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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甘肃兰州一企业因发传单,传单上的所有电话被“呼死你”系统呼停,造成企业不能经营,需数十天恢复?3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涉事企业获悉,已接到城管部门的处罚通知书,目前被呼停的手机号码恢复正常,座机电话还未恢复正常,正在等通知进一步处理。
兰州市城关区城管部门回应极目新闻称,该企业违规发放传单,影响市容市貌,且多次劝阻无效,取证后将传单上的电话号码申请了呼停。城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表示,职能部门对违规单位或个人处罚完毕后,会向中心提交回执函,中心根据回执函再将呼停的电话号码恢复正常。
当地职能部门申请呼停企业电话号码(网友供图)
公开报道显示,“呼死你”系统又叫“电话自动追呼系统”,是一个重复拨号软件,主要功能是在设置好的时间内,不间断地向某一号码拨打电话,使该号码无法正常使用。兰州城关区使用“呼死你”系统,整治违规张贴、散发小广告已有多年。
培训机构对外电话被“呼死你”呼停
网上流传的信息显示,经临夏路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告知和清理,该传单发放者不听劝阻,在辖区多次发放小广告,恳请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再次对此号码进行呼停,以便督促当事人配合开展市容清理整治工作,附有8个座机电话和1个手机号。
3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通过多个平台信息比对发现,上述发传单的企业为兰州当地一家艺术培训机构,下设多个校区。记者拨打上述电话,座机处于线路忙或正在通话或暂停服务状态,手机号可正常通话。手机号机主称,她是该培训机构其中一个校区的负责人,前段时间做了一个地推宣传,城管人员收了一些传单后,传单上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该培训机构总部负责人于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近期机构正处于招生季,部分校区给学生或家长发放的传单,包括彩页、手提袋比较多,存在乱扔乱放的现象,“城管人员认定这种现象影响了市容市貌,就把手提袋上的对外电话呼停了。”
城关区城管局临夏路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向极目新闻记者确认了申请呼停企业联系电话一事。该负责人称,上述培训机构多个校区经常在辖区发放宣传彩页和手提袋,被居民拿了之后扔在地上,影响了市容市貌,且执法人员多次劝阻,责令停止发放传单无效。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就把发放的彩页和手提袋进行拍照取证,将上面的联系方式汇总报到区城管局,局里有关部门申请呼停。
于先生说,培训机构的对外电话被呼停,影响了家长和机构的沟通联系,随即向家长作出了解释,目前未对培训机构整体的运营造成太大影响。
于先生称,机构旗下近10个校区涉及此事。3月9日、10日有部分校区陆续向其汇报,已到城管部门对接处理。他表示,已接到城管部门的处罚通知书,目前被呼停的座机电话还没有恢复正常,正在等通知处理后续事宜。上述手机号机主称,她的手机号已恢复正常,校区运营未受到影响。
履行处罚手续后呼停号码可恢复正常
电话被呼停后,该如何恢复?上述临夏路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申请呼停后,区城管局执法部门会同步对培训机构或个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城关区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城管执法部门将违规散发、张贴的小广告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取证,把需要呼停的电话报给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确认,具体执行情况需咨询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城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接到职能部门的呼停申请后,中心会跟被呼停的机主联系,进行确认。电话确认后,将电话号码录入“呼死你”系统。他说,目前“呼死你”系统在全国多个城市推广运用,对治理“牛皮癣”广告作用显著。其目的是对违规行为的警示,提醒企业、个人通过合规的方式张贴、散发宣传广告,不要违规去街面上散发传单,群众拿到之后随便乱扔,可能被认定为影响市容市貌。
前述城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电话号码被录入“呼死你”系统,机主接到系统电话后,可以根据语音提示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职能部门对违规单位或个人处罚完毕后,会向中心提交回执函,中心根据回执函再将呼停的电话号码恢复正常。
兰州当地清理街头违规小广告(城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微信公号截图)
当地使用“呼死你”整治违规小广告多年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信息发现,2013年,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兰州城关区开始使用“呼死你”系统,用于整治违规张贴、散发小广告。
报道称,市容监督员每天会在火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小广告泛滥的地区进行巡查,发现小广告后,立即拍摄照片,现场发回指挥中心,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将电话号码输入追呼系统,系统对该号码进行反复呼叫,直至使用者关机或停机。而为了防止“误伤”,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会对已经取得的号码进行回访取证,确认以后才能进行呼停。
2017年,兰州晚报报道,兰州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表示,为有效遏制城市“牛皮癣”,兰州市多部门联合、多措施并举,城管部门强化执法、环卫部门清理整治、通讯部门停机停号、治安部门捣毁窝点,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安装“呼死你”系统,对乱张贴小广告进行拍照取证、电话确认后,将电话号码录入“呼死你”系统,使电话号码的主人无法正常使用电话,迫使其主动清理或接受城管执法部门的处罚。
近日,一朋友咨询我,孩子报名学习书法,因为疫情一直没有上课。最近,培训机构老师电话通知去上课,若不去上课,不退学费、不予补课,问我该怎么办?我明确告诉他,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让他去培训机构理论,如果不退学费,可以去教育局等部门投诉。
校外培训机构一直是近几年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检查,收到一定效果,但还是有部分培训机构顶风而上,在招生与家长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中有“霸王条款”问题。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霸王条款”,帮你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
一是培训机构教学期间,学生可先试听,满意后报名,对于通过试听后缴费报名的学员,学费不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对合同解除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合同订立后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前述条款直接设定通过试听满意后缴费不能退费、插班生不予退费、享受优惠后不予退费、正式上课后不予退费等的表述,排除了当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时,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有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之嫌。
二是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上课而停课,不予办理退费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有权选择依法解除合同。该条款设定不予办理退费,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由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之嫌。
三是如有国家招生政策变动,甲方允许乙方转专业,但不退学不退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情势变更,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依法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该条款直接设定允许转专业但不予退学费,排除了消费者根据情势变更情形行使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选择权,有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之嫌。
另外,还有只规定了消费者的义务,如:学生及家长注意自身安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肖像权等等,但没有规定培训机构的义务,如:保证学生安全,使用肖像权问题等。这些规定,都属于“霸王条款”。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1.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2.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3.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4.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5.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6.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如果你遇到以上内容,就有可能涉嫌侵犯到你的权益,要拿起法律武器,或者向有关部门反应、投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校外培训机构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你签合同,一定要看清培训机构是不是使用的是合同示范文本,然后再决定签与不签。
今天接到一个培训机构打来的电话,问孩子初三了需要补课吗?很惊愕!因为孩子从初三开始一直没有上学具体原因可能家长们都能想象得到(生病中,至于什么病能初三休学家长们心里都清楚)本人是从教30多年的教师,并且自己还有规模不大的培训学校。对于孩子的教育实在是太了解不过了。我想说的是我个人及孩子的信息怎么就能准确无误地怎落到这些人手里而且还知道的特别详细,孩子初三,姓名,学校等一系列信息。简直让我无语!资本化的教育为了利益简直是无底线的什么都能出售。这是教育吗?回答一定是肯定的。不是。这是利益交换。为了利益真是什么都可以出卖甚至灵魂。我觉得现行的教育实在可悲可气啊。出问题了,而且还是不小的问题,大家都知道香港前些年出现一系列示威游行等行为,这不是单一的香港人的认知问题,而是教育出现了问题。青少年都不知道升国旗,奏国歌的意义所在。升国旗不知道敬礼!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国人?是不是可悲啊!现在的大陆学生就是知道考试考试考试,考入知名高中,一流大学。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以至于导致各种奇怪的社会现象涌出!初中高中生抑郁、跳楼、自杀等等反常事例层出不穷。亲身经历,只是说说自己的想法而已。教育真是出问题了。需要相关部门及人员反思一下吧!否则更加可悲的事件还会不断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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