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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个人委托家人上庭(委托别人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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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5 09: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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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湛江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1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信用卡逾期进入爆发期 暂时没钱还不上 处理要点要牢记


信用卡逾期进入爆发期 暂时没钱还不上 处理要点要牢记

1.怎么接听催款电话呢?


1.接通后,请录音。说自己是银行的,请让他提供工号姓名。说是法院的让他提供哪个法院,座机电话。自己去网上核实。


2.千万不要拒接银行电话. 就算目前欠款还不上,但是还款态度诚意还是要有的。虽然现在还不上,哪怕以后每月还一点也还是要还的,不要以为换手机号码换联络方式催收就找不到。


2.有自称银行工作人员说信用卡逾期,要负责任,要坐牢?



欠银行的信用卡还不上是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纠纷,只要大家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是不会被判刑坐牢的。



信用卡逾期进入爆发期 暂时没钱还不上 处理要点要牢记


3.信用卡逾期了怎么办?银行要起诉我,怎么办?


在信用卡欠款逾期后,先行催收的一般都是银行的外包催收公司人员。他们会穷极各种手段来逼迫信用卡持卡人进行还款。因为只要还款,他们就有提成。在这些手段中,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恐吓和威胁持卡人。


外包催收人员致电过来首先会态度非常凶。一接通就会指责持卡人是恶意透支,未来会以刑事起诉进行追责。很多持卡人就是被其恐吓后感到害怕,而想尽办法去还款。


外包催收首先要从气势上打压住持卡人,外包催收人员使用法院起诉,来给持卡人造成心理压力

一般人都是惧怕打官司的,认为打官司是一件坏事,被法院起诉就感觉到非常丢脸。在过去的恶意催收手段中外包催收人员,还经常使用假传票去吓唬持卡人,以达到收款的目的。


4.怎么分辨是真传票还是法院的假传票呢?


传票是由法院寄出,并不会通过银行寄出。


开庭通知也是由法院通知而非银行通知。


法院会通过寄送正式传票(一般都是通过EMS来寄送),同时辅以电话通知(主要是怕被告没有收到正式传票,所以电话辅助通知)。


持卡人在申请信用卡时会留下联系地址,只要查询联系地址,有无收到法院正式传票就可以知道是否被起诉。

同时如果接到法院电话也算正式通知,但如果是银行,或者催收人员打电话或者短信,那都十有八九是假的。


5.如果是真的法院传票,应该如何正确应对?


其实即使收到了法院的正式开庭通知和传票。那就说明这是一单民事债务纠纷,坐牢的风险已经没有了。首先一点是要积极应诉,不可以缺席或者没有任何反馈。


应诉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人不去寄送书面答辩材料一种是人去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委托律师去上庭应诉。这两种方式都是合法合规的,千万不要放弃自己因素的权利。


否则缺席审判,基本上得到的判决,都是对自己不利的(因为没有答辩,那么银行取出的证据大体都会被法院采纳,最后做出的判决肯定是偏向于银行)。


准备应诉材料是非常关键的。持卡人可以将自己的用卡经过,目前的经济情况,为什么会欠款逾期,以及对银行计算利息的不同意见都提出来。


最后就是说明自己的诉求,一般是什么诉求呢?希望进行分期还款,减免部分费用,重新计算欠款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等。


记住在应诉材料中,将自己欠款逾期的原因要仔细撰写,一定不要让法院认为是恶意透支或者违规套现导致的。


6.信用卡利息计算和授信过程是有瑕疵的,要抓住这点不放。


在持卡人欠款逾期后,银行信用卡在计算欠款逾期利息的起始日,借款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以及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都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所以持卡人在法庭答辩时要抓住这一点,要求信用卡中心出示明细计算过程,然后同监管规定进行对应,是否是合规计算,合规收取?如果有不合规地方要求对方改正。


同时持卡人在法庭答辩时,要将自己信用卡额度的授信过程解释清楚,在其中是否有被诱骗或者恶意引导的成分,导致最后欠款额太高,无法偿还。


信用卡逾期进入爆发期 暂时没钱还不上 处理要点要牢记


总结一下,面对事情就要解决。收集证据不要慌张,据理力争扭转局面,达成一致慢慢偿还.终归,欠的钱,该还!


法律小提示:


1.积极应诉,该答辩答辩,该去开庭去开庭。因为即使你不去,法院也会缺席审判,所有不利的后果你都得承担,到时候强制执行,那费用加上利息、执行费用、滞纳金什么的,只会比欠款更高;


2.你不去的理由,可能是因为无力偿还。在这要做一个严重点的提醒,不要试图换联系方式,更不要试图玩消失。因为一旦你这样做了,下次可能就不是法院的传票了,有可能就是公安局的手铐,因为你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请了离婚律师就不用出庭了吗?

请了离婚律师就不用出庭了吗?请了离婚律师就不用出庭了吗?

01

咨询:

您好,刘律师,我咨询个离婚案件,我和丈夫要离婚,因为俩人是介绍结婚,没啥感情基础,然后三年生了俩个女孩,婆家不满意,觉得没有男孩,奶奶天天闹着再生男孩,我觉得像生育工具,就不同意,婆家人冷言冷语,丈夫也天天不说话,甚至直接跑到了外面打工了,然后婆家人就骂我,说就是我搞的家宅不和,让我滚,然后我就回娘家了。在娘家呆了两年,也没人来接回去,只是偶尔去看下孩子,孩子奶奶就撵人,我提出离婚,婆家人不同意,丈夫也不同意,然后找律师起诉离婚。

开庭当天,律师说婆家来人太多在法院闹,怕和我们打起来,只能背对背开庭,就是婆家上午开,她下午开,然后下午也没开上庭,只好去签了委托律师全权代理的一个书面的东西,因为律师说是婆家说只要开庭就会来闹,这个情况是真的么?因为我们这面亲戚人很少,也没有过这种经验,不知道是什么回事,无处咨询,所以想问问您,还有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个后续咋处理呢?因为婆家人,死活不同意,就是天天骚扰,打电话,发短信,意思是就是只能他们撵走我,不能我先提出离婚。第一次开庭的结果还不知道,因为这个庭开的莫名其妙。如果后续还要起诉,需要继续请律师吗,第一次的律师几乎没有给我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咨询,就申请开庭了,开庭我也没出庭,希望您能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请了离婚律师就不用出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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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首先,离婚案件不能全权代理,即便是有律师,本人也应该出庭,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重大疾病无法出庭、人在国外无法回来等等。

二、法院既然是开庭,就没有什么背对背开庭,原、被告双方是一定要在法庭面对的,要共同开庭。我觉得律师没有传达明白,你陈述的好像是庭前谈话,这个倒是可以有先后顺序,如你所说的上下午的错开安排。

三、如果觉得对方会威胁到你,你可以提前和法院申请保护法院会安排法警进行安保的,你不用担心出庭的不安全,法院也可以安排开庭后分时间段离开。

四、如果对方确实对你有家暴和人身威胁,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五、既然已近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判离婚,但你要提供证据。可以让你的律师帮你收集和整理证据。

六、如果第一次判不离婚,不要上诉,因为不会改判,还浪费时间,不如静等六个月后再起诉,只要坚持,只要法院确认感情破裂,应该可以判离婚。

七、第二次请不请律师?要取决于你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案件情况,如果涉及到财产较复杂和争夺抚养权等问题,还是建议请一个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比较稳妥。有了专业律师的助力,争取第二次达到离婚的目的,并努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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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离婚律师就不用出庭了吗?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一、接触案件

2017年5月中旬的一天,我照例来到XX看守所会见贺先生,说是会见,但我那时并不过问案件,因为我同时还是公司的产品经理,我主要是来汇报公司的运营情况,讨论产品开发的进展,案件有其他律师跟进。

实际上,自2015年从检院辞职以来,我已经有2年没有碰过刑案了,一直做着产品研发的事。

讨论完公司的事,他突然说有个案件,想让我辩护一下。

我问什么案?

“强奸案,和我同仓的一个小老乡,才20来岁,一审刚判了有罪,三年三个月,但是我觉得他是冤枉的。”贺先生说。

我眉头一皱,强奸案最不招人待见,而且一审已经定罪了,想扳回来的机率极小。公、检、法三道关卡下来,出问题的机率很小。这也是我辞职后转做不良资产的原因之一,我不想打麻将不能胡牌,太憋屈了。

“他和那个女人是情人关系,女的已婚,男的单身,应该说是偷情,他说没有强奸,这个小伙子也一直不认罪。”贺先生接着说。

“偷情可以转化为强奸,自愿可以转化为不自愿,这个没毛病。”我说。

“她应该是老公突然回来撞见,怕老公打,所以才改口说得强奸。”

“这个不构成合理怀疑。”我说。

“凭我做律师的直觉,我觉得这个小伙子不像是在骗人;但是可能是因为有个抢劫的前科,公检法不信他”。

优秀啊!还有抢劫前科。

贺先生以前确实也是名律师,但是没办过刑案,一直都是做不良资产,我不确定他的直觉准不准。

“他已经上诉了,你可以试试,如果不感兴趣也没关系。他有个哥哥在佛山XX家私厂打工,你可以找他拿委托手续,就说是张三(法外狂徒,就你做化名了)说的就行了。”

我内心是拒绝的。

"他哥应该经济能力一般,付不起很多的律师费,你等我出来给你补上"

呃......,瞬间头大。

“有可能会是一个无罪案件哦,遇到一个无罪案件可不容易。”

嗯,这个挠中我的痒点了,作为律师,哪个不想有几个无罪案件傍身,时不时吹吹牛呢?

聊完出了看守所,我看时间还早,查了导航,不是很远,心想案件或许真的有问题呢,先看下一审判决书也不妨。就直接去XX家私厂,打听到了张三的哥哥张大。

张大一眼看过去,一个忠厚老实的汉子,30出头。聊天发现他略木讷,不擅言辞,读书不多,小时候学过木匠,后来就一直在家私厂打工。他讲张三少年时早早辍学,在街头和小痞子混在一起,18岁以前犯过一次抢劫,出狱后,他就带到自己身边一起打工。这次出事,人关了一年了,都没敢和家里人讲。幸好他和父母关系很僵,从来不打电话回去,才瞒得住。

我听完不为所动,典型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我已经见过太多了。我只让他把一审判决书拿给我,我拍了照,就回去了。


二、疑点重重

回到家,看完判决书,大概事实清楚了。

张三和被害人小丽(化名)及小丽的老公王五(化名)都是工友和老乡关系,都在XX家私厂工作,也居住在同一层宿舍的斜对门。案发前张三(你应该姓王才对)已经和小丽偷情长达半年,偷情地点常在野外、小宾馆,还有这次的案发地点小丽和王五的宿舍。

案发在5月19日晚上收班后,工厂停电了,时值初夏,天气非常炎热,宿舍一片漆黑,大部分员工都在宿舍楼下乘凉。王五像往常一样借用张三的摩托车出门去买宵夜,张三也熟练地来到王五的宿舍。

半小时左右,王五拎着宵夜回来撞见,三人六目相视无语,沉默片刻后,张三从床上下来默默跪下,小丽开始哭泣。王五只说了一个”滚”!张三一言不发离开宿舍。

王五开始质问小丽,并打了一巴掌,小丽哭得更厉害了,说自己不愿意的,是张三强迫的。于是王五报警,警察到后,在宿舍楼的天台抓获张三,并将三人带回派出所,立案侦查。

上面的事实,是法院确认的事实,证据之间有也没矛盾。

问题的关键在于,半小时时间里张三和小丽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两人的陈述开始有了剧烈的矛盾。

小丽称当天晚上她是不愿意的,因为还在生理期间,张三是带着酒气进来的,强迫她发生了性关系。她有拼命挣扎、哭泣、求饶,并拿头撞墙。她还描述了具体的姿势和下体的痛疼感,并确信张三有射精。

张三的供述里则完全相反,他称当天晚上是小丽发微信让他上楼找她玩,他只是和小丽躺在床上,聊天,相互抚摸,自己只脱掉了裤子,内裤都还没脱,根本没有发生性关系,也没有射精。

偷情可以转化为强奸,是读书时就知道的观点,只要案发这次女性不同意,就可以转化为强奸,何时何地都要尊重女性意愿,这是基本原则。

但是工作中遇到真实案例,这是头一次。根据以往的经验,强奸案定罪本身就比较困难,偷情转化为强奸,证据应该很难形成完整证据链,这个案居然成功定罪了,我顿时来了兴趣。

再往下看,我懵了,鉴定意见显示,小丽的阴道和内裤居然检出了张三的精斑!

那么,案件就简单了,两人言辞证据相互矛盾,那就看客观证据能佐证谁的说法。

小丽虽然也撒了不少谎,陈述可性度有问题。但是张三有犯罪前科啊,供述可信度也高不到哪里去。

所以,结合鉴定意见,那只能认定张三在撒谎,采信小丽的陈述。

张三被定罪,看起来没毛病。

但是还有疑问。

小丽在公安第一次询问时撒了谎,否认了与张三已经偷情长达半年的事实,第二次才承认。张三则一开始就讲明了两人偷情的事实。

公安有问两人上一次发生性关系的时间,两人都承认是在小丽生理期之前的5月12日。

精斑有没有可能是5月12留下来的?

如果是,这就是一个合理的怀疑。

我是不信的。

一审法官显然也不相信。

精液在阴道内只能存活3-4天是常识,5月12日到5月19日,隔了七天了,而且还在生理期。

难道张三天赋异禀?!

我不死心,先找了一个法医确认精液到底有没有可能在7天之后检测出来。因为存活是一个概念,精斑是另一个概念,可不一定是指活着的精子。

但是,法医很肯定地说隔着7天+生理期,绝不可能再检测出来。

我的斗志被点燃了,隐隐中感觉哪里一定有问题。

强奸案的证据链一般是比较脆弱的,很容易破解,或许真有机会拿下一个无罪案件。

我打电话通知张大来办委托手续。


三、接触证据

我花了一天时间,上午去佛山市中级法院把一审卷宗扫描出来,庭审录相也拷贝了一份。二审法官亲自送卷宗下来的,看起来很斯文、有学术气质的一个法官,我心中又轻松了一些。

这里实名表扬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次去那里像去咖啡厅一样,有一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工作人员有很强的服务意识。下一篇要讲的贺先生的无罪判决,也发生在这里。

下午去XX看守所会见张三。张三看起来并没有“法外狂徒”的气质,相反,也有些木讷,眼神有点游离,相貌中等。手背和手臂上有些简单的纹身,估计也影响了一审法官的心证。

他对我的出现有点意外,但也直接问是不是高律师。

我说是的,估计出仓的时间贺先生和他说过了。

简单介绍后,我直奔主题。

“5月19日晚,你们到底有没有发生性关系?”

“没有,千真万确。”

“那为什么检测出了精斑?”

“我也不知道,我后来想了一下,可能是5月18日留下来的。”

我突然一惊!有希望。

“5月18日你也找过她?”

“是的,找过,也在她房间里。”

“你们做了什么?”

“K交,因为她大姨妈还没走。”

“嗯?没道理啊,K交,阴道也不会检出精斑啊。”

“你射在哪里了?”

“她嘴巴里,然后她吐掉了。”

“你有清洗阴茎吗?”

“没有。”

“然后呢,你们有继续抚摸对方吗?”

“有。”

“抚摸哪里?有抚摸阴部吗?”

“有,她大姨妈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其实。”

我瞬间感觉轻松了很多,这很清楚啊,合理怀疑找到了,5月19日的精斑可能是5月18日留下来的,不能根据鉴定意见就否定张三的供述。但为什么还被定罪呢?

“公安知道你们5月18日有K交过吗?”

“我有讲过。”

我赶紧翻卷,我内心极切地希望一审公、检、法没有发现这个情节,或者至少没有像我问的这样深入。

公安对他做了七次笔录,只有最后一次笔录中,公安问“你怎么知道小丽在生理期的?”

张三答:“因为我前一天也去找过她,因为她说大姨妈还没走,所以她就帮我K交的。”

再去看小丽的陈述,小丽也承认5月17或18日帮张三K交过一次,只是具体时间记不清了。这是很久之后的一次询问。两份证据可以相互印证。

心中有点窃喜,不出所料,公安想当然的认为K交不可能在阴道检出精斑,所以没有深究。

但我另一个疑问出来了!

“公安每次都问你,上一次发生性关系是什么时间,你为什么都不提5月18日K交的事情?”

“因为口交不是性关系啊”

我一怔!“那你觉得什么才是性关系?”

“插入阴道吧”

“那你觉得K交算什么?”

“他思索很久:性行为?”

哇哈哈,我心中狂喜,又一个灯泡突然亮了的感觉。

性关系或性行为,本来就没有一个权威、准确的定义。侦查人员和张三对性关系含义的理解就产生了偏差。公安在得知两人有偷情事实之后,每次讯问都问上一次性关系时间,应该也是想确定精斑的形成时间。由于理解不同,公安一直到侦查末期才意外发现案发前一天有K交一事。但对K交又没有深究,导致没发现这个合理怀疑。

我想我已经找无罪辩护的点了,很开心地结束了会见,并向他保证,会还他清白。


四、疑惑再起

我回到家后,开始看庭审录相。但是突然发现,一审开庭时,张三已经提到了K交一事,法庭已经进行过讯问和调查。

公诉人提了一个灵魂拷问:你有抚摸阴部,那就是没有插入,那为什么阴道内会检出精斑呢?

录相里,张三也怔住了,几秒后说他解释不了。

等于张三的辩解没有被采信。

我也怔住了,我赶紧去翻鉴定意见,确实是有5根阴道拭子(采集精斑的棉签)。

阴道内也检测出精液了?

按照张三的说法,只有可能在外阴或阴道口有精斑。

我又陷入疑惑之中。

当天思索良久,找不到答案。

第二天,我看着卷宗发呆,突然一张照片映入眼中,心中一阵狂喜!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法医从小丽身上提取5根阴道拭子是放在一起的!

谁能判断出哪根拭子是提取自阴道口,哪根是提取自阴道内呢?!拭子已经交叉污染了!

拭子提取,一般是由外到内的,从外阴、到阴道口、到阴道壁、最深可到宫颈口。

这个案件,由于张三供述没有射精,所以只要证实有或无精斑即可,不需要记录拭子的详细提取位置,公安没做那么细致。

公诉人根据现有证据根本无法证明小丽的阴道内留有精液。

我再细看鉴定意见,心中更乐了!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鉴定意见的结论只是写哪个样本(5根整体)是否检出精斑,不同样本之间的基因型是否相同。根本不会给出是不是阴道内检出精斑的结论。

也就是说,公诉人的问题根本就不成立!

我也不需要去纠结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

差点被带到沟里去了。显然,张三和一审法官被带到沟里了。

欢喜之后,一阵愤怒涌上心头,这个公诉人在审查起诉时明显没有审查到两人在案发前一天有K交一事,在庭上张三说出来时,不仅没有引起重视,反而用歪理诘问,态度坚决,不容质疑的语气。

我都一时答不上来,法官显然也被唬住了,何况知识水平一般的张三。

作为公诉人的责任心何在?中立审查起诉的态度何在?

我想着,如果案件重审遇到他,我一定要在庭上折辱他一番。此案如果审查起诉用心,不可能起诉到法院。

还有一审的代理律师,原来有个中年男子,录相里显示,开庭时只来了一个年轻女律师(应该是助理),开庭过程羞的头都抬不起来,全部是没有质证意见。我翻了下委托材料,发现执业刚一年,20出头。

强奸案开庭,全是虎狼之词,根本不适合未经历练的年轻女律师来开。


五、其它细节

精斑的遗留时间,是本案的关键问题,这个合理怀疑无法排除,我已经有了很大的胜算。但是本案还有其它证据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我决定把整个证据链一一敲碎!让公诉人心服口服,让法官没有顾虑地给我一个无罪判决。

证据一:

小丽的右肩膀位置有一个2*3cm的擦伤,声称是强奸时造成的(唯一伤口)。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我看着这个小伤口,呵呵一笑。

这个伤口位置、受伤原因都不符合强奸造成伤痕的特点。其一,伤痕面积很小,伤情很轻,和小丽陈述的强烈压制和反抗不符;其二,伤痕位置在大臂靠肩位置,而非常见的小臂,大腿内侧等;其三,伤痕为擦伤,如果是用手按压、紧握等方式造成的伤痕,应是软组织挫伤,表现为淤青或皮下出血、红肿;擦伤伤在表层皮肤。

我去做了取证,拍摄了小丽的工作岗位,证明这个伤口大概率是在工作时搬运木材造成的(张三有此辩解)。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证据二:

张三是在楼顶被抓的,楼顶简直是个很聪明的逃跑地点。但是他说自己在那里是为了看王五会不会伤害小丽。我去楼顶向下拍照片,证实确实可以看到3楼阳台。证明张三没有说假话,也没有逃跑。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证据三:

小丽说反抗时有大声呼救和哭泣,但是案发现场在3楼,而且小丽宿舍是靠路一边,根据现场情况,楼下乘凉的人不可能听不到小丽的求救。我从楼下角度拍了照片。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案件的可疑点还有很多,辩护时我都一一列举。这里已经显得不必要了,证据链已经被破坏的稀碎。

开庭变成了一种享受,审判长总是把头侧向我一侧仔细聆听,我就知道结果了。二审之后发回重审,果然遇到了一审的公诉人,他居然还在纠结那个问题,那就不能怪我不客气了。

重审开庭后,没过多久检察院撤案,决定不予起诉。最后成功申请国家赔偿。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一审定罪的强奸案,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

感悟一:刑辩博弈论分析

从字面上看, 公诉人负责指控,辩护人负责辩护,好像公诉人是进攻方,辩护人是防守方。

我认为恰恰相反,从博弈的角度,公诉人才是防守方,辩护人负责进攻

1. 公诉人用证据形成证据围墙(证据链),将被告人困于其中;辩护人只需要想方设法打破证据链,找到无法排除的合理怀疑,将证据围墙踹倒,被告人就能出来了。

2.如果公诉人的证据围墙很松散,辩护人就有机会实现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公诉人审查起诉时,应该居中审查,面对公安端来的证据,应该自己先踹两脚,发现墙不稳,就退回补充侦查,直到围墙稳固。否则上庭受羞辱的是自己,无法面对律师的攻击。

3.法官是居中裁判的,看公诉人和辩护人双方攻守之战。如果需要法官自己下场踹两脚围墙,说明律师工作没到位。

4.没有进攻精神的辩护律师不是好律师,由于公安的有罪推定思维和公诉人流水线作业,带病的案件并不少。目前无罪案件少,跟辩护律师工作不力有很大关系。


感悟二:关于辩护律师取证

无数的刑辨律师都说不要取证,连罗翔老师都说自己绝不取证,只申请法院调取,但是实践中法院调取证据效果并不好。律师没有证据,怎么进攻呢?只能在公诉人的围墙上找漏洞,过于被动。这里要感谢刑辩大咖蔡炜钿律师鼓励我勇敢取证,该案才有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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