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一案怎么办】之43
咨询问题:几年前和家人参加了一项集资,逐渐不给返利息,也不给退集资款,参与集资的有的主张报案,有的说法律规定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怕被定性成非法集资,血本无归了,请问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大概率您参加的是非法集资,行政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在打击非法集资的同时,规定了非法集资人和参与协助人的清退义务和清退集资资金的六大
最后,结合以上分析的结论是:非法集资害人害已,千万要注意识别、防范。发现上当受骗后要清醒认识最大限度保住本金,尽早清退是正理,不要抱有幻想,认为非法集资人可以良心发现退还本息。
民间借贷最容易触雷的地方,就是被卷入非法集资犯罪。如果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出借人还能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欠款吗?这个问题涉及的是刑民程序的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只要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有关联,就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若民间借贷纠纷并非“本身”涉嫌犯罪,也即是两者并不是同一事实的,出借人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但实务中,对于某些情形是否属于“同一事实“可能出现分歧,比如出借人的资金被第三人用于参与非法集资,或出借人已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向涉嫌非法集资者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出借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会被法院驳回起诉。因为,一旦民间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借款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统一返还集资参与人。所以,出借人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追回出借的款项,只能在刑事程序中通过涉案款项的追缴和退赔弥补损失。但是能退赔多少,要看涉案款项最终能追缴回多少。
因此,一旦所参与的集资行为涉嫌犯罪,要及时到办案机关报案登记,提供证明参与集资的证据材料,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如果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最后被认定不构成犯罪,或民间借贷行为并不是本身涉嫌犯罪(不是同一事实),出借人仍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返还款项。
第一,最终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诉讼或再次起诉
如果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经过法定的侦查、或起诉、或审判程序之后,最终公安机关撤案了、或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犯罪,出借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出借人之前已经起诉且被法院驳回了,也可以再次起诉,主张返还借款。此时,不适用“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并非本身涉嫌犯罪,不是同一事实的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以涉嫌犯罪为由驳回出借人起诉的,必须是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如果民间借贷纠纷并非本身涉嫌犯罪,而仅仅是与非法集资犯罪有关联,两者并不是同一事实,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也不能以民间借贷涉嫌犯罪为由驳回出借人的起诉,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但如何认定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是否是“同一事实“,是实务中的一个难点。
1、实务中,有些情形相对比较容易认定:
比如,甲因为向社会非法吸收资金而涉嫌犯罪,乙是该集资行为的直接参与人之一,那甲、乙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就属于“本身涉嫌犯罪”,乙无法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甲返还欠款,只能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的方式解决。
但是,若乙参与集资的款项中有一部分是从不知情的小张那里借来的,小张的资金虽然被乙用来参与了非法集资,即小张和乙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与甲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有一定的关联,但通常认为并非同一事实,小张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返还借款。
2、但也有些情形,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是否是“同一事实“,实务中较难把握,可能产生分歧。
比如,前文中的小张知道乙借款后将资金又借给了甲;或出借人是通过中间人参与集资;或民间借贷涉及到了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等。出现这些情形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即使小张知道乙借款后又将资金借给了甲,事后甲涉嫌非法集资,也不应影响小张向乙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但如果被认定属于委托理财等行为,很可能被法院认定是“同一事实”。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很重要。
但对于涉及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如果集资参与人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丙,甲涉及非法集资后,通常会认定丙受让的债权与非法集资属于“同一事实“,丙是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甲返还借款的。
本文
薛晶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国际商务师、证券 基金等从业资格。
16年律师执业经验,多年企业综合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经验,曾任某地产集团高管及子公司总经理,善于把控企业运营整体风险。在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并购重组、股权投融资、私募信托、股权设计及股权激励、民商事争议解决、财税金融、涉金融犯罪等相关诉讼和非诉领域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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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创作挑战赛#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谢楚楚2月21日,“老牌国货公司隆力奇人去楼空”登上微博热搜,该消息称,位于广州越秀区黄花岗街道的隆力奇亚洲运营中心已经撤场。
针对撤场一事,记者向隆力奇亚洲运营中心所属的星光映景楼宇物业确认消息,对方工作人员回应消息属实,并称:“走了很久了,年前的事”。
记者致电隆力奇集团总部,接线工作人员称:“这个是正常的分公司调整”。该工作人员称,隆力奇亚洲运营中心相当于隆力奇集团在广州的分公司,也是除了苏州常熟总部以外唯一一个分公司,现在“不开设了”。
据官方资料显示,隆力奇亚洲区运营中心于2018年3月3日举行了开业典礼。隆力奇亚洲区运营中心办公面积近3000平方米,内设办公、品牌和产品展示、会议和培训等区域,主要承接隆力奇在整个亚洲区域的市场开拓、产品和品牌输出等业务。
隆力奇是江苏省龙头化妆品企业,成立于1996年。除了2月21日的热搜之外,此前界面新闻也曾报道,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之伟于2023年1月12日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苏州警方取保候审。加之2月21日分公司撤场的消息,引发了外界对于这家老牌化妆品企业运营情况的担忧。
据界面新闻报道,徐之伟被立案侦查可能与隆力奇旗下聚好商城(JWEL.US)的原始股东的利益纠纷有关。《南方周末》曾报道,在聚好商城上市前,隆力奇曾以聚好商城上市为由,进行了共计5轮的原始股融资。购买了原始股的股东原本以为会“大赚一笔”,但是却被隆力奇告知“原始股有180天的禁售期”,并且在禁售期结束后,隆力奇以各种理由,将原始股折算成当初1/40,导致不少股民亏钱。聚好商城于2021年3月在纳斯达克上市。
2月21日,记者致电聚好商城官方电话,客服人员称:“徐之伟被警方带走的消息应该是假的”、“商家入驻一切正常”。对于徐之伟被警方带走一事,隆力奇集团总部接线工作人员亦称:“不知道这个事情,公司正常运营”。
天眼查APP显示,1月12日,也就是徐之伟被爆出被苏州警方取保候审的日子,苏州公安局先后冻结了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阳市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数额共计1.5亿元人民币。
2021年7月,有网友在小红书发布名为“抵制隆力奇,不要再入坑了”的帖子。该网友称,有人告诉自己的父亲一个大企业要上市,可以购买原始股当股东,几年后会有高回报。随后对方寄来一箱商品,名为“克劳丽”。经查询后发现是隆力奇旗下产品。
帖子下方有数位网友跟帖。其中一位网友称:“我家也被骗了,就是直销公司,做着传销的事,坑了很多人了已经,现在股权想退”。当记者向她了解详细情况时,她则表示:“请问了解了什么用,钱可以追回来吗?”
早在2015年,包括张博川在内的多名隆力奇员工被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从事传销活动”。
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聚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聚好商城)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886.2796万人民币,超过了96%的上海市同行,并于2021年完成了IPO上市。截至2022年4月,徐之伟持有聚好商城20.90%的股份。
官方网站的介绍称,聚好商城是“中国领先的会员制线上到线下化妆品、健康营养补品及家居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之一”“我们向客户提供自己的品牌产品,并在我们的平台上销售和分销其他公司的健康和营养补充剂、化妆品和某些家用产品。此外,我们允许第三方在我们的平台上开设自己的商店,并根据其在线商店产生的销售收入收取服务费,我们为他们提供关于市场需求的独特而有价值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管理他们的销售工作,以及一个有效的平台来推广他们的品牌。我们目前有四个销售渠道:在线直销、授权零售商店分销、第三方商家和直播营销”。翻阅聚好商城官网,所售产品大多是隆力奇的产品。
聚好商城最新财报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净亏损为200万美元;2021年同期的净亏损为210万美元。经营亏损主要是由于聚好全球实施包括扩大客户和经销商基础、产品和品牌推广、提高GMV质量等在内的业务扩张计划,导致销售成本与营销费用的大幅增加。
截至发稿,聚好商城股价为0.43美元/股,而上市之时发行价为7美元/股。
针对隆力奇运营现状,隆力奇官方旗舰店客服人员2月21日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称:“我们目前都是正常上班,工作都是正常运行,正常发货”。
隆力奇董事长徐之伟经常在抖音平台上亲自带货。在隆力奇微信官方公众号上,徐之伟最新一次出现是2023年1月21日,发布了拜年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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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资料显示,隆力奇亚洲区运营中心于2018年3月3日举行了开业典礼。隆力奇亚洲区运营中心办公面积近3000平方米,内设办公、品牌和产品展示、会议和培训等区域,主要承接隆力奇在整个亚洲区域的市场开拓、产品和品牌输出等业务。
隆力奇是江苏省龙头化妆品企业,成立于1996年。除了2月21日的热搜之外,此前界面新闻也曾报道,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之伟于2023年1月12日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苏州警方取保候审。加之2月21日分公司撤场的消息,引发了外界对于这家老牌化妆品企业运营情况的担忧。
据界面新闻报道,徐之伟被立案侦查可能与隆力奇旗下聚好商城(JWEL.US)的原始股东的利益纠纷有关。《南方周末》曾报道,在聚好商城上市前,隆力奇曾以聚好商城上市为由,进行了共计5轮的原始股融资。购买了原始股的股东原本以为会“大赚一笔”,但是却被隆力奇告知“原始股有180天的禁售期”,并且在禁售期结束后,隆力奇以各种理由,将原始股折算成当初1/40,导致不少股民亏钱。聚好商城于2021年3月在纳斯达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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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有网友在小红书发布名为“抵制隆力奇,不要再入坑了”的帖子。该网友称,有人告诉自己的父亲一个大企业要上市,可以购买原始股当股东,几年后会有高回报。随后对方寄来一箱商品,名为“克劳丽”。经查询后发现是隆力奇旗下产品。
帖子下方有数位网友跟帖。其中一位网友称:“我家也被骗了,就是直销公司,做着传销的事,坑了很多人了已经,现在股权想退”。当记者向她了解详细情况时,她则表示:“请问了解了什么用,钱可以追回来吗?”
早在2015年,包括张博川在内的多名隆力奇员工被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从事传销活动”。
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聚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聚好商城)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886.2796万人民币,超过了96%的上海市同行,并于2021年完成了IPO上市。截至2022年4月,徐之伟持有聚好商城20.90%的股份。
官方网站的介绍称,聚好商城是“中国领先的会员制线上到线下化妆品、健康营养补品及家居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之一”“我们向客户提供自己的品牌产品,并在我们的平台上销售和分销其他公司的健康和营养补充剂、化妆品和某些家用产品。此外,我们允许第三方在我们的平台上开设自己的商店,并根据其在线商店产生的销售收入收取服务费,我们为他们提供关于市场需求的独特而有价值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管理他们的销售工作,以及一个有效的平台来推广他们的品牌。我们目前有四个销售渠道:在线直销、授权零售商店分销、第三方商家和直播营销”。翻阅聚好商城官网,所售产品大多是隆力奇的产品。
聚好商城最新财报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净亏损为200万美元;2021年同期的净亏损为210万美元。经营亏损主要是由于聚好全球实施包括扩大客户和经销商基础、产品和品牌推广、提高GMV质量等在内的业务扩张计划,导致销售成本与营销费用的大幅增加。
截至发稿,聚好商城股价为0.43美元/股,而上市之时发行价为7美元/股。
针对隆力奇运营现状,隆力奇官方旗舰店客服人员2月21日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称:“我们目前都是正常上班,工作都是正常运行,正常发货”。
隆力奇董事长徐之伟经常在抖音平台上亲自带货。在隆力奇微信官方公众号上,徐之伟最新一次出现是2023年1月21日,发布了拜年视频。
劳动仲裁 钱,劳动仲裁钱能要回来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非法集资的钱能追回来吗?(非法集资的钱能追回来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3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