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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市大数据中心介绍,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本市户籍管理中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成员?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市公安局人口办带你了解↓
问
本市户籍管理中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成员?
答
本市户籍管理中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曾(外)祖父母、曾(外)孙子女等(收养家庭、再婚家庭参照执行)。
同时,与房屋户内成员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子女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权利人或承租人同意的,也可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问
当事人要迁户口,该去哪里办理?
答
当事人只需去拟落户地派出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即可。
问
当事人作为“直系亲属”,想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1、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或《个人户口卡》(未发放的除外)。
►2、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5、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及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6、直系亲属迁移的,提供迁移人与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等)。
“随申办”APP“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可通过亮证方式使用电子证照,当事人可免交纸质材料。
问
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花多长时间?
答
除特殊情况外,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入本市家庭户为当场办理事项。
温馨提示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非居住用途的房屋不办理家庭户立户以及户口迁入。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灭失的地址或者不存在房屋的地址不办理户口迁入。
“随申办”相关信息查询指引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搜索“户口登记”,下滑至办事指南“本市户口登记(本市户口迁移)”点击进入;
第二步:选择所在区域,可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申请材料等相关信息。
7月19日公示期满,上岸的小伙伴明天起可以着手办理落户手续了,恭喜恭喜!没有上岸的也不要灰心,开始筹备下加分,准备来年再战吧!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取得积分的,提交与该自有住所有关的婚姻凭证; (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以及与随迁子女有关的申请人婚姻凭证; (4)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 (5)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落户材料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前往办理。
注:今年起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由政府数据比对函询取得。个人无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落户手续共分5步走:
1)网站申报
区积分落户窗口(社保所在地)审核->提交材料(按要求提供即可)->市积分落户中心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完成,请自行打印相关落户函件,办理落户手续;
2)分局户政大厅(住宅所在地)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一式三联,分局留一联备案,老家派出所一联,落户派出所一联)
自行下载打印《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户口介绍信->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明
原件、复印件都需要注;分局会把报户口介绍信,登记表,准迁证钉在一起,盖上骑缝章,让你拿着这些资料落户时用
3)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得到《户口迁移证》
《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本人和孩子的)->身份证(本人的,可带上孩子的备用)->(如代办需授权委托书)->迁出原因:选积分落户,如果没有积分落户选项,则选“其他”或者“干部调动”,在备注里手写“积分落户”并盖章。->如有孩子随同迁出,建议携带孩子身份证和出生证明。
4)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第二步得到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房产证->如房本是配偶的或者孩子在配偶户口本上,必须带上配偶,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5)档案办理
调出->存档
以上就是北京积分落户上岸后办理户口迁移的全部流程,如有不懂的,欢迎留言探讨!
tips:4年落户指导经验,5000+鲜活案例,不是所谓的专家,只希望用自己的经验让大家少走弯路~
市大数据中心介绍,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我市户籍管理中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成员?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市公安局人口办带你了解——
问
本市户籍管理中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成员?
答
本市户籍管理中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曾(外)祖父母、曾(外)孙子女等(收养家庭、再婚家庭参照执行)。
同时,与房屋户内成员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子女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权利人或承租人同意的,也可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问
当事人要迁户口,该去哪里办理?
答
当事人只需去拟落户地派出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即可。
问
当事人作为“直系亲属”,想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1.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或《个人户口卡》(未发放的除外)。
►2.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5.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及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6.直系亲属迁移的,提供迁移人与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等)。
“随申办”APP“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可通过亮证方式使用电子证照,当事人可免交纸质材料。
问
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花多长时间?
答
除特殊情况外,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入本市家庭户为当场办理事项。
温馨提示
➤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非居住用途的房屋不办理家庭户立户以及户口迁入。
➤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灭失的地址或者不存在房屋的地址不办理户口迁入。
“随申办”相关信息查询指引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搜索“户口登记”,下滑至办事指南“本市户口登记(本市户口迁移)”点击进入;
第二步:选择所在区域,可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申请材料等相关信息。
图文:上海发布
编辑:汤婧娴
变更离婚起诉地,离婚起诉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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