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那么,故意破坏树木立案标准是什么,处罚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做木材卖生意的叔叔,在生意惨淡的时候,为了提高收入,铤而走险偷伐了许多禁采林的成年树木,并且贩卖给了当地的煤矿厂,林业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邓春律师解答:
故意破坏树木立案标准是: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采伐许可证但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信息,进行采伐,肆意砍伐国家、他人以及自家山上的森林和树木,这种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
【法律依据】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邓春律师解析: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
1.在林区盗伐林木二十到三十立方米,或幼树一千至一千五百株;非林区盗伐10-20立方米,或幼树五百到一千株,或者达到以上损失,视为“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犯罪人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单交罚金。
2.林区盗伐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非林区盗伐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两千五百株以上,或相当于以上损失的,则为“盗伐林木数量巨大”,犯罪人应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伐林木并未达到盗伐林木罪,但损坏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以盗窃罪论处。
滥伐林木罪
1.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采伐许可证但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信息,进行采伐,肆意砍伐国家、他人以及自家山上的森林和树木,这种行为破坏国家林业资源,构成滥伐林木罪。
2.在林区,滥伐10-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1200株;非林区,滥伐5-10立方米或者幼树600株以上或者同等损失,犯罪人应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交罚金。
3.滥伐林木50-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5000株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的,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缴纳相应罚款。
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十余年,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被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市总工会聘请为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及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
林木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对我国生态调节和环境依据具有重要的作用,林木资源是不得非法砍伐的,需要砍伐林木的要经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盗砍盗伐的会构成犯罪,那么盗伐林木犯罪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网友询问: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盗伐林木罪?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王百策律师解答: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关于盗伐林木的认定:
(一)森林或者林木
本罪的森林是指原始或者人工植树形成的大面积森林,包括原始森林、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等等。其他林木是指小面积的树木或者零星的树木,不包括农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
(二)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情形
根据《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345条第1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与盗伐林木行为有关的犯罪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第345条规定的盗伐林木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不构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345条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应当具备盗伐行为;行为对象应当是森林或者林木;达到了数量较大的标准。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本罪。比如获得林木采伐许可,并在规定的地点采伐林木的行为;或者虽然擅自砍伐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但没有达到数量较大标准的,一般不宜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王百策律师解析: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的,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擅自采伐其他单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集体组织擅自采伐国家或其他集体组织所有的林木,数额巨大的。根据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哄抢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上述林木,情节严重的,也应以盗伐林木罪惩处。决定盗伐的性质,不仅在于未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还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只有被盗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度以内掌握,也可以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认定本地区盗伐林木罪数量的适当标准。盗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王百策律师简介
王百策律师,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原党支部书记,原太原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入选主讲人,山西省青年法律工
多次被评为山西省律师行业优秀党支部书记,山西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山西省优秀青年律师。十余年来共计办理刑事、民商事案件千余件,并且带领团队参与了大量社会公益事业,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研究方向为刑事辩护、民商案件等。
担心树木影响庄稼生长?毁!
朋友们,注意啦!
这树木,可不是想砍就能砍滴!
因为这样的行为
会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将会涉及刑事犯罪,并且还会破坏生态环境!
近日,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连续破获多起树木被损毁的案件,被损毁的树木共计约260余棵,公安机关先后依法行政拘留5人。
喷洒除草剂致200余棵绿化树坏死
7月22日,殷巷镇王西村东北处铁路沿线的200余棵绿化杨树莫名坏死。接报后,殷巷派出所立即联合森林警察大队展开调查。经过检测,200余棵树木均因“中毒而亡”,毒物则是一种常见除草剂。民警通过视频追踪、走访沿线群众逐一进行排查,最终确定了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将王某传唤到案。经调查,王某因担心绿化带里的树木会影响到庄稼生长,分别于2021年冬天(第一次树木没有死亡)及今年5月份,先后两次故意向绿化树上喷洒除草剂,最终导致200余棵绿化树死亡。
目前,王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因矛盾纠纷互毁对方种植树木
6月27日、28日,商河公安殷巷派出所先后接到两起群众报警称,自己种植的杨树被人用砍刀损毁了。经民警出警后了解,原来两名报警人是同村的,因感觉对方种植的杨树影响到自己耕地的庄稼生长,协商无果后,两人便一时冲动,一个拿着镰刀,一个拿着砍刀,不由分说就把对方种植在自己耕地两侧的杨树给损毁了。俩人各砍完十几棵和二十几棵杨树后,气儿是消了。但民警告知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两人追悔莫及。
目前,两人因故意损毁财物,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回想起曾经折过的树枝
小编赶紧查了查
小编很负责任地告诉各位
砍!树!也!违!法!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盗伐林木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至2000株,为重大案件立案起点;盗伐林木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至10000株,为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起点。
(二)滥伐林木案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在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5株以上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林木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5立方米以上或者10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收购林木20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10立方米以上或者20株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四)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应当立案;采伐珍贵树木2株、2立方米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死3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采伐珍贵树木10株、10立方米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死15株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担心树木影响庄稼生长?毁!
朋友们,注意啦!
这树木,可不是想砍就能砍滴!
因为这样的行为
会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将会涉及刑事犯罪,并且还会破坏生态环境!
近日,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连续破获多起树木被损毁的案件,被损毁的树木共计约260余棵,公安机关先后依法行政拘留5人。
喷洒除草剂致200余棵绿化树坏死
7月22日,殷巷镇王西村东北处铁路沿线的200余棵绿化杨树莫名坏死。接报后,殷巷派出所立即联合森林警察大队展开调查。经过检测,200余棵树木均因“中毒而亡”,毒物则是一种常见除草剂。民警通过视频追踪、走访沿线群众逐一进行排查,最终确定了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将王某传唤到案。经调查,王某因担心绿化带里的树木会影响到庄稼生长,分别于2021年冬天(第一次树木没有死亡)及今年5月份,先后两次故意向绿化树上喷洒除草剂,最终导致200余棵绿化树死亡。
目前,王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因矛盾纠纷互毁对方种植树木
6月27日、28日,商河公安殷巷派出所先后接到两起群众报警称,自己种植的杨树被人用砍刀损毁了。经民警出警后了解,原来两名报警人是同村的,因感觉对方种植的杨树影响到自己耕地的庄稼生长,协商无果后,两人便一时冲动,一个拿着镰刀,一个拿着砍刀,不由分说就把对方种植在自己耕地两侧的杨树给损毁了。俩人各砍完十几棵和二十几棵杨树后,气儿是消了。但民警告知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两人追悔莫及。
目前,两人因故意损毁财物,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回想起曾经折过的树枝
小编赶紧查了查
小编很负责任地告诉各位
砍!树!也!违!法!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盗伐林木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至2000株,为重大案件立案起点;盗伐林木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至10000株,为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起点。
(二)滥伐林木案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在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5株以上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林木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5立方米以上或者10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收购林木20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10立方米以上或者20株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四)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应当立案;采伐珍贵树木2株、2立方米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死3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采伐珍贵树木10株、10立方米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死15株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有限公司的收购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故意毁坏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3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