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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前借贷离婚后怎么办(婚前借钱给对方离婚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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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5 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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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孝感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1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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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房产,作为绝大多数普通人一生中可能购买的最大笔的不动产,压着普通人绝大部分身家,甚至现在已经成为了很多人财富的象征。

近些年,《婚姻法》中离婚时对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深刻影响着众人结婚与置业的想法。尤其是婚前房产的分割更是几乎婚姻破裂时夫妻双方的必争之地,那么婚前房产到底该如何分割呢?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前购房顾名思义是指婚姻关系当中的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购房,该房产应当属于出资方的婚前财产,然而现实生活中婚前购房的往往存在多种情况。

有的一方有房但是同时又有贷款,涉及到夫妻婚后还贷问题;有的婚前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但却以一方的名义购买了房产;还有父母出全款或出首付的,各种情况不一而足。

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下,倘若夫妻双方婚后感情破裂离婚,对于这部分形形色色婚前购房应当如何让出来,就成了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目前,对于该问题的最新的司法解释一般根据房产购置目的以及具体出资人以及出资比例判定房屋的所属权,除此以外以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约定为第一处置方法。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除了自己出资购买房产外,父母出资帮助孩子购买房产也是十分常见的。一般而言,父母出资是看作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但许多父母出资后,由于各种情况房产却未必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也经常造成婚姻破裂时资产难以确定归属导致分割不当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情况,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我们可以将婚前购房分为以下大类,并且理清楚它们在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结婚登记前,单方出资购买房产

1.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并且是全款买房或者贷款已经还清的,无论房产证为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房产都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如果这个房子增值了,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市场变化自然升值,一种是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财产进行了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时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贡献。

2.婚前一方出资付首付款,登记在本人名下,婚后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应当由登记一方向另一方补偿,剩余未还贷款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继续向银行偿还。

3.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双方将一方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双方夫妻共有财产。对于这种情况,现行司法解释一般视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即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婚姻存续时间以及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进行分割。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二、结婚登记之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

1.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同居期间内购买出于婚后共同使用的目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非同居期间购买,则按照公平原则,综合考虑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等因素,分别认定为共同财产、另一方对登记方的赠与或者纯粹是借贷。

2.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明确占有比例,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双方各占一半来处理。

如果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一般按照按份共有。如果双方在婚前的出资比例较为悬殊,人民法院一般会考虑具体实际出资比例从而决定房产的分割比例,而不一定拘泥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各半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三、结婚登记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或另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倘若一方能够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出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当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夫妻双方或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补偿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4.婚前由一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另一方子女名下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除外)。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5.婚前由双方父母出全款或者出首付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根据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读】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四、结语

关于婚前房产双方在结婚前已经有了具有法律效应的约定,例如签署了书面的《婚前财产约定书》对于属于二人的婚前房产作出约定,并且协议内容合法,可以根据约定内容分割财产。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律师告知离婚时如何争取最大权益?

一、案情速递

2017年,陈红和李东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便登记结婚;李东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得房屋一套,总价约200万元。婚后,双方约定共同还贷,每月还贷金额约6000元。

后两人因家庭琐事矛盾升级,感情逐渐破裂。

2019年10月,陈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李东向其补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李东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陈红的其他要求,辩称该房产是李东个人财产,陈红无权要求补偿。理由是,该房贷还款账户有李东的婚前财产2万余元。

李东母亲曾于2017年12月15日向李东的另一银行账户转入10万元,李东随后将这10万元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自2018年2月27日起,李东定期从其支付宝账户向房贷还款账户转入还贷款项。

另外李东母亲在2020年3月至10月期间共计转账13.5万元至李东的另一银行账户。因此李东认为,其婚后的还贷款项实为其母亲资助,并非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根据陈红的申请,法院对涉案房屋现价进行评估,评价价格为353.9万元,该房屋升值已高达百万。法院另查明,自2017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4日,双方共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6万余元。

二、周留侠律师以案释法

1.李东是婚前买的房,离婚时陈红有权主张要回婚后还贷的那部分吗?

周留侠律师:陈红肯定是有权主张的。李东婚前买的房已经涨了一百多万,陈红所有婚内还贷的一半金额及对应增值都有权利要回来,要的是补偿款,不是房子的部分。

2.李东觉得婚后他是用自己母亲的钱来还的贷,如果他的说法属实,陈红是不是无法得到婚后还贷这部分的利益?

周留侠律师:李东是否用母亲的钱还贷不一定,该案最后也没有认定是用母亲的钱还贷。假设李东真的完全用母亲的钱还贷,这种情况亦可能判归陈红有一半的还贷和增值部分的返还补偿。因为,孩子和母亲之间的钱款有可能是互通的,存在其他的往来,很难单独就这一笔进行性质认定,存在很大的解释空间。

3.假设陈红还贷少或者根本没有还贷,是不是离婚的时候还能要回还贷的一半?

周留侠律师:对。不管陈红参没参与房产的还贷,只要是用家庭婚后共同收入所还的贷款,都算是夫妻共同还的贷款,陈红就都能分得还贷和增值的一半。因为家庭共同收入这一部分没有进行财产约定,也没有AA制的约定说你的归你,我的归我。就算是李东一个人出去工作,陈红不工作,他挣的钱也是双方的钱。

4.现实生活中可能还有一种情况,开始小两口经济比较紧张,父母也一直帮着还贷,父母帮着还贷的这一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又该怎么处理呢?

周留侠律师:这个主要看父母的资金参与度有多高。
我确实办过这种案例,父母在夫妻两人分居以后,明晃晃地给了10万块钱,备注拿去还贷,而男方确实也就用这10万还贷了。
这个轨迹很明确,比李东的证明起来容易,这种情况这10万就没认定成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法院就把父母帮助的这10万,认定成男方的个人还贷了。

5.现实生活当中夫妻一起付首付,房子落在夫妻俩的名下,但是首付也许男方会多一点,女方会少一点,婚后也是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分割财产的时候,又该怎么个分法?

周留侠律师:如果双方都出资了,差距也不大,又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属于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置的房产了。
尽管是在婚前买的,共同财产如果贡献差别不大的话,就五五分割,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和结婚之后买房差不多。

除非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差距很大,比如一方出了95万,另一方只出了5万。虽然写了俩人名字,因为贡献差距太大了,这种情况离了婚,尤其是离婚的时间很快,比如刚结婚没多久就离了,贡献会成为分割房产比例的主要依据。

周留侠律师点评:

一套房产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财产,甚至因此背上巨额房贷。尤其对于父母出资购买、还贷的房屋,建议一定要提前做好约定。夫妻之间更应互相理解,且行且珍惜!

周留侠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高级合伙人,多次应邀参加人民广播电视台《法律伴你行》节目、《今日头条》等媒体担任点评嘉宾,并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律师,《新京报》法律点评律师,周留侠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直接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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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

买房结婚向父母借了钱

离婚后应该折价平分吗?

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来源:央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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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1月1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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