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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不少家长,希望离婚后能够更改孩子的姓氏,那么可不可以改?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清楚关于孩子的姓氏,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从母姓,或者从父姓。实践中,离婚后,女方直接抚养孩子时,不少母亲希望更改孩子的姓氏,要么和自己姓,要么和继父姓。
这两种情况法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呢?
改成自己的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修改姓氏一般要求父母双方签字同意。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的确有不少案例,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孩子的姓氏变更了。
另一方有没有权利要求改回来?
答案是无权,因为民法典规定了,孩子本就可以从父姓或者从母姓。且,法律还规定,不能因为改了姓氏就不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改成继父或者继母的姓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子女除非被继父继母扶养,否则是不可能变更为继父继母姓氏的。而当孩子的生父母有抚养能力,继父母不可能成为扶养人。也就是说,正常情况,子女几乎不可能变更继父母姓氏。但是咱们也说了,凡事都有例外,如果孩子就是变成了继父母的姓氏,该怎么办?
同样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很明显,如果你的孩子姓氏改成了继父和继母,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恢复原姓氏。
对于,离婚子女的姓氏,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说出你的观点。
时常会碰到各种法律咨询,在工作密度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我会跟咨询人进行比较深入的沟通,会提供一些相对合理且合法的方案供参考:
咨询者: "你好,我们现在有一个孩子,还有一个未出生的孩子,女方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请问离婚后新出去的孩子容易落户吗?
潘律师:首先,先要落实落户政策: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婴儿父母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父母申请书;
2、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限母亲户口在外地,婴儿来济随父报出生);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其次,对于离婚事宜,会根据对方的表述判断离婚是否必须(轻微摩擦以劝和不劝离为主)及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潘律师普法,请持续关注,如有其它法律问题,也欢迎咨询处理!
经常碰到离婚案件当事人问我,她的户口结婚以后从娘家迁到男方家了,离婚以后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迁户,是否可以自己到派出所把户口迁走?
这个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你娘家父亲或者母亲户口还在,且原迁出所在地村委会同意你迁回的话,是可以迁回你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它省份也有具体的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原投靠配偶落户公民,因离婚申请迁回夫妻投靠时迁出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的,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迁入公民的居民户口簿、离婚证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其中,申请迁入的地方是乡村的,还应当提交拟迁入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证明或者由公安派出所调查其在当地实际居住的情况。
如果原迁出的户口已经没有人,比如父母不健在了或者你迁出所在地村委会不愿意出具证明,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分户,把你自己变成户主,等具备迁户条件,再进行迁户。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它省份也有具体的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八条申报家庭户分户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分家协议书或者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等分家(婚姻)变化凭证材料、私房房产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公房租赁契约或者其他证明分户公民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判决书、公证书等凭证材料。对农村宅基地上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提供房产分割资料的,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经常居住情况证明。
所以,如果你离婚了,具备条件,你是可以自己把户口迁出男方的。
婚姻登记在一方户口(婚姻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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