驶证上的信息
但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二哥继续冒用他的身份。这次二哥被抓时使用的是他的驾驶证信息,但李天明并不清楚二哥是什么时间把他的驾驶证给拿走的。最大的可能,是两人一起回老家过年时二哥从他身上偷走的。
之前,他曾发现自己的驾驶证丢失了,但并没有意识到是被二哥偷走了,自己只是补办了一个驾驶证而已。但他没想到,二哥拿着一个过期的驾驶证,给他留下了吸毒案底。
“驾驶证上的照片跟我二哥明显不是一个人,东风路派出所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就没有进行核实吗?”李天明对此十分不解。
二哥虽然给自己造成了大麻烦,但李天明说,二哥自始至终都没给自己联系过,也从未向他表示过歉意。二哥的家人也是如此,李天明的妻子曾在微信上询问二嫂:二哥是否盗用了李天明的身份给其留下了吸毒的案底,二嫂矢口否认了。
正是因为冒用身份事件,李天明和二哥的关系降到了冰点,两家至今老死不相往来往来。即便是2015年父
亲去世出殡时,兄弟俩都没说过一句话。
李天明说,他和二哥的关系原本不错,二哥对他这个小弟还算照顾,但自从二哥吸毒以后,两人的关系开始变差。
李天明说,二哥李天笑是专为牧民承建牧场的,每年的收入不菲。仅他所知的,有一年他承建了两个牧场就赚了六七百万,但不知什么时候,二哥染上了毒瘾,他开始疏远二哥。
2013年年底,二哥声称自己的车出了事故要维修,把他的车借走了开了一个多月,他后来怎么要二哥都不归还,他请朋友查询车辆信息时发现,自己的车每天行驶的路线几乎一摸一样,他担心二哥利用他的车贩毒,给他惹下麻烦。
他就跟踪了半个多月,最后发现该车经常去一个疑似瘾君子聚会的地方。最后他通过报警将车辆要了回来。
自此,他与二哥不再来往。但他没想到,二哥依旧用了他的驾驶证,还是给他惹下了麻烦。
就李天明说讲述的情况,记者联系其二哥李天笑,但显示其电话已停机。
带着“证明”出门,房贷等都受到影响
经警方调查核实,证实李天明并非吸毒人员,而是个人信息被盗用。2014年6月26日,东风路派出所给李天明开具了一份“证明”,称“李天明非吸毒人员,其个人信息,被吸毒人员李某所盗用,现我单位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撤销办理中”。
拿到了“证明”,李天明心里踏实多了,很多人说他吸毒,他不再害怕。每次出门,他都会带着这份“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就放在媳妇谈恋爱时给他买的钱包里,从来不敢换,因为怕出门一旦忘记了,自己坐车或住酒店时就无法证明自己是“被吸毒”。
2014年9月份,警方告知他,说他的吸毒案底已经取消了。他也找人查了,的确查不到了。
但是,李天明的生活已经被“案底”所影响。2014年4月份,他从一熟悉的开发商手里购买房子,每平方米只要3600元,比市场价便宜了800元,交了首付之后办理贷款时,却迟迟办不下来。最后他问开发商怎么回事,开发商说他的身份有问题,银行不给他办。他交不起全款,最后只得退掉了,但却因此损失了三四万元的订金、违约金和公证费等。后来,他咨询过银行,问吸毒影响贷款吗,对方回答说太影响了,因为银行有个风险监控部门,对此会不通过的。
受到影响的,还有李天明投资的农家乐项目。2013年,他找了两个合伙人,在老家租了40亩地准备建设一个农家乐项目。但被吸毒事件发生后,两个合伙人知道以后,怕投资的钱打了水漂,就先后都撤了。李天明先后投资了三四十万,但因合伙人的撤资而资金不继,只得放弃了。
李天明说,因为吸毒这个案底,他经常生气,并因此害病搞垮了身体,其年赚六七万的网络工程生意也不得不放弃。为了谋生,2015年网约车兴起时,他想注册个滴滴司机跑滴滴,但怎么注册都注册不上去。后来花钱让人帮助注册都注册不上,原因还在于他的身份有问题。
他当时也经常想不通,案底注销了,怎么还会有身份问题呢?
这种情况一直困扰了他六年。
案底六年未撤销,原因何在?
真正让李天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是2020年7月份的一则网上新闻。
这则新闻说,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可能影响子女以后的前途。想起自己在买房等事情上的遭遇,他怕会在女儿身上重演。女儿正在上小学四年级,学习成绩一直是年级前三名,他怕女儿升初中考上一所好学校,如果因为他的身份问题学校不予录取,岂不耽误了女儿一辈子的前程。
因此,2020年8月5日,李天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土默特左旗塔布赛乡派出所进行查询,发现他的“吸毒”案底依旧还在,这让他难以接受。
查完,他就驱车前往东风路派出所,质问他们为啥取消五六年了,他的案底还挂在网上。他们再次答应给他取消,并在8月10日左右回复他说,已经取消了。但他再去查时,案底依旧在。
李天明又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督察审计信访总队举报中心进行了反映。8月11日,该中心工作人员回复他说,新城区公安分局回复称,已将他的吸毒案底撤销了。但当时李天明正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里,该所民警查询后说案底依旧在。
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再次联系东风路派出所,对方回复称,警方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综平台,新的平台上已经将李天明的“吸毒”案底撤销,而旧的警综平台停用,旧平台上的信息无法删除。
李天明说,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依旧在使用旧的警综平台。民警也告诉他,目前警方办案时才使用新的警综平台,而查询个人信息依旧使用旧平台。
9月12日,东风路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李天明,旧平台上的案底也已经撤销了;两天后,该所民警和他一起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又进行了查询,发现他的案底的确不在了。
两名办案民警已经受到相应的处分
在两个平台上的案底被撤销了,但李天明担心,当下个人信息被多个平台共享,是否还有其他平台还留有他的案底?之前警方说过多次已经取消了,但后来还能查询到,以后还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他要求警方给其开具撤销书面证明。同时,鉴于这六七年来因“吸毒”案底给他带来的诸多影响,他还要求帮其恢复名誉并公开道歉,赔偿给其所造成的精神及名誉等各项损失,并追究办案民警及盗用者的相关责任。
李天明说,对于他的这些要求,警方只做了两件事:其一便是找到老家村子里的妇联主任,让其帮助澄清了并不是吸毒人员;其二便是给予两名办案民警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民警的追责,李天明说,他当时是接受了的,但后来查询之后,发现党内警告的影响就是一年内不能升职,与其六年的遭遇相比,他觉得这个处分有点轻。
李天明又向上级部门做了反映。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信访办于2020年12月2日在网上出局了一份《处理意见书》。该《意见书》称,经新城分局核查,关于相关误录信息已经删除且李天明本人已经确认,“开具书面证据”没有法律依据;关于消除影响和公开道歉的诉求,李天明本人表示不需要公开道歉,要求到其户籍所在的村内与村委会说明情况,消除影响;关于追究办案民警的责任相关事宜,告知了李天明关于新城分局对办案民警崔某某、刘某某的处分决定,李天明表示接受。要求公安机关查处其哥哥李天笑冒用其身份信息的责任和落实李天笑使用的身份证是怎么办出来的诉求,告知李天明经请示法制部门后会给其结论,同时建议如需追究李天笑使用其身份信息造成的影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赔偿诉求告知李天明可以进行诉讼。
对于李天明反映的问题,记者8月27日向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东风路派出所郭所长求证。郭所长称,他已经调离该所,想要了解情况,到公安局政工部门去了解。该所另一负责人说,事发时他还没来到该所,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信访办贺科长证实,他们确实在网上给李天明出具过一份《处理意见书》,至于详细的情况,可以找新城分局信访办了解。新城分局信访办则称,这事儿没法告诉记者,除非记者本人前来。
新闻/民生/维权热线:0371-65830000 / 16603712315。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猛犸调查】所有,今日头条已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长需/文图
编辑:夏雨
统筹:巫晓
这样的肌肉谁不想拥有?
为了增肌,你都做过什么事呢?
有一小伙为了让肌肉更有型,在家自行注射药物,然而老父亲看到后怀疑是吸毒,果断报警!
网友评论:这爸行,有事真举报啊~
那么亲人吸毒,我们真的要举报吗?
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对人体有直接毒害:长期吸毒对人体的毒害主要表现在中枢神经系统,同时伴有机体其他器官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此时,人的主要症状有:精神萎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和性功能障碍等。
2.对人体的免疫功能有严重损害。
3.戒断反应对人体的危害:许多人在没有钱继续购毒、吸毒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吸毒或减少吸毒量后,会发生严重的戒断反应及各种并发症,常常会引起死亡,甚至会因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
吸毒会引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因毒资消耗巨大,一般家庭根本无法承受,即使有些积蓄的家庭,也很快倾家荡产,这必然导致家庭不和睦,甚至道德沦丧,六亲不认,家破人亡,真是“一人吸毒,全家遭难”。
此外,吸毒传染多种疾病。吸毒的危害不言而喻……
举报了之后,吸毒的亲人会怎么样?
要坐牢吗?
会不会受到刑法?
首先,吸毒并不属于犯罪,是不会对吸毒者判刑的,请不要过于忧思;其次,吸毒的确不是件好事情,根据有关法律,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国晖北京以法相助,与您同行。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都可以后台联系小编或欢迎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专业的法律解答。
— END —
内容来源:我苏特稿微博、Vista看天下抖音、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平台
编辑:童银鸽
校对:李波
监制:辰旭
1460/撞死人逃逸自首取得家人谅解(撞死人逃逸自首取得家人谅解有案底吗)
吸毒案底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家人吸毒能报警吗(家人吸毒能报警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5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