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如果已经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也就是案件材料移交到检察院之后,公安机关当然就没有权利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了。虽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公安机关在这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内也无权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接下来我们只讨论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情形。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还是将侦查阶段能够取保的所有情形都详细说明一下。
虽然公安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决定书都是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的,但作出取保候审有三个小的阶段,而且只有在第一个阶段中,公安才是主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在后面两个阶段中,公安机关都是被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
第一个阶段是,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之前的时间段,是通常所说的拘留后的三十天之内。在这个阶段,律师需要直接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安机关直接对律师或者家属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进行审查,可以直接作出取保候审或者不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第二个阶段是,公安机关提交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之后的七天。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综合考虑律师提交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当然,如果有必要承办检察官会前往看守所提审嫌疑人。除了少数几种情况之外,检察院不是必须要听取律师意见的,但如果律师提供书面的意见,检察院应当予以考察。所以在这七天内,律师应当主动查询案件,联系承办检察官。如果检察院最终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需要根据检察院做出的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对嫌疑人变更羁押措施,被动地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第三个阶段是,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到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之前。即使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也不意味着对嫌疑人不能再变更羁押措施了。这个阶段涉及到一个独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被逮捕之后多久可以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但是根据我们以往和检察官沟通的情况看来,一般在逮捕之后的一个月左右提交申请会比较合适,过早提交申请的话,只能得到不予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对律师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立案处理并认为可以变更纪要措施的话,检察院会将变更羁押措施的建议书给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只能被动地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综上,这个问题要问的是逮捕之后的情形。也就是说,前两个阶段都没有能够成功取保候审。那么还剩最后一个阶段了,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但其依据的是检察院的变更羁押措施建议书,而不是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不能依据嫌疑人的情况和侦查的进展主动给予嫌疑人取保候审,其只能依据检察院的建议书被动地给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所以,律师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应当联系的是检察院而非公安机关。
最后要说一句,并非所有案件都能够成功办理取保候审,而且取保候审也不意味着案件就此了结。取保候审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强制措施,不意味着刑事诉讼活动的终结。当然,前期能够取保候审的案件,后期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适用缓刑的概率会比较高。
#头号周刊#
那当然是个好消息了。毕竟一旦批准逮捕就意味着会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要失去人身自由。但是,不批捕并不代表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以后还是可能判刑、乃至判处实刑的。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当然意味着可以不用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了。对于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即便有意见,想要求复议,也必须马上执行,立即释放,一般情况下要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而且,一旦逮捕会有相当长时间无法恢复自由。这与刑事拘留不同,逮捕没有特别明确的期限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含公安机关的30天,加上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
但是对于逮捕的时间来说,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只能靠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来限制了。而且在实践中有被羁押了几年都没有出现生效判决的情况,尤其是一审宣判之后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一审、再次上诉的情形。
从判决结果的角度来看,上述情况更多的是发生在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以及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逮捕的最低要求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第67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一般要求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因此,不批准逮捕一般也只是意味着暂时没有什么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当然,从司法实践中来看,不批准逮捕的,大概率是会判处缓刑、乃至不起诉的。
情形一: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这主要包括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等等。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形中较多的是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不批捕典型案例中,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的,王某民为保护家人免受侵害,而造成不法侵害人潘某死亡的案件,就是以王某民构成正当防卫为由不予批准逮捕的。之后,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
情形二: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检察机关认为行为而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觉得没有逮捕的必要。不过,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用关押看守所,但是侦查机关仍然会继续侦查,到时候案子还会到检察院,检察院还是会按程序审查,其结果可能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有可能判处实刑的。
最常见的就是轻微的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盗窃案件等,行为人属于初次犯罪、过失犯罪,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而当年的“南京虐童案”正是这样的一起案件。养母造成9岁男童多处受伤,鉴定伤情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对养母予以刑事拘留。期间孩子和亲生父母均对养母表示谅解,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后,决定对养母不予批捕。这主要是基于对其取保候审不致于危害社会。
不过,最后养母还是被判处了6个月的有期徒刑。
情形三: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
这也是很常见的情形。对此的最终结果主要有2种:
一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依然证据不足,因此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经过补充侦查,认为证据充分了,可以再次逮捕,亦可以做出有罪判决。
先说答案: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最大,当然也有不起诉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法海说法##普法行动#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致人重伤的,需要判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需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刑事拘留37天以后,检察院没有批捕,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但是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你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不足以证明行为是你实施的,或者可能存在正当防卫、意外事件等情节。
无论在上述哪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都会继续侦查的,在侦查完毕以后,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会有三种处理的可能: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检察机关没有批捕,予以释放,也只是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强制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并不是什么事没有了。行为人还是要继续遵守相关的规定,并且听从公检法司法机关的安排,配合诉讼活动的进行,否则就有随时收监的可能。
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最终判处实刑,不过这种可能性相对还是比较小了。
先说答案: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最大,当然也有不起诉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法海说法##普法行动#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致人重伤的,需要判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需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刑事拘留37天以后,检察院没有批捕,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但是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你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不足以证明行为是你实施的,或者可能存在正当防卫、意外事件等情节。
无论在上述哪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都会继续侦查的,在侦查完毕以后,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会有三种处理的可能: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检察机关没有批捕,予以释放,也只是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强制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并不是什么事没有了。行为人还是要继续遵守相关的规定,并且听从公检法司法机关的安排,配合诉讼活动的进行,否则就有随时收监的可能。
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最终判处实刑,不过这种可能性相对还是比较小了。
1460/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出来会通知家人吗(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出来后有没有可能几天又进去了)
醉驾取保候审期间能去外地吗(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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