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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假释的条件有哪些(被判3年假释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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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3 0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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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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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对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不适。


  被判拘役的犯罪人,其监禁期最长也只有6个月,如果再加上被羁押的时间折抵,罪犯被实际实行的监禁时间更短,适用假释没有意义。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只有在被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后才能适用假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其自由没有被剥夺,不存在假释问题。


  2.假释只能在刑罚执行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对罪犯适用。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13年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1/2以上,如果确有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才能适用假释。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节,也可以不受这些限制。所谓殊情节,一般是指罪犯有特殊立功表现。199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问题曾作了如下解释:“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受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才能适用假释。


  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199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问题作了如下解释:“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侦破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名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刑法第78条规定的应当减刑的六种表现之一的情形。




  对罪犯适用假释,只要符合假释的上述条件,无论原判决所确认的刑罚的轻重,都可适用假释。


金堂诚律师:罪犯申请假释条件是什么?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也是可以申请假释的,而假释就是指有条件的被提前释放,也就是说获得假释有前提,这里的前提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适用条件。那么罪犯申请假释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我哥哥前两年因故意伤人罪被判了3年,现在已经服刑2年了,知道自己错了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前几天我去看他听说好像可以申请假释的,请问服刑人员假释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金堂诚律师解答: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金堂诚律师补充:


我国《刑法》第81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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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怎么申请,假释条件包括哪些

假释的申请: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假释。假释条件包括: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假释的申请: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假释。假释条件包括: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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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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