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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呢(贷款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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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3 2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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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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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

贷款诈骗之所以叫贷款诈骗,就是因为诈骗的是贷款,而贷款诈骗有很多的表现形式。


下面就举个例子来了解一下,有李四这么个人,发现附近新开了一家银行,他的小脑袋瓜子就飞速运转,想出了一个“发财”的好方法。他先是将自己伪装成从国外回来的在大财团上班的有钱人,然后就瞄上了一个在新银行上班的工作人员张三,与他来了一场“浪漫的偶遇”。


李四无意中透露出自己有笔大款,想找个银行存起来,张三想,那不巧了吗,我们银行那是顶顶好啊,就极力宣传他正在上班的银行。之后大家应该也猜到了,李四看到张三上当之后,就以存入“巨额存款”为诱饵,让张三为他开方便之门,申请了该银行的贷款50万,收到贷款后的李四立马就跑路了。


按照刑法规定,贷款诈骗数额巨大的,是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的罚金。


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法院的司法审判中,像李四贷款诈骗50万的这总情况,一般就属于贷款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形,在5-10年有期中进行量刑。这下大家应该就知道李四的下场了吧。


所以我们在平时也要多加注意,不要被一时的利益所迷惑,说不定这些利益的背后,隐藏的就是巨大的陷阱。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三)关于金融诈骗罪:


2.贷款诈骗罪的认定。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审理贷款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计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3.金融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和犯罪数额的计算。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推,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 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予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犯罪构成


一、本罪主体是个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


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


1、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


2、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


二、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


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


诈骗银行贷款200万会判多少年?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有网友问到,诈骗银行贷款200万判多少年呢?


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吧。张三设立了一家食品公司,并且由他实际控制经营,但是他没有多少积蓄可以投资,就找朋友借了很多钱,这就导致他背负了巨额债务还不起。


为了维持资金运转,张三就动起了歪心思,他隐瞒无力偿还借款的真相,伪造购货合同,向银行骗取贷款,累计达200万元。最后张三的行为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被送进了监狱。


在这个案例中,张三明知自己还不了款,还虚构购货合同向银行骗取贷款,显然构成了贷款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本罪的量刑标准为: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现行法律对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数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省份都有各自的规定,因此,张三诈骗数额200万,至于究竟判多少年,就需要法庭结合当地标准和犯罪情节综合判断了。


所以说创业有风险,创业需谨慎。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有网友问到,诈骗银行贷款200万判多少年呢?


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吧。张三设立了一家食品公司,并且由他实际控制经营,但是他没有多少积蓄可以投资,就找朋友借了很多钱,这就导致他背负了巨额债务还不起。


为了维持资金运转,张三就动起了歪心思,他隐瞒无力偿还借款的真相,伪造购货合同,向银行骗取贷款,累计达200万元。最后张三的行为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被送进了监狱。


在这个案例中,张三明知自己还不了款,还虚构购货合同向银行骗取贷款,显然构成了贷款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本罪的量刑标准为: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现行法律对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数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省份都有各自的规定,因此,张三诈骗数额200万,至于究竟判多少年,就需要法庭结合当地标准和犯罪情节综合判断了。


所以说创业有风险,创业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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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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