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成为男女双方争夺的焦点。那么,如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是不是谁有钱,法院就会把孩子判给谁呢?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男方生活,也可以随女方生活。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则判断孩子由哪一方抚养。
对于2周岁以下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出现,比如说生活不能自理、吸毒、有暴力倾向等。
已满2周岁的子女,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也就是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子女更为有利,法院就把孩子判给这一方。那么何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呢?法院要综合子女一直以来由谁抚养、谁更有时间照顾子女、谁的生活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等等,各种条件之间原则上没有先后顺序,要由法官根据证据及内心确信来判断。
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由子女选择跟随男方或女方生活。
其实,孩子既离不开父亲,也离不开母亲。最好的办法是由父母轮流抚养,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轮流抚养孩子,律师认为是对孩子最有利的,这种方法也已经被《民法典》明确予以认可。
离婚纠纷常涉及孩子抚养权纠纷,今天普法内容就是离婚时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根据上述规定,抚养权一般按照孩子的年龄来区分。
首先,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情形,可以由父亲抚养。或者母亲同意由父亲抚养的,并且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律不干涉。
其次,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以最有利子女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这样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多的阶段。《民法典》从未成年子女倾向保护角度,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定为判决原则,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如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三,已满八周岁子女,尊重他们的的真实意愿。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并结合双方抚养能力、与子女亲厚程度等因素,确定孩子抚养权。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法院对于抚养权判决的原则规定,而现在离婚纠纷涉及两个孩子、三个孩子的家庭越来越多,父母离婚时怎么判?
孩子不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不能一人一半对半分,还是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这一个视角来考虑。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法院从有利于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进行处理。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张路冰 孙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成为争夺的焦点。但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夫妻双方感情的终止,而非孩子失去父母任何一方的开始,家庭对于孩子的责任与爱不能丢失。
离婚后子女是否只能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调解了一例类似纠纷,涉事父母双方协议,采取轮流直接抚养的方式,让孩子的成长路上拥有更多父母的关爱。
孩子假手亲戚照看,亲妈欲争回抚养权
胡某与兰某于2020年初登记结婚,同年便生育了儿子小宝。由于感情不合,双方2022年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小宝归爸爸胡某抚养,抚养费也由男方一力承担。
离婚3个月后,兰某以胡某将孩子寄养于亲戚家,未能亲自抚养及孩子身体状况不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前夫胡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800元。
法庭上,胡某答辩称,孩子身体欠佳是因为出生后一直营养不良,自己独自抚养以来,孩子的饮食和睡眠有了明显改善。至于将孩子委托给姑姑照看,是因为家中有急事要处理,平时都是自己照顾的,每天下班会亲自去幼儿园接送孩子。
此外,胡某还表示前妻情绪不稳定不适合抚养孩子,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由自己直接抚养。愿意积极配合前妻行使探望权,满足儿子对母爱的需求。
轮流抚养,让孩子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母爱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强烈意愿,均符合抚养孩子的条件,该如何处理?
面对此种情形,法官告诉双方,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得知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后,双方表示愿意采取此方法共同抚养。
充分沟通后,胡某与兰某就孩子的“轮流直接抚养”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孩子在幼儿园阶段、小学阶段、初中阶段轮流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但孩子满8周岁后,应听取并尊重孩子意愿;周末及孩子寒暑假期间,直接抚养方主动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直接抚养方自愿负担抚养期间孩子的生活费,医药费、教育费凭票据各担一半,兴趣班等其他培训费用经对方同意各担一半,未经对方同意的由选择方全部自行负担。
长沙中院向日葵少年法庭工作室表示,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争养”或“推养”子女引发较多纠纷。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方式,能够保障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双方的亲密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也能满足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意愿。
(文中人物均化名)
本文来自【湖南日报】,仅代表
ID:jrtt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张路冰 孙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成为争夺的焦点。但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夫妻双方感情的终止,而非孩子失去父母任何一方的开始,家庭对于孩子的责任与爱不能丢失。
离婚后子女是否只能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调解了一例类似纠纷,涉事父母双方协议,采取轮流直接抚养的方式,让孩子的成长路上拥有更多父母的关爱。
孩子假手亲戚照看,亲妈欲争回抚养权
胡某与兰某于2020年初登记结婚,同年便生育了儿子小宝。由于感情不合,双方2022年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小宝归爸爸胡某抚养,抚养费也由男方一力承担。
离婚3个月后,兰某以胡某将孩子寄养于亲戚家,未能亲自抚养及孩子身体状况不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前夫胡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800元。
法庭上,胡某答辩称,孩子身体欠佳是因为出生后一直营养不良,自己独自抚养以来,孩子的饮食和睡眠有了明显改善。至于将孩子委托给姑姑照看,是因为家中有急事要处理,平时都是自己照顾的,每天下班会亲自去幼儿园接送孩子。
此外,胡某还表示前妻情绪不稳定不适合抚养孩子,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由自己直接抚养。愿意积极配合前妻行使探望权,满足儿子对母爱的需求。
轮流抚养,让孩子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母爱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强烈意愿,均符合抚养孩子的条件,该如何处理?
面对此种情形,法官告诉双方,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得知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后,双方表示愿意采取此方法共同抚养。
充分沟通后,胡某与兰某就孩子的“轮流直接抚养”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孩子在幼儿园阶段、小学阶段、初中阶段轮流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但孩子满8周岁后,应听取并尊重孩子意愿;周末及孩子寒暑假期间,直接抚养方主动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直接抚养方自愿负担抚养期间孩子的生活费,医药费、教育费凭票据各担一半,兴趣班等其他培训费用经对方同意各担一半,未经对方同意的由选择方全部自行负担。
长沙中院向日葵少年法庭工作室表示,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争养”或“推养”子女引发较多纠纷。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方式,能够保障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双方的亲密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也能满足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意愿。
(文中人物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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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弱势方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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