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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如何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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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 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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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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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私生子上户口要罚款吗?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民间通常所讲的私生子女,“非”是在依法确立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网友咨询:


我是湖北人,未婚,现在怀孕三个月,孩子爸爸是已婚人士,我想生下这个孩子,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吗?需要什么条件?如果把我的户口迁到宁波来,孩子可不可以跟我的户口?要交多少罚款?


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何巧翠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你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具体你可以咨询你目前所在地的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何巧翠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上户口时需不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何巧翠律师补充:


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需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


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至于要罚多少钱要看你们家庭每个成员总收入的多少要处罚了。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没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小孩,而是在婚姻关系确定之前就生育小孩的,像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应该怎么样让小孩上户口呢?下面一起来了解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二、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但需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具体的缴纳标准可以到计生委网站查询页或到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


三、对非婚生子女保护的法律


⑴对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危害;


⑵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负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


⑶非婚生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生父母的义务;


⑷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继承生父母遗产的应继份与婚生子女相同。


可见,我国的非婚生子女具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非婚生子女或生母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生父如要求领回自行抚养,可由生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其本人的意见。


但我国立法中对非婚生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还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未能规定具体的措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的不完备和弱化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因此,我国应加强对非婚生子女权益法律保护的立法,强化对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在对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应该是需要重视的,因为如果没有上户口的话,就是我们说的黑市人口,什么事情都不是很方便。


以上信息由万邦法务小编整理编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万邦法务的律师。


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吗?公安部门回复!

户口是一个人的身份标识


没有户口就不能上学


那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非婚生子女出生后


可以上户口吗?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


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一起来看看


信丰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告知,目前非婚生育的小孩申请随父落户的,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根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二十六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五)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确认书。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信丰县公安局已联系您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出生证、非婚生育说明、户口簿、身份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上户。


新闻多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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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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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6月0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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