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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很多有风险意识的朋友在婚前就开始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防止万一离婚导致人财两空。
而与未婚夫/未婚妻签订一份婚前协议,就成为主要的选项之一。由于婚前协议通常以财产问题为主,所以又称为婚前财产协议。如果对婚前财产协议进行了公证,那么又称为婚前财产公证。
下面杜律就谈一下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几个常见问题。
对于什么是婚前财产协议,目前法律上并无准确定义。通常理解为,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的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有时还包括债务的承担)所作的约定,即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承担,等等。
婚前财产协议中可以包含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这一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财产协议中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
除此之外,还可以约定其他财产事项,比如与双方有关的财产如何保管、支配,等等。
此外,也可以约定一些非财产事项,比如家务如何分配、忠实义务、子女的生育/抚养/教育等。
以下几种情况下,往往有必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1、双方的婚前财产相差很大,且婚后容易发生混同;
2、一方婚前有较多债务,另一方不希望承担对方的债务;
3、一方承诺婚后把自己的婚前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承诺婚后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加上对方的名字;
4、财产的来源与名义所有人不一致的。例如: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了对方的名下;
5、双方希望婚后实行AA制或部分AA制的;
6、其他需要保障个人财产利益的情况。
顾名思义,婚前财产协议应该在婚前签订,并且,通常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婚前没有签,婚后也是完全可以再签的,当然这时就不叫婚前财产协议了,而叫做婚内财产协议。
在婚前签订的好处是:可以事先把有关问题书面约定清楚,并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婚后再提出签订协议,那么另一方完全有可能拒绝,那时就无可奈何了。
《民法典》(以及过去的《婚姻法》)都认可男女双方在婚前签订协议,因此,只要婚前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那么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男女之间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并不一定要办理公证,多数情况下,只要双方签字即可,不办理公证并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
但个别情况下,办理公证是有必要的,比如含有赠与不动产内容的婚前财产协议。否则一方有可能反悔而撤销赠与,从而无法实现签订协议所预期的效果。
签订这类协议时,稍有不慎很容易导致协议无效。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签订协议往往还不足以达到希望的效果,还必须与稳妥的实际操作相结合。因此,在考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最好先详细咨询擅长婚姻领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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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婚内财产协议(夫妻财产协议) 该怎么写?如何才有效?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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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淀法院 胡喜辉
转自: 北京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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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与王先生均为八零后,2016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前一天双方签订财产协议,对各自名下财产归属进行了约定。2020年,因双方感情出现矛盾,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按照婚前财产协议分割财产。王先生则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无效。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所签婚前财产协议有效,判决双方离婚,对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协议进行了分割。
案情简介
李女士诉称,她和王先生2016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8月登记结婚。在登记前一日,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财产进行了约定。后二人生育一女。因王先生婚后及女儿出生后并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双方多有争吵。李女士曾起诉要求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感情并未得到改进,故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并按照婚前财产协议分割房屋一套。
王先生辩称,同意离婚,但主张女儿的抚养权归自己。此外,主张婚前财产协议无效,要求对房屋多分得一定的份额。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李女士与王先生2016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2016年8月登记结婚,2018年7月生育一女。双方因性格、家庭琐事产生争执,自2019年3月分居。2019年李女士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本次诉讼中王先生同意离婚,双方均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就财产问题,双方登记结婚前一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以男方名义购房一套,首付款由双方共同负担,约定该套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婚后需共同还贷,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双方承担;婚后若任意一方出现出轨或第三者,出轨一方应自动放弃名下婚后双方共有财产,净身出户;如若婚后产生正常矛盾和平分手,则婚后财产双方平分。现李女士要求按照该协议分割房屋,王先生则称首付款120万中95万由其出资,约定为双方共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主张该协议无效,要求对房屋份额予以多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不持异议;就子女抚养问题,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决孩子由李女士抚养。就财产分割问题,双方签订婚前财产约定,约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若婚后产生矛盾和平分手,则财产双方平分。王先生虽然主张协议书无效,但其并未举证证明,法院不予采信。就最终财产归属及折价款给付,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婚前财产协议、财产价值等,判决房屋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给付王先生折价款130万元。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释法
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为尊重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尊重双方自由处分共同或自有财产意志的体现,合法有效。在一方起诉离婚时,如查明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事由时,分割相关财产应依照协议约定。
本案中,男方主张协议无效,但未举证证明,法院依据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分割处理。
写在前面——
1.如何看待《婚前财产协议》?
第一,《婚前财产协议》看似有些“离经叛道”,但对于某些处于恋爱、婚姻关系的朋友来说,或许是一种相处之道。正如某些人认为亲兄弟不必斤斤计较,但同样存在“亲兄弟,明算账”的道理,即便恋爱关系、即使婚姻关系,彼此也要在钱财方面清清楚楚。如果恋爱关系、婚姻关系,双方不愿意在“稀里糊涂”中度过,那么《婚前财产协议》无疑是一道“良药”。或许“苦口”,但更利于“病”。
第二,《婚前财产协议》只是恋爱、婚姻期间,双方处理财产的一种方式,没有好坏、优劣之分,只有适合与否。适合夫妻双方的,才是最好的。这不是对彼此的不信任,而是给彼此最大的空间、自由与尊重。
2.《婚前财产协议》网上可否下载?可以!免费的自然有免费的“缺陷”,一旦打起官司来,可能得不偿失。建议还是聘请专业人士付费代写,或者直接付费下载(付费下载即使有缺陷,可能比免费协议的缺陷少一些,规范一些)。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双方共同购买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3.协议内容没有完美,只有不断完善。尽管协议内容在我执业十多年的过程中(2021年版本及之前版本)经过长期打磨、修改,但难免有考虑不周、问题忽略的情形,敬请谅解。同时,如同本协议所述,“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订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在这份《婚前财产协议》的基础之上再签订一些补充条款,以弥补本协议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
2022年版婚前财产协议具体内容的阅读链接参考评论区里面的阅读链接或留言索取阅读链接。
协议声明——
第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转变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之所以还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主要是为了对一些归属不明的财产,或者经过投资或者转换后的财产归属做一个明确约定。
第二,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双方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结婚后签订;同时,协议中的财产描述必须明确,且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
第三,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胁迫、欺骗对方签订。
第四,本协议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协议做了公证,在心理上对双方可能都更有约束力。另外,本协议仅仅属于阅读及参考,不针对阅读者做单独的法律咨询,也不对直接使用本协议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对协议条款有疑问,或者不能达到自己使用协议的目的,甚至担心直接使用可能存在风险,请尊重知识付出,聘请律师单独付费咨询法律问题或拟定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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