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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父母总会给孩子最好的东西,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的行为在当下较为普遍,很多父母在子女结婚时倾注毕生积蓄买房,有的甚至是向亲朋好友借款买房。那么,婚前单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回顾
2014年,曹某和聂某相识相恋,很快便谈婚论嫁。聂某父母为了让儿子能顺利完婚,先后共出资35万作为房屋首付款为儿子购置一套房产。2014年10月16日,聂某与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登记在聂某名下。同年10月20日两人登记结婚。11月27日,两人与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同日办理网签,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后一直由聂某及其父母偿还该房屋的银行贷款。因婚前双方了解不够,磨合时间较短,原本婚前感情很好的两人,婚后因家庭琐事不断发生争吵。2019年,曹某起诉至青岛市即墨区法院,要求与聂某离婚,因两人感情基础尚在,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和好。2020年,曹某再次起诉要求与聂某离婚,并要求将上述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
法官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现涉案房屋确系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使房产登记上曹某的姓名是聂某婚后加上的,也应视为是聂某对曹某的自愿赠与行为。此情形下,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所有”,并不简单地意味着一人一半,而是两个人不分份额地共同所有。本案中,虽然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并不适合平均分割。综合考量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限较短、聂某及其父母对家庭财产贡献度较大以及离婚后曹某需要照顾双方婚生子女等多种因素,法院酌情支持原告、被告在涉案房屋的分割比例上在扣除剩余房屋贷款后按照30%、70%分配。考虑到原告在外地居住,被告在房屋所在地居住,从有利于居住、使用的角度出发,法院判决离婚后涉案房屋归被告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被告继续偿还,由被告给付原告相应份额的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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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高法、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佳茹
核稿:路双英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卜岚 王普 实习生 龙思言
买房子加名字怎么登记最保险?名字有那么重要吗?别傻了,真的很重要。
第一,如果登记在2个人名下,最好明确出比例份额,避免以后无谓的争议。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签个婚内财产协议,房子归自己。
第二,如果给小孩买房不放心,怕他随意处理或随意加名字,那你就登记自己和孩子是共有人,这就有了一定的控制权。
第三,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买受人处签名,这样预登记和房产证上才会有你的名字。
第四,借他人的名字买房,一定要签房产代持协议或借名买房协议。
但是你明白以上几点远远不够,在2023年的房产新规下,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也未必能分割到房产!
比如父母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此时房子产权归父母所有,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婚前按揭买房,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子的归属权将是出资方的,不过在房贷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会按照承担房贷的比例分配。
说了这么多,你对房产证加名还有什么疑问吗?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买房资讯!
一、无论是全款房还是贷款方,加名至少有两个重要的意义。
(一)因为加名,女方离婚时有可能拿到房屋产权。
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购房的房子,无论婚姻多久,房屋本身跟女方没啥关系,离婚归一般都归男方。所以,加名就特别重要,加名可以使得房子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尤其如果加名时备注了份额,比如各占50%,或者男方40%,女方60%,将来女方就就很有可能分到约定的份额。
如果是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不加名字,将来走到离婚那步,双方不能就房产产权归属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房屋产权归男方,然后由男方向女方支付补偿,补偿标准是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的一半。
所以,无论是哪种情况,即便仅仅是加名但未备注各自份额(从而女方未必能分到一半),但因加名行为本身,相应房产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产权就未必一定还是男方的,女方也有可能得到房屋产权,这也就是加名的重要意义。
(二)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也能有效避免婚姻风险期男方单独出售房产的风险。否则,即便婚后共同还贷,但万一男方私自将房产出售,女方最终可能就拿不到房屋产权了。
所以,如果能加名可考虑加,尤其是存在男方已经出轨等情形,婚姻本身已经处于风险期的情况下。
当然,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等于离婚时五五分割,如果婚后产证上加了女方名,但没注明份额,离婚的时候,法官会考虑出资贡献,结婚年限,是否生育子女等因素来判决分割比例。如果结婚年限短,又没有孩子,那女方能分得的比例可能就会比较小;如果结婚时间比较长,也生育了子女,那么一方对于房子出资贡献慢慢就被时间磨灭了,即便购房时男方家出资较多,到最后基本也会平均分割。而且,女方拿到产权,也还是需要向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的。
二、是否加名要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
加名这事得你情我愿,如果男方或其家人本身不怎么情愿,因加名心生芥蒂也未必好,毕竟,多数人结婚是冲着感情,冲着长长久久去的。
如果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准备买房,建议女方也可以一起首付出资,然后购房合同以及产证写双方的名字。这样的操作比男方付首付买房,女方出钱装修、买车之类的强很多,装修会贬值、车子也会贬值,只有房价会增增值。所以一起首付出资,共同享受房价增值多好!
如果房子已买好,那婚后尽可能一起多还贷,或者以换学区房等名义,卖掉这套再加钱换一套更大的,新买的房子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三、如果婚后不加名,女方又想保护自己,该怎么做?
一个现实的问题,男方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款,婚后需要继续还贷的,这种情况下,好多地方还不给加名,需要等到贷款还清后再加名。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协商不成的,房产归购买一方所有,然后由得房一方向另一方补偿,补偿标准是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的一半。
所以,女方要想保护自己,一方面,尽量一起多还贷就是了。一般首付占三成,有七成需要婚后共同还贷。所以,婚内还贷越多,女方权益占比越大,假如将来离婚,女方能分到的也就越多。大家要注意的是,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内不管是谁赚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婚后收入用来还贷就是夫妻共同还贷,所以,就算是全职妈妈,老公婚后挣钱还贷也是夫妻共同还贷。另一方面,遇有合适时机,也可签署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产份额各占百分之五十,这样离婚时女方基本能分到一半。
如果可以,还可以女方自己名义再买一套,即便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后续夫妻共同还贷,女方也可以趁对方高兴的时候签个夫妻财产约定,将新买的一套约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所以,女方要保护自己的方法有很多种,婚姻经营是需要智慧的,真的不要仅仅纠结加名这事儿。
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加女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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