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是需求被判刑的。那么在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一般2018新婚姻法:重婚罪最高会判几年?
一、重婚罪的确定
1、与一方挂号成婚,与别人又挂号成婚而重婚;
2、与原爱人挂号成婚,与别人没有挂号确以夫妻关系同居日子,前者归于法令婚姻后者归于现实婚姻;
3、与爱人和别人都未挂号成婚,但与爱人和别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两者都是现实婚姻;
4、与原爱人未挂号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日子,后又与别人登成婚而重婚,前者现实婚姻后者法令婚姻。
5、没有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已挂号成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的。
二、重婚罪需求承当的法令责任
重婚在我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则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令结果,虽然如今世界各国的法令规则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查刑事责任和民事补偿责任这两种赏罚方法:
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则:“因重婚的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由此表现了对无过错方危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则:“有爱人而重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关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归于刑事处分。关于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也是冒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关于那些甘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冒犯刑法,遭到刑事处分。
一夫一妻是我国基本的结婚制度,如果违反该制度的婚姻是无效的,而且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关于重婚我国婚姻法和刑法都作出了规定,那么2018年婚姻法,重婚和非法同居怎么判?
上海尚佳律师事务所的汤炜华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重婚和非法同居如何判
依据婚姻法和刑法的规定,非法同居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不需要判刑,而重婚构成犯罪的,可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汤炜华律师:杨浦区优秀青年律师,尚佳法律服务中心副理事长,上海港看守所特邀监督员,汤律师专注于房产纠纷引发的诉讼纠纷,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征收)纠纷,离婚、继承析产纠纷,承办上千起案件,广受客户好评。
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一方受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根据婚姻法,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三)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即提起撤销婚姻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受胁迫一方当事人。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受胁迫一方有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汤炜华律师补充:
三、怎么认定非法同居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以上就是对“婚姻法,重婚和非法同居如何判”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和刑法的规定,非法同居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不需要判刑,而重婚构成犯罪的,可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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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只有夫妻之实没有夫妻之名的同居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夫一妻制度,应该予以明确的规定来禁止这些行为。新婚姻法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做出了一次改变,接下来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的规定。
1、婚姻法改新规
法律上怎么解决第三者问题,婚姻法在修改过程中,各方一件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应该对第三者的这种行为进行刑法审判。原因:第三者的这种行为不仅对社会造成极大道德影响,还行走在法律的边缘,真正重婚的少之又少,而这种趋势正在不断的在增加,可能在将来无法控制的程度;另外很多新老干部近年来贪污腐败,在寻找第三者上乐此不疲,包养屡见不鲜;再是,这种行为会对家庭造成巨大的冲击,并在很大的可能上引发刑事犯罪;再有,这种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触碰到了一夫一妻的制度,并且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只是在外不行夫妻之名而已。这一桩桩一件件已经到了无法仍受的地步,所以广东省就地先实施了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已经结婚,再与他人同居超过6个月,将视为重婚罪判处。
2、原则性规定
显而易见,大多数人对新婚姻法表示赞同。新婚姻法在原则上做出了不可改变的规定:令行禁止,重婚罪必须杜绝,禁止已婚者再与他人同居。在这一点上新婚姻法不断落实,第32条也明确规定,如有违法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其配偶能以这条为依据申请离婚。虽然在这个行为上面使用了刑法手段,但是并不能杜绝这种行为,想要真正的落实实行,需要结合各个方面全面开展,上行下效,政绩方面也需要得到很好的解决。
3、完善规定
第三者这种行为,终究被一些人议论纷纷,广东省之前发布的一些规定,却不久前被删除,禁止已婚者再与他人同居,或者他人在已经对方已婚的情况之下禁止与之同居,这一条已经在立法中抹去。因为在机关中也有着同样的行为,所以这简直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事情,上梁不正下梁歪,而且没有相关法律能够为这一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不过在新婚姻法上做出了完善,新增了一条规定,如有人在已婚情况下与他人同居或已知他人已婚还与之同居,将被按重婚罪处理。
对于只有夫妻之实没有夫妻之名的同居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夫一妻制度,应该予以明确的规定来禁止这些行为。新婚姻法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做出了一次改变,接下来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的规定。
1、婚姻法改新规
法律上怎么解决第三者问题,婚姻法在修改过程中,各方一件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应该对第三者的这种行为进行刑法审判。原因:第三者的这种行为不仅对社会造成极大道德影响,还行走在法律的边缘,真正重婚的少之又少,而这种趋势正在不断的在增加,可能在将来无法控制的程度;另外很多新老干部近年来贪污腐败,在寻找第三者上乐此不疲,包养屡见不鲜;再是,这种行为会对家庭造成巨大的冲击,并在很大的可能上引发刑事犯罪;再有,这种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触碰到了一夫一妻的制度,并且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只是在外不行夫妻之名而已。这一桩桩一件件已经到了无法仍受的地步,所以广东省就地先实施了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已经结婚,再与他人同居超过6个月,将视为重婚罪判处。
2、原则性规定
显而易见,大多数人对新婚姻法表示赞同。新婚姻法在原则上做出了不可改变的规定:令行禁止,重婚罪必须杜绝,禁止已婚者再与他人同居。在这一点上新婚姻法不断落实,第32条也明确规定,如有违法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其配偶能以这条为依据申请离婚。虽然在这个行为上面使用了刑法手段,但是并不能杜绝这种行为,想要真正的落实实行,需要结合各个方面全面开展,上行下效,政绩方面也需要得到很好的解决。
3、完善规定
第三者这种行为,终究被一些人议论纷纷,广东省之前发布的一些规定,却不久前被删除,禁止已婚者再与他人同居,或者他人在已经对方已婚的情况之下禁止与之同居,这一条已经在立法中抹去。因为在机关中也有着同样的行为,所以这简直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事情,上梁不正下梁歪,而且没有相关法律能够为这一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不过在新婚姻法上做出了完善,新增了一条规定,如有人在已婚情况下与他人同居或已知他人已婚还与之同居,将被按重婚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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