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变更抚养权的相关问题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离婚之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若是父母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变更,自然也就不用到法院去起诉。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就只好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变更抚养权的目的。不过,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变更,最终还是要得到法院的认可才行。
付某、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关系,201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付某某。2015年5月,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付某某由付某抚养。2019年,李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付某出于尊重孩子意愿的想法同意法院进行变更,付某某改由李某抚养。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付某对付某某进行探望,于是,付某又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变更付某某的抚养权,由付某进行抚养。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原、被告的婚生子付某某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抚养问题应由其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作出判决。本案最后经法院调解,被告承诺原告每周可探望付某某一次并共同生活两天,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接受,最终本案以调解结案。
律师解析:本案是一起因探望权纠纷产生的变更抚养权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根据《解释(一)》的规定,有两种办法:一是协议变更,根据《解释(一)》第5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协商变更。二是诉讼变更,根据《解释一》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所以,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变更抚养关系后,抚养费应由谁负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对于离异家庭而言,无论是哪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都应负担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为止。
对于孩子们而言,无论父母离婚后关系如何,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始终没有变化,希望父母们能够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用心呵护孩子们脆弱的心灵,守护孩子们成长的天空。
黄萍萍律师
电话:18453352888
张蓉荣律师
电话:1386436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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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孔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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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
但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原因,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应该怎么办呢?
一起来看看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流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要同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
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和流程资料?
01: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
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变更,能达成意见一致的,可以通过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02:诉讼变更
如果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起诉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结语及敬词;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者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子女的出生证明;
(5)其它证据证明材料。
总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属,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
但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原因,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应该怎么办呢?
一起来看看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流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要同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
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和流程资料?
01: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
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变更,能达成意见一致的,可以通过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02:诉讼变更
如果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起诉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结语及敬词;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者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子女的出生证明;
(5)其它证据证明材料。
总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属,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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