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涉外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14 19:56:46
  • 0
  • 北京律师
文章目录:

疫情肆虐的第三年,我整理了一份涉外婚姻离婚攻略!| 易眼看婚姻

#头条创作挑战赛#




当疫情成为一场持久战,婚姻在灾难的考验下,又经历了多少无法言说的心酸?




受疫情影响,来律所面谈的人虽然减少了,但有离婚需求的人一点没少,线上咨询者反而增加了很多。




除却那些关起门来暴露一地鸡毛的婚姻以外,还有这样一群人,远在国外,婚姻岌岌可危。




遥遥无期的疫情,焦头烂额的离婚手续问题,令苦失败婚姻久矣的人们,想要逃出这座围城却依然走投无路。




涉外婚姻所涉及到的问题繁复难解,为了解答众多咨询者的疑惑,我精心整理了一份涉外婚姻离婚攻略,争取让大家看明白,也好“对症下药”!








涉外婚姻的咨询者经常会问我这个问题:易律师,和对方已经谈妥了,我们可以协议离婚吗?




可以,但很麻烦。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涉外离婚的途径也无非就这两种。




协议离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然而疫情当前,协议离婚并不方便。因为想协议,必须本人到场。




这就意味着,你们夫妻二人要同时回国待上超过1个月以上的时间,加之疫情变化不定,若再算上隔离的时间,花费的精力更加难以估量。




这个过程需要的时间成本和费用着实需要你权衡。






很多当事人找我咨询的时候已经是迫不及待想要结束婚姻关系了,但是人在国外没办法回国,自己又不懂法律,急得焦头烂额。




所以我建议大家,直接找一个靠谱的律师全权委托,走诉讼离婚,既省得你费脑子,也省去了舟车劳顿。




那么,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是怎样一个流程,我也给大家详细讲讲吧。




1


确定管辖法院




涉外婚姻双方当事人在中国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起诉,往往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国籍、婚姻缔结地和居住地。




在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中,确定管辖法院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整体走向以及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




整理这一部分内容时,考虑到咨询者人群类型的不同,有的是双方均为中国国籍,有的是一方为外国人等等,现实中实际案件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各国的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等也不大一样。




纯文字我怕大家看起来费事,所以我做了三张图表来讲一讲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觉得有用的可以下载收藏哦!












2


准备诉讼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如涉外人员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对身份材料进行公证。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如果结婚证在境外办理,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3)当事人双方相关财产清单,如果对财产没有争议需要注明。




(4)如有子女抚养争议,需提供子女相关材料,如出生证等。




(5)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6)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将离婚意见书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7)授权委托书(如有),境外人员委托内地律师代理婚姻案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不需要公证。


第二、涉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认证。


第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8)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送达起诉材料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立案,立案成功后原告应及时联系办案法官继续接下来的程序。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也了解了。涉外离婚诉讼确定管辖法院、代理离婚诉讼、申请承认国外判决、撰写法律文书等都是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




委托一个靠谱专业的婚姻律师全程代理,这样不仅能够更快速的解除婚姻关系,还能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




但我要特别提醒大家,你找的律师一定要熟悉涉外婚姻业务,办过涉外婚姻案件,否则他可能连走流程都搞不清楚。







写在最后的话




涉外婚姻看似美好,也有很多人愿意张开双臂热情拥抱异文化,但是无论如何都应该拥有一颗理智的头脑,这种理智时刻提醒自己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毕竟因为各国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家庭观念的差异,以及对彼此家世背景的陌生、风俗习惯的不适应,婚姻中风险可能会更多一些。




结婚前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家庭、受教育情况,也需要细心的经营,应当以理性的眼光看待它。




要让婚姻更加幸福就必须了解和接纳对方的习惯和生活方式,同时夫妻双方要学会自我满足,学会爱人,接纳和包容各自的差异性。


海外婚姻国内如何办理离婚

与一般婚姻相比,大多数当事人不了解外国婚姻,诉讼程序比普通程序复杂得多,所需的相关材料也很繁琐。在实践中,外国方面往往没有明确的地址.虚假身份.找不到人。在这方面,建议您有相关问题。最好请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帮助您尽快离婚,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涉外离婚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中国法院最好通过诉讼程序作出离婚判决。这是因为一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一些法院可以申请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起诉的过程基本上是,当协议离婚失败时,首先根据自己的情况编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除上述流程外,以下两点非常重要,一定要注意。



首先,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



中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有住所,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不住在中国,但原告在中国有住所或住所,原告的住所或住所法院也有管辖权。



其次,海外财产分割问题。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法官只会处理中国的财产。法官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不处理海外财产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举证难。虽然中国法律没有根据国内外财产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很难提供证据和法院调查海外财产。如果法院核实海外财产,则需要进行认证.翻译后才以作为证据使用,过程特别复杂。如果控制海外财产的一方不配合,就更难查明财产。



二是执行困难。即使法官在离婚判决中作出分割海外财产的决定,如果未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国法院很难执行海外财产。法院通常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因为它最终可能使法院陷入困境。



因此,如果你在中国起诉离婚,你可以在解决婚姻关系的同时处理国内财产。对于外国财产,徐宝同律师团队建议,外国法院的处理将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事实上,涉外离婚分为多种情况,诉讼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并非所有情况都能在国内办理离婚,遇到以下情况需要注意。


一、双方都是中国国籍,但在国外登记结婚



因为双方都是中国国籍,只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然而,这种情况需要对双方的外国结婚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是现在国内外疫情非常严重,频繁往返两国显然是不现实的。



徐宝同的律师团队曾经处理过一个在韩国获得证书的案件。由于原结婚证已丢失,当事人必须到韩国驻广州领事馆重新发放结婚证,然后在法院成功办理离婚手续。此后,许多其他国家也进行了结婚证公证和认证,因此该方法适用于大多数国家。



二、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都不是中国大陆户籍。



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双方在大陆有共同财产需要处理,在国外离婚不能处理这些财产。但如果你想在大陆离婚,你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双方必须居住在大陆,可提供居住证等证明;


2.一方需要在大陆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点,才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替代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国外人嫁中国人想离婚怎么办?在国外的中国人怎么办理离婚

一、在国外的中国人怎么办理离婚


在国外的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分以下几种情形:


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均为华侨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均为出国人员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在国外的夫妻可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在专业离婚律师所代理的一些离婚案件中,可能一方当事人在国内,而另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在国内的一方到无所谓,但如果在国外的一方为了离婚多次往返国内国外,将会耽误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时候就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律师会代为办好绝大部分事宜。


委托律师的,需要向律师提供一些手续和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离婚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说明等。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必备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在委托律师后向律师咨询或索取。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一、在国外的中国人怎么办理离婚


在国外的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分以下几种情形:


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均为华侨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均为出国人员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在国外的夫妻可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在专业离婚律师所代理的一些离婚案件中,可能一方当事人在国内,而另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在国内的一方到无所谓,但如果在国外的一方为了离婚多次往返国内国外,将会耽误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时候就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律师会代为办好绝大部分事宜。


委托律师的,需要向律师提供一些手续和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离婚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说明等。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必备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在委托律师后向律师咨询或索取。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是指什么意思

仲裁需要书面 仲裁需要书面协议吗

劳动仲裁能否仲裁工资标准(劳动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吗)

仲裁法重新仲裁的条件,仲裁法重新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仲裁受理 之后,仲裁受理之后要准备什么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涉外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2206.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