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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姻法 婚前房产全款(民法典婚前全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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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5 14: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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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又加了另一方的名字,房产归属于两个人。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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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房,遭遇离婚纠纷,房产增值及租金怎么分?

各位伙伴好~韩战Q&A第四期来啦!

这位伙伴的问题依然是比较典型的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是大家入门了解婚姻法的基本。

我们根据他所提问的情况,拆开来看。

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房,遭遇离婚纠纷,房产增值及租金怎么分?

Q:“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不仅房产增值迅速,租金也收了不少,若干年后夫妻闹离婚,房产将如何分配?”

A: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故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房,遭遇离婚纠纷,房产增值及租金怎么分?

2)房屋的自然增值,即非人为操作的增值,指房价随经济环境变动而上涨的增值部分。该增值仍认定为房屋所有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3)房屋的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房租的收益属性,目前实务界的倾向性观点认为,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不同,前者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收益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因此可以作为经营性收益看待,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房,遭遇离婚纠纷,房产增值及租金怎么分?

综上,夫妻一方婚前房产及婚后的增值均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房产租金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需证明投入管理和共同经营的行为。

新婚姻法这几种婚前房产只归男方所有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

随着现在房价的不断高涨,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已经涨了不少,对于这套房子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成了财产分割纠纷的焦点,现在很多年轻人结婚都会买一套新房,有的是自己努力挣钱买的,有的是父母出资赞助的,还有的是女男方双方一起出资购买的,那么,问题来了,婚前房产房产如何分割?应如何区分婚前婚后买房的财产归属?

网友咨询:

2005年,我在市中心附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的总价大约为60万元,我首付了30万元,向银行贷款30万元,并在一年后顺利办理了产权证。自那不久,我便和女朋友结了婚,两口之家的生活也算甜蜜幸福。

谁知,这样的幸福并未维持多久,结婚才刚刚一年,妻子便因为感情不和,和我闹起了离婚,而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这套房子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最大的焦点。因为房价上涨,这套房子目前的总价至少达到了90万元左右,按妻子的理解,除去我首付的30万元和第一年还贷的4万元左右,剩下的一部分就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应对半分割,这意味着我要保全这套房子,还得补偿她28万元!在此,我不明白妻子的要求是否合理,希望能帮我解答这个疑惑。

新婚姻法这几种婚前房产只归男方所有!

所谓的“婚前按揭房产”,是单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既然杨先生在结婚前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办理了按揭手续,并顺利取得了房产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很明显属于杨先生,这无容置疑,“至于购房人后来向银行还贷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这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因此,即便是结了婚,这套房子也理应属于杨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至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则可以理解为用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欠款的一方应将共同还贷的一半补偿给对方,“也就是说,周小姐可以分到的一部分,应该是双方结婚后一年里,共同偿还的贷款总额的一半。”婚姻帮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应该本着坦诚的态度,从实际出发,站在彼此的角度考虑,这样才能避免矛盾,取得双方都能满意的结果。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8婚姻法,离婚的时候这几种东西女方无权索要,归男方所有!

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离婚的现象也是越来越多。而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为了,财产的分割,吵得是面红耳赤。特别是在房产的分割上面,很多夫妻就像仇人一样。很多人的农村人都认为,只要在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有房子就有自己的一半。所以现在在农村,很多女孩子结婚的时候都要求男方买房,并且要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2018年新婚姻法规定,在离婚的时候,这几种东西,全部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索要。

第一种,男方全款买的房,或者是首付买的房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索要

以前的房子不那么值钱,所以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有房子的分割,也不是那么的上心。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房子越来越值钱了,所以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归属上面,就非常的重视。一些女性朋友还认为,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呢,离婚的时候房子就有自己的一半。在前几年还有可能,但是现在就不行了。因为现在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房子是男方全款买的,或者是男方首付款买的,这个房子就归男方所有。如果女方一起还的房贷的话,那么,只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房子不可能给予女方的。

新婚姻法这几种婚前房产只归男方所有!

第二种,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女方无权索要

最典型的就是为了结婚,男方会买一辆车,然后再婚后的话就会送给女方开,也就等于这辆车已经送给了女方了。但是到离婚的时候,这辆车也是归男方所有的,女方无权索要。

新婚姻法这几种婚前房产只归男方所有!

第三种,男方的赔偿款,女方无权索要

农村很多男性都是在外面打工,而且从事的大多数是,建筑工地上的活。这些工作很多都是比较危险的。如果,男方在工地上打工的时候,出了什么事故,是会给你一定的赔偿金。不叫赔偿金是属于男方的,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无权索要。

新婚姻法这几种婚前房产只归男方所有!

从表面上看的话,新的婚姻法对女方,比较的不公平,因为在婚姻中比较的被动。不过换个角度来讲的话,也是很关心的,毕竟现在有能力的女性也不少,而且自己也非常的独立,有车有房,如果要离婚的话,这些东西男方也是拿不走的,是属于自己的。在小编看来,婚姻法这样规定,无非就是让我们,不管是男人人还是女人,都要独立自强起来。如果都拥有自己的事业的话,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完全对自己没有影响。当然,这样规定也让那些依靠另一半生活的人,失去了离婚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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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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