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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计算财产(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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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 1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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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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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说清楚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一张图告诉你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之间的房产分割是一项既复杂又敏感的任务。无论是离婚、分居、还是一方过世,夫妻都需要决定如何分割他们的房产。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许多因素,包括财务和情感因素。


在夫妻之间进行房产分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是通过仔细考虑所有因素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夫妻可以确保他们达成了一个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


大家如果有婚姻或者房产的法律问题,可以评论区留言,也可以私信我,看看会一一回复!一张图告诉你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希望大家经营好自己的婚姻,离婚大多数的结果都是双输,珍惜好你的另一半,有些人说婚姻是一场游戏,但是你要注意,这个游戏是不能从新开始的,错过的就是错过了,你们彼此都很难回头了。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按购房价计算,还是按照结婚时价格计算?

在杭州,很多当事人,包括很多律师都会纠结,涉及到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婚前个人买房,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到底用购买时价格计算,还是结婚时的价格计算。




根据李晓娟律师的实务经验,在杭州,法院一般是以购买时价格计算的。2016年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第九条,已经明确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


[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2。


民法典出台后,最高院对此问题也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使用中明确了此公式。


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杭州中院对这个问题的判例,判决书太长,节选与本文讨论相关的片段。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


原审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故方某1应对惠某进行相应补偿,补偿数额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2,即[429000元÷(240000元+210500元+429000元)]×2635000元÷2为642646.39元。惠某主张于2008年11月8日取款10万元,并将现金10万元交付给方某1用于2008年11月11日归还银行按揭贷款,以及方某1辩称方静华垫付的款项10万应从双方婚后还款中予以扣除,双方均缺乏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原审法院不予采信。


……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一致。


本院认为:


……


本案处理的是102室房屋的分割问题,故被上诉人给付的抚养费低、被上诉人存在转移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可能等均非分割102室房屋的事实依据,双方可另行处理。上诉人要求将2007年10月后归还的按揭款、2008年11月11日归还的10万元及××××年××月××日归还的8000元计入夫妻共同还贷。


本院认为,双方登记结婚的时间是××××年××月××日,缺乏证据证明此前双方经济即已混同,方某1否认2008年11月11日的10万元来自于上诉人,而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为取款凭证,钱为种类物,故该证据难以证明方某1当日的还款即此笔取款。结婚登记当日的还款难以确认具体时点,且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也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86元,由惠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离婚问题,首先需要懂法律规定,然后再结合当地的法院裁判观点,以便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有婚姻法律问题,找@婚姻律师李晓娟,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是婚后按份共有的



结婚买房是人生大事,为此,很多人不仅自己拼尽全力去挣钱,而且,很多情况下,也会倾尽自己父母毕生的积累。


有些夫妻,在婚后购房时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在房产证上明确了各自所占的份额,即按份共有。这种按份共有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到底是按照房产证登记的份额分割,还是平分呢?


案例简介

张某、范某婚后购买了一处房屋,首付款是张某父母出资,剩余贷款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该房屋登记在张某、范某两人名下,其中房产证载明张某享有70%的份额,范某享有30%的份额。


后来双方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是对于如何分割房产有争议。


张某认为,应按照房产证载明的份额予以分配。


而范某则认为,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并没有明确的书面财产约定,故应该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


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但婚内财产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我认为,本案中的房屋系张某、范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虽然对房屋没有明确的书面财产约定,但是房产证中双方份额的确定,亦是双方权衡利益充分考虑后达成的一种合意,在一定程度上亦可视为夫妻间的婚内财产约定。


因此,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当然,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除了房屋的登记状况外,法官通常还会考虑房屋的实际出资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多种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个公平的裁判。


借这个案例提示一下大家,虽说离婚是每一对伴侣最不愿面对的结局,但与其事后争个面红耳赤、还无法达成共识,不如未雨绸缪,事先对财产作出约定。


此时,一份专业的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就显得尤为必要,它可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即使双方最终还是对簿公堂,也可以将其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婚买房是人生大事,为此,很多人不仅自己拼尽全力去挣钱,而且,很多情况下,也会倾尽自己父母毕生的积累。


有些夫妻,在婚后购房时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在房产证上明确了各自所占的份额,即按份共有。这种按份共有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到底是按照房产证登记的份额分割,还是平分呢?


案例简介

张某、范某婚后购买了一处房屋,首付款是张某父母出资,剩余贷款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该房屋登记在张某、范某两人名下,其中房产证载明张某享有70%的份额,范某享有30%的份额。


后来双方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是对于如何分割房产有争议。


张某认为,应按照房产证载明的份额予以分配。


而范某则认为,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并没有明确的书面财产约定,故应该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


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但婚内财产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我认为,本案中的房屋系张某、范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虽然对房屋没有明确的书面财产约定,但是房产证中双方份额的确定,亦是双方权衡利益充分考虑后达成的一种合意,在一定程度上亦可视为夫妻间的婚内财产约定。


因此,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当然,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除了房屋的登记状况外,法官通常还会考虑房屋的实际出资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多种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个公平的裁判。


借这个案例提示一下大家,虽说离婚是每一对伴侣最不愿面对的结局,但与其事后争个面红耳赤、还无法达成共识,不如未雨绸缪,事先对财产作出约定。


此时,一份专业的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就显得尤为必要,它可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即使双方最终还是对簿公堂,也可以将其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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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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