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起诉状均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两部分。
1.文书名称 在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成起诉状”“民事诉状”“刑事自诉状”“行政起诉状”或
“刑事附带民事状”也可以写xxX诉xxX等x人关于xxxxxX一案的刑事自诉(或刑事附带民事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2.当事人基水情况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为原姓名别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若原告是未成年人应在原下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别、同原告的关系。若原告是法人其他组织应写明原告单位名称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等还要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事项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姓和有关的身份事项。
再写被告的身份事项,写法与原告的写法基本一样。若被告不止一个,应依次写明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等具体事项。
(二)正文
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主要是针对被告的具体行为提出的民事、刑事、行政的具体要求,是原告提出诉讼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问题。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条目清晰,言简意孩。如“原告生活难以维持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赡养费”“原、被告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请求判决离婚”,“被告人xxx犯重婚罪,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等。诉讼请求若不止一项。可用序号标列。
在刑事自诉状一栏中,往往还要在前面加上“案由”这一项。案由即控告的罪名,就是被告人所犯何罪。写
2.事实和理由
事实即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部分。这是各种诉状的主要内容,对能否胜诉起决定作用。在写作事实时要注意:一是叙述的事实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即不夸大有利于自己的情节,不缩小有利于对方的情节。要如实反映事实的本来面目,说真话。讲实情。要主动承认并承担责任,对被告的侵权行为也决不放过。二是叙述事实必须清楚,对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关系、情节变化、前因后果等都要写明在全面介绍事实本身的同时。还要做到重点突出线索分明、紧紧围绕诉讼目的。要使事实清楚,重点突出,写
在写作不同的诉状事实时,还要考虑到文种本身的要求,在民事起诉状中,原告必须写清以下几点:第一、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由来、发生、发展的全过程;第三,双方争执的焦点和双方对民事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第四在叙述案情的基础上,要恰如其分地说明被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原告应如实地反映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承担多少责任。总的来说,叙述事实时要做到“以事动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刑事自诉状中。要突出体现犯罪构成的“七要素”即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后果。同时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凡属一般性的违法乱纪行为思想意识、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存在的问题。尚不构成犯罪的,概不写人。行政起诉状在符合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下,提出的事实必须实在合理。
理由即法律文书的法律材料部分,主要是证明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依据双方争执的事实和证据,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结果和责任同时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在写作时,一般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事实认定的理由,即纠纷事实的概括和升华,重在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过错责任等。二是法律根据的理由,这部分引用法律条文时应全面、准确、具体。例如:“综上所述……(分析纠纷的性质、过错、危害结果等)根据xxxxx法第x条第xx款的规定(说明被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以实现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完后,需单独列出证据和证据
(三)尾部
尾部包括致送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盖章、附项。
致送法院名称:分两行写,第一行前至少空两格写“此致”,另起一行顶格写“xXX人民法院”,后不加标点。
起诉人签名盖章:一般在右下方首行写“起诉人xxx(签名盖章)”,另起一行写“XxXX年x月x日",再另起一行还可以写“代书人:xxx”。
附项:写明“附:本状正本x份,副本x份”等。附: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
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电话: 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 性别:__ 年龄:_______
民族:_____ 职务: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被告:_______
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证人_______人
书证_______份
物证_______份
汤伍初中毕业后跟哥哥学会了做油漆的手艺。由于他长得高大,身体结实,劳动能力好,加上为人忠厚、踏实、勤恳,很受村里长辈和村内外姑娘们的喜欢。
1987年,经过自由恋爱,他与相邻的石头桥乡兽塘村的钟一平结婚了。不久之后,生下了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儿。
结婚后的汤伍不仅关心、疼爱妻子,而且比过去更加勤劳,除了种好责任田之外,还忙着做一份油漆手艺,每年的农闲时节,则外出打工挣钱。
后来,汤伍用多年打工的积蓄烧了一窑红砖,计划在两年以后建一栋两层楼房。他对一家三口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信心。
可是,汤伍没有料到,就在他一心一意忙着建设一个幸福的小家庭的时候,素以欺男霸女而声名狼藉的同村光棍汉王谷明乘虚而入,与钟一平勾搭成奸。
这一天,汤伍从益阳打工回家后听到女儿的哭诉,说是钟一平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汤伍伤心欲绝,在钟一平保证不再和王谷明来往之后,汤伍认为妻子可能只是一时糊涂,便原谅了她。
春节之后,汤伍又去益阳打工。不久,王谷明又来到了汤家……
王谷明对钟一平说:“我们这样偷偷摸摸实在不过瘾,不如干脆到外地去租房住,堂堂正正做夫妻。”
钟一平说:“你哪里有租房的钱呢?”
王谷明说:“我曾在湘潭锰矿那边打过工,熟悉那边的情况,相信到了那边可以找到事做。”就这样,钟一平作出了和王谷明私奔的决定,钟一平把自己家里的两头肥猪和2400余斤稻谷全部卖了,加上汤伍存放在家里的打工所得,全部揣上,和王谷明私奔了。
汤伍从益阳打工处请假回家搞春播,到家后看到被洗劫一空的家,啼哭的幼女,因无人料理而杂草丛生的田地,不禁悲愤填膺,两度自杀,幸得叔父和邻居及时发现,才未死成。
钟一平揣上家财随王谷明到湘潭以夫妻名义租房居住,日子在快活逍遥中不知不觉地过去。
钟一平清点带出来的钱,发觉已经不多了,便劝王谷明赶快打工,王谷明硬着头皮在湘潭锰矿打了一个月工之后,便说什么也不肯再干了。
这年5月,在乡下的春播大忙时节之后,钟一平便随王谷明回到了罗湖村八角塘组王谷明的家,两人堂堂皇皇地住在一起。
汤伍所在的罗湖湾组与八角塘组相距不远,不久之后就有人告诉汤伍,钟一平住在王家。
痴心的汤伍去王谷明家喊妻子回家,但却遭到了王谷明、钟一平的齐声恶骂。汤伍抓住钟一平的手便往外拖,王谷明见状,抓起一根扁担便向汤伍劈来,汤伍只好放过钟一平拼命往外跑,王谷明挥起扁担一阵猛追,一边狂叫:“老子要砍死你!”将汤伍追过一条塘基,王谷明被正在那里看牛的一位壮汉挡住,才未继续追打。
起初,钟一平的娘家人也对汤伍表示同情对钟一平和王谷明的无耻行径表示谴责,钟一平的祖母还曾去王谷明家劝过钟一平,希望她回去,和汤伍一起好好过日子。
但在钟一平、王谷明双双携礼回过几次娘家后,钟一平娘家人对汤伍的态度大变,老实巴交的汤伍和他的父母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向村、组干部和乡镇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处理,村、组干部虽然也多次给钟、王两人做工作,但他们都置之不理。
1998年8月初,汤伍和弟弟一起把钟一平“抓”回了家。钟一平表示还是愿意和汤伍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可她在重新回家之后,不但不干任何农活,连饭也没有做过一顿,整天都是打牌赌博。
1998年10月汤伍准备收割晚稻的前一天晚上,回家住了70天的钟一平悄无声息地再次和王谷明出走了。
不久之后,两人又一同回到了八角塘组王谷明家,又公开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汤伍的弟弟和大哥、二哥均已远赴海南打工,由于王谷明多次扬言只要汤伍再上门要人就要杀了他,汤伍就不敢再上门要妻。
汤伍独自一人收完晚稻之后,满怀屈辱背井离乡到海南打工。但在海南打工的日子里,他仍旧痴心地给钟一平写信,希望她从女儿需要一个完整的家的角度来考虑早日与王谷明断绝来往,并为她联系好了让其去海南打工的接收单位,但钟一平既没有去海南,也没有回过一封信。
这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王谷明的母亲因为对王谷明长期和有夫之妇钟一平住在一起又从不做点正经事十分气愤,喝农药自杀了。两人的无耻行径活活逼死了王母,原本对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听之任之的王谷明的3个兄弟遂纷纷斥责钟一平是“害人精”,一齐动手将钟一平赶出了王家。
钟一平被王氏兄弟赶出家门之后,她的娘家也为她落得如此下场感到无地自容,便一而再、再而三地托人请汤伍的父母去接回钟一平,并保证她再也不会和王谷明搞到一起了。在钟一平父亲的再三恳求和保证之下,汤伍的叔父和女儿到钟一平的姨妈家将她接回了汤伍的家。
汤伍获悉这事,又一再给她写信、打电话邀她到海南打工,但钟一平不愿吃在外打工的苦,拒绝去海南。
汤伍怕妻子在家缺钱花,又写信告诉她自己原来在家做手艺时总共还有1000余元工钱没有收回,让她将工钱收回贴补家用。钟一平将工钱收回之后,汤伍又给妻子写信,告诉她可随时到自己父母处领钱。
不久之后,钟一平便从汤伍的父母那里领走了汤伍到海南打工后寄回的500元工钱。
这之后,汤伍在海南因病三次开刀住院,不仅花光了所有的打工所得,还欠了账。虽然无法再寄钱回家,但仍然时刻牵挂着钟一平母女,2002年春节前夕,汤伍还用节衣缩食省下的500元买了一箱衣服寄给钟一平母女。由于钟一平一直没有提出离婚,善良的汤伍和他的父母便天真地认为:她总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可是,汤伍的宽厚却被王谷明认为是懦弱可欺,竟然又随钟一平住进了汤伍的家,以一家之主的名义主持家事。汤伍的父母只好向村、组干部告状,王谷明威胁汤伍的父亲:“再告状,小心我杀了你们两个老家伙!”
2001年12月,汤伍的弟弟从海南打工回家后曾专门去汤伍的家劝诫二人不要再住在一起,但遭到有恶“丈夫”王谷明作靠山的钟一平的追骂,此后一连3个晚上,王谷明携带凶器来到汤伍父母处砸门挑衅。
2002年3月初,王谷明、钟一平为了弄钱花,竟然打起了汤伍曾经辛辛苦苦所烧的那窑红砖的主意,他们决定将这窑价值7000余元的红砖变卖。消息传出之后,汤伍的父亲前去阻止,钟一平竟然“理直气壮”地说:“我不但可以卖砖,而且还可以卖屋,因为这家里所有的一切,我都有一半,你没权管!”
王谷明则找到打算买砖的人说:“你放心,这家里的事,是我做主!”
自从王谷明、钟一平准备卖掉那窑红砖之后,在海口市明光大酒店打工的汤伍,便不断接到父母和实在看不惯这事的儿时的伙伴的电话和来信,告诉他家里发生的情况。
汤伍决定再也不能做一个懦夫了!他突然想到了曾在电视上看到的海南的一起家庭暴力案,妻子把恶丈夫告上了法庭,结果恶丈夫受到了法律的惩处。那么,我的问题是不是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呢?
于是,汤伍走进了海口街头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他详细地向律师讲了自己的情况,律师说:“你这样的情况可以告他们重婚,让法律来追究他们的重婚罪。”
“请先交100元咨询费。”汤伍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数了数总共才16.5元,律师瞟了一眼,站起来说:“等有钱了,再来问律师吧!”
汤伍没有责怪这位律师,相反地他十分感激地告别了这位律师,因为是这位律师让他知道了王谷明、钟一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尽管律师没有告诉他更多的法律知识,但他从律师身后那满满一堆的法律书籍受到了启发他已在心里拿定了向书本请教的主意。
第二天下班之后,汤伍向在一起打工的工友借了100元,乘公共汽车来到了位于海口市解放路的海南省新华书店,他在法律书柜前挑了半天,最后花30多元买下了一摞书。
经过艰苦研读,汤伍带上自己起草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回到家乡,村委会非常爽快地出具了关于王谷明、钟一平几年以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证明,邻居也在这份证明上纷纷签字并全部按了手印。汤伍向基层法庭递交了要求惩处王谷明、钟一平二被告所犯重婚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向署地派出所递交了《对钟一平、王谷明所犯重婚罪的控告书》。
派出所在接到汤伍送交的《控告书》之后,立即请示了县公安局法制办,县公安局法制办明确指示,有关情况调查属实之后可以立即抓捕。
派出干警经过近一个月的明查暗访之后,确认这是一起十分罕见的情节恶劣的重婚案派出所了解到在汤伍回来之后,王谷明仍然胆大妄为地和钟一平一起住在汤伍的家里,并要住在父母处的汤伍跪着送他5000元劳务费,于是派出所在2002年6月3日果断地将王谷明、钟一平抓获。县人民检察院对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重婚案件也十分重视,很快在6月8日批准对王谷明、钟一平正式逮捕。
经过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一平有配偶又与被告人王谷明公开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被告人王谷明明知被告人钟一平有配偶,仍公开与被告人钟一平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王谷明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钟一平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汤伍诉钟一平离婚案经县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调解,达成协议离婚:双方离婚;一女随女方,男方每月给女孩80元生活费至18岁;共同财产归男方;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损害费1000元整。
打完离婚官司后的汤伍觉得特别轻松,他终于依靠法律挺直了腰杆子:他不仅将奸夫淫妇以重婚罪送进了监牢,而且打赢了离婚官司。
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制
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4、侵害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入侵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提起自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刑事自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做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自诉状样式附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害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仅具有限制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犯罪导致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或生前的实际扶养人。
五、附带民事诉讼中哪些人是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六、如何确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对附带民事诉讼做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公司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七、何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八、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附带民事起诉状样式附后);
(二)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
(三)其他证据材料。
九、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调解?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一、二审的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宣判前阶段。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计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如何适用法律?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十一、附带民事诉讼可否上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一审判决中的民事部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起第二日起十日内或者在收到一审裁定第二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十二、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如何收取诉讼费?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制
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4、侵害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入侵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提起自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刑事自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做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自诉状样式附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害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仅具有限制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犯罪导致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或生前的实际扶养人。
五、附带民事诉讼中哪些人是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六、如何确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对附带民事诉讼做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公司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七、何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八、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附带民事起诉状样式附后);
(二)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
(三)其他证据材料。
九、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调解?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一、二审的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宣判前阶段。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计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如何适用法律?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十一、附带民事诉讼可否上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一审判决中的民事部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起第二日起十日内或者在收到一审裁定第二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十二、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如何收取诉讼费?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何俊律师: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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