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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骗走的钱能追回吗(非法集资诈骗,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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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2 2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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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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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进盛大金禧了,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盛大金禧的事经过舆论发酵,终于上了热搜,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这让一开始维权的受害者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但是大家仍然关心一个话题: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疫情持续多年,做生意的做啥啥亏,上班的奖金保证不发,工资不保证发,多数人的钱包正在慢慢干瘪,无数人寻找财富增值的佳径,诸如盛大金禧此类的各种非法集资、各类花式诈骗大行其道,如以招绣娘为名收取数千万保证金、以租车公司的车作抵押骗贷上千万,等等,大肆收割本已陷入困境的普通百姓,可谓道德沦丧,但是仅靠道德批判解决不了问题,必要时还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


笔者关注到相关部门给盛大金禧事件的定性是非法集资,但这里需要给大家普一下法,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与此相关的罪名是《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和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两种罪的主要区别是:1、集资诈骗罪行为人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和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期为15年,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根据现已披露的信息来看,盛大金禧事件可能既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又涉及集资诈骗。


下面聊聊维权的事。


说到维权,有些人可能在朋友圈看到一些说法,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参与非法集资赔钱了,一分钱都要不回啦!有人认为,今后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非法集资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本条规定予以驳回。还有人认为,今后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要求以协助获得赔偿的,行政部门应当会依据本条的规定不予受理。


事实并非如此,虽然非法集资行为既违反商业银行法,又违背国务院《条例》,符合民法典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标准,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但对于该无效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非一概由本人自行承担。非法集资参与人仍可主张民事救济。


《民法典》第157条,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处理作出规定:“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此,非法集资参与人可以主张以下救济:


其一,主张返还财产。即使集资参与人有过错,向主事者要回财产,天经地义。《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必须清退集资款,即是落实《民法典》“返还财产”的这一救济性规定。


其二,集资参与方自身有过错的,承担自身的责任。在许多情况下,很多市场主体明知该集资行为违法,仍然贪图私利而参与,甚至主动帮助主事者多方集资。这样,自身有过错,承担自身的责任。


其三,集资参与人自身没有过错的,除了主张返还财产(本金)之外,可以要求非法集资人赔偿损失(利息)。非法集资情况千差万别,参与人可能是集资人的近亲属,在集资人欺瞒之下,或许并不知道集资人还向社会公开募资,或许不知道集资人超过许可范围和期限募资等等。在此种情况下,集资参与人并无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集资人赔偿。


当然,盛大金禧的受害者现在即使主张权利能拿回来也是少得可怜了,最重要的还是做好事前防范,不要被高息迷惑了双眼,做重大投资前先咨询下专业人士。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个维权技巧,在此类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前,是可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对一些小、中金额的受害者来说,这招甚为有效,笔者就曾在一起类似的案件中选择了民事诉讼途径,及时挽回了当事人的损失。


黄山区发布风险提示:“解债服务”实为非法集资

大皖新闻讯据黄山区发布微信号消息,2023年3月24日,黄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防范以“解债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诸如“众合天下”“权行普惠”等所谓“解债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画饼”。有关“解债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在收取债权人的咨询服务费、债务人的履约保证金后,通过现金分期、以物抵债等方式,可以实现债权清收、债务代偿。实际上,有关“解债机构”通常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实质性的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诈骗”之实。


二是“利诱”。谎称缴纳债权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债权本金甚至还可获得利息,或者获得对应价值的实物。实际上,有关“解债机构”主要是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本质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所谓的“以物抵债”主要是靠虚抬抵债物品的价格,本质上有关抵债物品的价值极低。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机制,诱使投资加盟、发展会员。


三是“造势”。有关“解债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甚至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线下实体经营网点,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


为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风险,黄山区处非办预警提示如下:


有关“解债机构”未曾获得过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只是一般市场主体,没有部门对其进行严密监管;同时,其运营模式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很有可能是“庞氏骗局”,等待有关人员的结局多是锒铛入狱。


请广大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民事借贷中的债权人、债务人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民间投资人应当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再次提醒: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当地处非牵头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59-8533257(工作日工作时间);0559-110(工作日、夜间及法定节假日)。


编辑 许大鹏


严打养老诈骗!惠东为近千名老人追回亿元非法集资“养老钱”

“钱全都拿回来了,感谢惠东县委、县政府帮我们要回‘养老钱’!”日前,在惠东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宣传报道会议上,市民徐女士代表近千名老人、激动地向惠东县委、县政府表示感谢,并为参与追讨“养老钱”的单位赠送了牌匾。


以“预付卡”推广养老服务


涉及会员超千人、金额过亿


时间拨回到2020年12月,惠东县民政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稔山镇滨海的一处养老机构——惠东县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长者屋”),有拖欠员工工资及收取长者高额预付费等问题,存在“爆雷”风险隐患。


“当时,服务人员告诉我们,公司的资金链发生了断裂,他们已经几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徐女士说,包括她在内的许多参与了“长者屋”养老服务并投资其中的老人也察觉到了该公司的异常。


据了解,“长者屋”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市,为深圳长者屋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通过预付卡的模式向全国推广养老服务,其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会员高达1241人,涉及合同1496份(部分会员购买了多种养老卡),金额1.09亿元。


此前,因看好全方面的养老服务和高额的金融回报以及投资折扣等,许多老人为此投资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些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很可能因此付诸东流。


“长者屋”的不良运行,立即引起惠东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为掌握案件处理主动权,惠东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的处置领导小组,对“长者屋”及时依法立案,并对相关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为快速稳妥安置长者,惠东县还组建了专班人员,对“长者屋”现场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仍在住的长者生命健康安全,制定了长者应急分流安置方案。2021年9月,在住76名长者全部实现分流安置。


根据当时调查取证结果,惠东公安部门发现,除合同到期、部分会员已消费及已退费外,尚有会员909人,金额约7840.84万元需要退赔。


调查取证10个月、涉足20多个省市


实现非法集资本金99%退还


鉴于案件涉案金额大,受损人员多,涉及地域广,惠东县处置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设立6个专项工作组和5个专班,形成办案处置合力,并聘请专项法律团队和审计团队全程服务。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惠东公安抽调经侦、派出所等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前后耗时10个月,涉足全国20多个省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清案件事实、固定案件证据、查封涉案资产、抓捕相关人员,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办。


在随后的资金追回过程中,惠东县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县、镇两级沟通受理平台,通过定期召开会员代表见面会,通报案件和涉案资产处置进展情况,耐心听取长者诉求,细致入微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


与此同时,因案件面临处置时间跨度长、所筹集金额偏低、可处置财产范围较窄等不利因素,难以满足“长者屋”事件中长者群体的诉求。


对此,惠东县处置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规,决定通过审前资产处置方式筹措退赔资金,对“长者屋”公司实际控制人释法明理,做通其思想工作,让其自愿处置资产,筹措资金用于退赔,为实现会员全额退赔本金打下基础。


截至今年8月,共筹集退费资金约8768万元,并已办理担保性公证提存,确保实现“长者屋”公司会员全额退赔本金全覆盖;已实际退赔到位888人,实际退赔金额7773.92万元,占退费总额比例达99%。


惠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卓豪表示,惠东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用好此次“长者屋”非法集资事件妥善处置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和协同处置,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老年人养老服务更加安全、安心。


【记者】乌天宇


【通讯员】黄玉燕 叶衍达




“钱全都拿回来了,感谢惠东县委、县政府帮我们要回‘养老钱’!”日前,在惠东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宣传报道会议上,市民徐女士代表近千名老人、激动地向惠东县委、县政府表示感谢,并为参与追讨“养老钱”的单位赠送了牌匾。


以“预付卡”推广养老服务


涉及会员超千人、金额过亿


时间拨回到2020年12月,惠东县民政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稔山镇滨海的一处养老机构——惠东县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长者屋”),有拖欠员工工资及收取长者高额预付费等问题,存在“爆雷”风险隐患。


“当时,服务人员告诉我们,公司的资金链发生了断裂,他们已经几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徐女士说,包括她在内的许多参与了“长者屋”养老服务并投资其中的老人也察觉到了该公司的异常。


据了解,“长者屋”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市,为深圳长者屋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通过预付卡的模式向全国推广养老服务,其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会员高达1241人,涉及合同1496份(部分会员购买了多种养老卡),金额1.09亿元。


此前,因看好全方面的养老服务和高额的金融回报以及投资折扣等,许多老人为此投资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些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很可能因此付诸东流。


“长者屋”的不良运行,立即引起惠东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为掌握案件处理主动权,惠东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的处置领导小组,对“长者屋”及时依法立案,并对相关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为快速稳妥安置长者,惠东县还组建了专班人员,对“长者屋”现场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仍在住的长者生命健康安全,制定了长者应急分流安置方案。2021年9月,在住76名长者全部实现分流安置。


根据当时调查取证结果,惠东公安部门发现,除合同到期、部分会员已消费及已退费外,尚有会员909人,金额约7840.84万元需要退赔。


调查取证10个月、涉足20多个省市


实现非法集资本金99%退还


鉴于案件涉案金额大,受损人员多,涉及地域广,惠东县处置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设立6个专项工作组和5个专班,形成办案处置合力,并聘请专项法律团队和审计团队全程服务。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惠东公安抽调经侦、派出所等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前后耗时10个月,涉足全国20多个省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清案件事实、固定案件证据、查封涉案资产、抓捕相关人员,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办。


在随后的资金追回过程中,惠东县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县、镇两级沟通受理平台,通过定期召开会员代表见面会,通报案件和涉案资产处置进展情况,耐心听取长者诉求,细致入微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


与此同时,因案件面临处置时间跨度长、所筹集金额偏低、可处置财产范围较窄等不利因素,难以满足“长者屋”事件中长者群体的诉求。


对此,惠东县处置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规,决定通过审前资产处置方式筹措退赔资金,对“长者屋”公司实际控制人释法明理,做通其思想工作,让其自愿处置资产,筹措资金用于退赔,为实现会员全额退赔本金打下基础。


截至今年8月,共筹集退费资金约8768万元,并已办理担保性公证提存,确保实现“长者屋”公司会员全额退赔本金全覆盖;已实际退赔到位888人,实际退赔金额7773.92万元,占退费总额比例达99%。


惠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卓豪表示,惠东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用好此次“长者屋”非法集资事件妥善处置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和协同处置,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老年人养老服务更加安全、安心。


【记者】乌天宇


【通讯员】黄玉燕 叶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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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0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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