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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来源:新福建
近些年
年轻人婚恋问题引发关注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
咨询“各地婚假政策”的网友
不在少数
多地发文延长婚假
天津政务网发布的
《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
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
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
享受婚假十日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
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
延长婚假十天
婚假期间
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规定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
生育的夫妻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3日)外
增加婚假15日
《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公布
自2月10日起施行
其中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
包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
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此外,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还增加了对于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增加婚假的规定,河南最长可达28天。
咱们福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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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
依照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
其他各地婚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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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安徽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
据了解,我省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人口形势极为严峻。据安徽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2017年至2021年我省出生人口分别为98.4万、86.5万、76.6万、64.5万、53万(预测),年增长率为-12.1%、-11.4%、-15.8%、-17.8%,整体呈断崖式下降趋势。
此次修订条例,有利于改善我省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意见稿明确,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生育、养育、教育子女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卫生健康、公安、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
多重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各设区的市应当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为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增加婚假、延长产假、父母每年10天育儿假
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建立生育补贴制度,鼓励弹性工作方式
意见稿建议,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新生儿出生当年免交医疗保险费。
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意见稿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婴幼儿家庭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鼓励支持幼儿园提供延时或托管服务,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村居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假期托管服务。
另外,对于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征求意见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止。市民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三处(邮政编码23003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ahssftlfsc@163.com。
据市场星报
来源:新安晚报
延长婚假十天、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三十天护理假
《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现有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者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值得关注的是,在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鼓励、支持幼儿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条例》规定,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困难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并可以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鼓励、支持幼儿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假期托管服务。对提供托幼服务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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